我市建立全域全地類 城鄉公示地價體系
日前,市政府發布《盤錦市全域城鄉公示地價標準》,從2023年1月1日起實施。我市成為省內首家建立全域覆蓋、全地類、全屬性公示地價標準體系的地級市。
全域全地類城鄉公示地價體系以國土空間規劃為引領,在土地級別和基準地價更新中充分考慮規劃因素對土地質量提升和價值顯化的導向作用。
全域全地類城鄉公示地價體系標準包含國有建設用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基準地價標準、國有農用地和集體農用地基準地價標準和盤錦市城鎮建設用地標定地價標準。建設用地基準地價規定了商服用地、工業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等4個用途地價標準;農用地基準地價規定了耕地、園地、林地、草地、沼澤地等全地類地價標準。按照集體土地與國有土地“同權、同價、同責”的有關要求,各用途基準地價一致。
我市全域全地類城鄉公示地價體系的建立,將為加強土地市場宏觀調控、完善土地價格管理體系提供重要參考,為自然資源實現資源、資產、資本、資金“四資聯動”發揮重要作用,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和土地二級市場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出資以及資產量化等提供價格指導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