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盤錦市委關于省委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根據省委和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2022年2月27日至6月15日,省委第十三巡視組對盤錦市進行了常規和營商環境專項巡視。8月26日,省委巡視組向盤錦市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切實增強抓好巡視整改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
市委高度重視巡視整改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抓好巡視整改工作作為檢驗對黨絕對忠誠的“試金石”,作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扎實做好巡視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認識。省委第十三巡視組反饋意見后,市委第一時間召開常委會會議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及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意見》,以及省委主要領導同志在聽取巡視情況綜合報告時的講話精神,要求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深刻認識做好巡視整改“后半篇文章”的極端重要性,以對黨和國家事業、對全省和全市振興發展高度負責的精神,高標準、高質量、嚴要求抓好巡視整改。
二是強化組織領導,壓緊壓實責任。市委切實擔負起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成立了由市委主要領導同志擔任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制定了關于省委第十三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的工作方案及子方案,對照巡視反饋問題,逐項制定可操作、可落地、可檢查的整改措施,明確牽頭單位,形成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同時,成立4個專項整改落實工作小組和2個重點問題整改落實工作小組,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整改落實工作體系。
三是堅持以上率下,領導帶頭整改。市委主要領導同志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身體力行推動整改,指導修改整改工作方案、整改落實報告,直接抓、抓具體、抓到底。在3個月集中整改期內,先后組織召開5次市委常委會會議,聽取巡視整改工作情況匯報,對巡視整改工作進行深入細致的研究部署、組織推進。帶頭認領省委巡視組反饋問題,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高質量召開市委常委班子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帶領常委班子成員把職責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把自己擺進去,真認賬、真反思、真整改、真負責。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主持召開市政府黨組會議,研究部署政府系統巡視整改工作。其他市委常委和市級領導同志認真履行“一崗雙責”,結合分管領域和包片工作,分兵把口,全力推動各自牽頭整改任務落實。
四是加強日常調度,從嚴督查問責。市委抽調精干力量組建工作專班,脫產集中辦公,專職負責巡視整改工作的組織協調、日常調度和督導落實。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日更新整改落實臺賬,定期召開工作協調部署會議,分析研判整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精準整改、高標推進。按照時間節點,開展全覆蓋式督查,既督任務、督進度、督成效,又查認識、查責任、查作風。對落實整改責任不到位、敷衍整改、虛假整改、整改不力的嚴肅問責,以責任追究倒逼整改落實。
五是注重標本兼治,完善體制機制。市委堅持治“病表”與除“病根”相結合,既刀刃向內、刮骨療毒,抓好面上具體問題的整改;又透過現象看本質,針對共性問題、突出問題和反復發生問題,運用制度思維、改革辦法,健全機制、加強監管。推動形成問題線索“亮燈”式督辦、審計監督與財政監督工作協作、落實建設用地批后監管等80余項制度,確保整改工作長效化常態化,為抓好巡視整改工作提供了堅強制度保障。
二、堅持較真碰硬立行立改,確保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高質量推進
(一)常規巡視整改落實情況
一是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振興發展不夠,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及省委要求有差距方面。
1.著力解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講誠信、懂規矩、守紀律重要要求不扎實,發展觀、政績觀存在嚴重偏差問題。
針對“政治生態和經濟環境一度遭到嚴重破壞”問題,市委深刻認識政治生態是盤錦振興的根本性問題,堅持以政治生態的持續凈化、法治環境的持續改善,來促進營商環境的根本好轉。一是樹牢正確發展觀、政績觀。舉辦領導干部培訓班,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樹立正確政績觀的重要論述納入重點學習內容,開展專題研討,累計培訓黨員干部770余人次。建立政績觀教育長效機制,制定《盤錦市黨員干部政績觀教育專項課題計劃》,從學習強國等主流平臺篩選優質學習資源推薦給各級黨組織,引導黨員干部切實把習近平總書記講誠信、懂規矩、守紀律重要要求學習貫徹到位。二是推進科學民主決策。嚴格執行決策程序,健全決策咨詢機制,制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市委常委會會議有關事項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嚴明市政府會議紀律的通知》《關于進一步規范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流程的通知》,對議題前期調研、征求意見、咨詢論證評估以及議題提報要件、材料會前送審等從嚴把關,為提高決策質量奠定堅實基礎。三是強化權力監督制約。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進一步強化各級黨政機關的組織紀律性。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法律監督、政協民主監督作用,依法全面主動公開直接涉及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民生類、服務類信息2萬余條。
2.著力解決推動高質量發展存在短板,“三篇大文章”做得不深不實問題。
針對“工業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緩慢”問題,市委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東北、遼寧振興發展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堅持把發展經濟的著力點放在實體經濟上,扎實推進結構調整“三篇大文章”,努力在實現高質量發展上走在全省前列。一是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專人專班、工作能力培養、產業鏈建設、高質量項目、創新驅動、千人助千企、試點示范“七項工程”為抓手,大力實施試點示范工程,全面推廣先進經驗,促進經濟結構持續優化升級,積極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二是積極推動數字盤錦建設。將北斗產業作為數字經濟發展的特色產業,印發實施《盤錦北斗產業發展行動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不斷完善提升新型基礎設施,一批5G基站建成使用,實現主城區、重點園區的5G網絡全覆蓋。加快推進市本級和盤山縣省級首批新型智慧城市試點建設,全力打造省級四星級智慧城市。三是謀劃推進“三篇大文章”項目建設。堅持“項目為王”,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步伐。全市在建“三篇大文章”項目達到136個,“老原新”產業鏈實現產值、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化工精細化率均同比提升。四是科技型企業培育取得新成效。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和“雛鷹”“瞪羚”“獨角獸”企業梯度培育計劃,盤錦精細化工中試基地獲評“省級中試示范基地”,新簽約洽談推進一批項目,為科技成果加速產業化提供了載體。
針對“打造‘蟹稻’品牌要求不夠到位”的問題,市委深入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推動傳統農業向綠色生態高效發展,著力打造盤錦大米、盤錦河蟹兩大金色名片。一是推廣實施地方標準。舉辦盤錦大米、盤錦河蟹地方標準宣貫暨地理標志保護品牌提升培訓班,邀請標準起草人、知識產權專家講解相關案例,有效推動地方標準實施、提高企業守法經營意識、提升監管者執法水平。深入大米、河蟹產業聯盟和重點企業調研,引導企業執行高于國家標準的盤錦大米地方標準。二是嚴格地理標志管理。研究制定《盤錦大米地理標志保護管理辦法》,建立從種植、收購、運輸、貯存、生產加工到銷售的全鏈條地理標志保護格局。出臺《盤錦市規范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的指導意見》,開展地理標志保護專項行動。三是釋放稻蟹資源稟賦。通過“聯盟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基地+農戶”利益鏈接模式,采取訂單、流轉、股份合作等方式整合土地。主推“紅海灘1號”等優質、高產、多抗水稻品種,推廣河蟹優質品種“光合一號”。示范推廣亞美柯缽苗移栽技術,實現水稻增產、河蟹提質、稻蟹增收。四是加強服務引導。組織開展知識產權保護進企業、進市場等活動,指導企業申請商標注冊、專用標志使用及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依托盤錦大米、盤錦河蟹產業聯合會建設省級商標品牌指導站。組織聯盟企業參加大型農業展會,在中央電視臺等主流媒體進行廣告宣傳。依托網絡銷售平臺,與順豐、京東等快遞企業合作,開展線上營銷。與北京新發地、首農、中石化、中石油等合作實現渠道聯動銷售,推進盤錦大米、盤錦河蟹優質優價。
針對“國家級遼濱沿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生機活力不足”問題,市委始終堅持把遼濱經開區作為產業發展重心,不斷鞏固加強其支撐全市產業發展的戰略地位。一是提升園區科技創新能力。強化中試能力建設,推動遼濱經開區中試基地全面運營,已簽約入駐大連理工大學盤錦產業技術研究院、高分子材料特殊助劑研發中心等中試項目。優化公共服務平臺體系,引育盤錦檢驗檢測中心、世名(蘇州)新材料研究院分院等科研機構及服務平臺,加快“政、產、學、研、用”互動融合。著力培育創新主體,支持企業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加強科技企業梯度培育,省級及以上研發機構數量、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均同比提升。二是加快構建“大化工+精細化工”產業集群。圍繞乙烯、丙烯、碳四、碳五產業鏈下游延伸,金發科技ABS一期、偉英興聚芳醚酮等項目已進入試生產階段,園區規上精細化工企業占規上化工企業數量的80%。三是持續優化收入結構。加強招商引資,培植儲備增量稅源,深挖潛在稅源,抓好組織收入。四是全面推進政務服務便利化。印發《盤錦市關于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工作方案〉的工作舉措的通知》,完成市、縣(區)、鎮(街道)、村(社區)政務服務大廳名稱和服務區域統一規范及進駐事項負面清單確認等工作,政務服務體系已覆蓋全市。印發《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賦予遼濱經開區等4個省級以上開發區一批政務服務事項的決定》,賦予開發區更大自主權,解決群眾辦事不便問題。提高“一網通辦”服務能力,推進與群眾密切相關的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就近辦”。扎實推進“只提交一次材料、高效辦成一件事”改革,已上線“醫療報銷一件事”等4個集成服務,切實讓群眾“少跑路”。
針對“盤活存量資產缺少‘啃硬骨頭’勁頭”問題,市委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的意見》,推動盤活一批長期閑置資源。一是分類處置供而未用土地。對全市供而未用項目用地摸清底數,逐宗建立臺賬,分類推進,有序盤活;制發《關于進一步落實建設用地批后監管工作的通知》,嚴格執行《盤錦市國有建設用地監管辦法》,有序推進后續處置工作,及時跟蹤新增閑置土地,確保閑置土地調查、認定、處置及時到位。二是加快推進項目盤活清理。針對需盤活和清理的停工項目,“一項一策”逐項制定盤活清理方案,壓實各方責任。建立長效機制,制發《盤錦市推進重點領域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實施方案》,每月組織調度停工項目推進情況,加快推進項目盤活和項目清理,帶動更多更優項目盡早落地投產。三是積極推動房地產爛尾項目盤活。制發《盤活房地產爛尾項目一樓一策工作實施方案》《盤錦市盤活房地產爛尾項目工作實施方案》,成立工作專班,通過變更規劃、分段施工、開通綠色通道補辦手續、尋找合資合作伙伴等方式,依法依規推進爛尾項目盤活工作。
針對“農墾改革未真正破題”問題,市委嚴格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農墾改革專項試點的要求,對照省確定的試點任務,結合區域實際逐一查找解決問題,推動農墾改革取得新進展。一是定期聽取農墾改革整改落實情況匯報,組織多部門聯合加強政策支持和業務指導,把涉及農墾改革的工作優先研究安排,形成改革合力。二是結合實際落實省文件確定的試點任務,分別形成了盤山縣、大洼區關于落實遼寧省深化農墾改革專項試點任務工作整改方案和推動農墾轉型發展實施方案。三是責成相關部門圍繞“黨委班子配備、預防化解勞動關系風險、國企管理人員履職容錯免責、對接金融機構融資”等方面加強政策支持,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快推進改革進程。
針對“融入遼寧沿海經濟帶緊迫感不強”問題,市委大力推進以港興市,積極融入“一圈一帶兩區”區域發展格局。一是提升港口能力能級。加快推進盤錦港拓寬型深水航道建設,開展盤錦港東作業區二港池支航道掃淺疏浚,將原5萬噸級航道,提升為10萬噸級拓寬型深水航道。不斷提升接卸能力,盤錦港集裝箱碼頭年作業能力由原50萬標準箱增加到80萬標準箱。二是充分釋放港口產能。加大力度推進盤錦港東作業區107#-108#、203#-206#通用泊位、西作業區334#液體化工泊位等已建成泊位竣工驗收手續辦理。泊位全部投用后,可增加年接卸通過能力1800萬噸,盤錦港年通過能力達到8000萬噸。三是完善港口集疏運體系。推進多式聯運“一單制”工作,推動盤錦港航發展集團、盤錦港集團、沈哈紅運、遼寧港鐵國際等企業合作,集裝箱海鐵聯運量達到8550標準箱。積極推進阜盤鐵路項目,已經編制完成項目可研報告初稿、投資收益分析報告,省交通運輸廳已出具《遼寧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阜新至盤錦鐵路項目建設的行業意見》。
3.著力解決貫徹新發展理念不夠全面,推動污染防治、解決民生問題、實現共同富裕仍有不足問題。
針對“重項目建設輕環保問題依然突出”問題,市委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生態立市發展戰略,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一是強化領導干部綠色發展觀念。召開市委常委會暨市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會議,組織領導干部觀看了我市突出環境問題專題片,審議通過了《盤錦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對相關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壓實各方責任。督促各縣區、園區定期研究部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推動解決生態環境保護問題,嚴把項目準入關,通過專家授課和送法入企等形式提升企業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意識和守法意識。三是加強日常監管。制發《關于建立建設項目信息共享機制的通知》,生態環境部門與各縣區、園區建立建設項目共享機制,對擬建項目和在建項目實現全過程動態管控。嚴厲打擊建設項目生態環境領域違法行為,對無環評手續項目進行立案查處。
針對“污水治理仍是短板”問題。一是加強污水處理基礎設施建設使用。加快推進唐家鎮、王家鎮、平安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并投入使用,加強污水管網建設,確保滿足污水處理需求。二是對污水處理廠開展“一廠一策”系統化整治,制定出臺《盤錦市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一廠一策”系統化整治方案》,已完成大洼區嵩山路管網清淤工程、光學電子產業帶基礎設施配套項目道路工程(東躍街)等項目建設,正在加快排水管網清淤、評估、改造、連通工程施工,推進第一污水處理廠老舊設備補短板工程。三是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強化日常執法檢查,加大生態環境、公安等部門聯合執法力度,有針對性地開展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執法檢查,及時消除問題隱患。開展深入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專項行動。
針對“‘西部三鎮街’長期發展落后”問題,市委扎實推動共同富裕,依法依規傾斜政策、資金、項目,著力推動“西部三鎮街”振興發展。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專題調研,推動各項工作任務按照時間節點要求完成。建立西部鎮街振興發展月調度工作機制,大力發展“飛地經濟”“總部經濟”,著力解決盤山縣西部鎮街財政收入低、人均收入低、低保戶占比高“兩低一高”問題。實施農村公路工程,狠抓耕地數量質量雙提升,建設高標準農田,推廣魚蝦蟹葦田立體生態養殖模式,加快紅樹莓釀酒、硅鎂綠色節能建材、國鹿現代牧場等項目建設,推進盤錦低碳循環經濟產業園、盤錦農產品加工商貿物流園建設。
4.著力解決統籌發展和安全能力不夠強,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措施不力問題。
針對“漁業安全事故頻發、危化企業存在安全隱患”問題,市委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全力防范化解各領域風險,維護社會大局和諧穩定。一是加強漁業安全監管,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和漁業安全專項工作會議,研究部署漁業安全整改整治工作。制定下發《盤錦市漁業船舶事故調查行動方案》《盤錦市漁業船舶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等系列行動方案,成立4個聯合核查工作組,全面排查整改漁業安全隱患,集中扣押,分批分類進行處置“三無”漁船,嚴厲打擊海上涉漁快艇非法捕撈,依法依規對自然港灣和私營碼頭進行查封,追責問責了一批事故相關責任人。加大漁船監管力度,嚴格落實預警平臺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實施漁船北斗設備加固和AIS設備安裝,有效提高了漁船智能監管水平。開展漁業生產安全培訓,對漁船防火防風、涉外漁業、應急處置、編組作業、自救互救等方面進行教育培訓,培訓各類漁船從業人員350余人。開展了春季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制定并印發《盤錦市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嚴格落實屬地包保責任,實行“行業+屬地”雙重包保機制,強化漁船整改監管。二是加強涉重大危險源企業管理,市委市政府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傳達學習貫徹國家及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研究貫徹落實安全生產工作。圍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落實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安全生產責任、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制發了一系列文件。開展重大危險源企業專項檢查,加強高風險儲罐區日常監管,實施高風險化學品儲罐區安全風險降級專項整治,制定《盤錦市化學品儲罐區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切實把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形成常態化監管。
二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有差距,正風肅紀反腐不夠有力方面。
1.著力解決履行主體責任不扎實問題。
針對“總體部署和整體推動不力、不實”問題,市委堅決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始終保持“兩個永遠在路上”的清醒,堅決整治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零容忍”的態度,縱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一是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制定《關于建立健全<盤錦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實施機制的意見》,進一步突出“全面從嚴治黨及黨風廉政建設”在規劃執行中的作用。二是壓實主體責任。深入學習貫徹《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等法規制度,學習研究中央及省委各類文件精神,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從嚴治黨以及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論述納入黨校培訓重要內容。認真落實《中共盤錦市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領導小組2022年工作要點》,修訂完善《盤錦市紀委監委關于黨的建設指標考核工作方案》,科學制定黨建考核指標。市委常委會聽取了全市2022年上半年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情況和下半年工作安排匯報,研究部署了全市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堅持源頭管控、關口前移,把前置審核作為制定市委黨內規范性文件的必經程序,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黨內規范性文件前置審核的通知》,明確要求黨內規范性文件要符合盤錦實際、與上位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重復率不得超過50%。
針對“存在‘好人主義’傾向,缺乏斗爭精神”問題,市委深刻認識腐敗是危害黨的生命力和戰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敗是最徹底的自我革命。一是直面問題不饒道,堅決摒棄“好人主義”傾向。制定了2022年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重點學習內容安排,圍繞黨的二十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論述、扎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等開展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研討。深入剖析我市嚴重違紀違法典型案例,市委主要領導同志在相關會議上均指名道姓點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并剖析原因。加強廉政教育,組織全市黨員干部參觀廉政教育基地、紅色基地,觀看警示教育片等。二是落實《關于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干部提醒、函詢和誡勉的實施細則》等規定,結合干部調研、信訪舉報、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巡視巡察等工作中發現領導干部出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開展提醒工作,確保抓早抓小、防微杜漸。三是規范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完善《盤錦市紀委監委關于黨的建設指標考核工作方案》,重點對全市各級黨委(黨組)糾治“四風”、群眾身邊腐敗問題以及領導班子成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等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將實績考核結果與部門評優評先等工作掛鉤,抓好考核結果成果運用。
針對“對巡察工作領導存在不足”問題,市委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加強巡視巡察上下聯動的意見》,全面加強黨對巡察工作的領導。一是市委常委會會議、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專題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將巡察工作列入市委年度工作要點,健全完善市委常委會定期聽取巡察情況機制,每年度至少聽取2次巡察工作情況匯報。市委主要領導同志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八屆市委以來,先后主持召開3次書記專題會議,聽取11個巡察組對23個被巡察黨組織巡察情況匯報,直接點人點事點問題。二是集中辦結巡察移交問題線索。落實《市委巡察整改督查督辦協作聯動工作規程(試行)》,紀檢監察機關、組織、巡察等部門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分析研判、匯總分析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問題線索處置、移交意見建議辦理等情況,建立未辦結的巡察移交問題線索臺賬。三是加強巡察組干部管理,持續優化干部配備,確保滿足巡察工作需要。
2.著力解決履行監督責任有短板問題。
針對“監督執紀力度不夠”問題,市委深刻把握作風建設地區性、行業性、階段性特征,嚴肅監督執紀問責,始終保持正風肅紀反腐的高壓態勢。一是暢通信訪舉報渠道。認真受理辦理反映市管干部問題的信訪舉報,建立市管干部問題線索臺賬。強化智慧反腐,全面啟動大數據中心建設,數據資源不斷豐富。二是加大監督執紀問責、監督調查處置工作力度。提升主動發現問題線索能力,實施大數據監督、辦案“雙輪”驅動,突出查處金融、政法系統、國資國企等重點領域腐敗。
3.著力解決廉潔風險突出,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問題。
針對“政法系統政治生態遭受嚴重污染”問題,市委按照黨中央決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堅持刀刃向內、刮骨療毒,持續鞏固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成果。一是把強化政法系統領導干部政治意識擺在首位。市委主要領導同志為全市政法干警講授《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 鞏固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成果》專題黨課,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為全市政法干警作廉政報告,進一步促進全市政法干警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二是常態化開展政法干部協管。建立《市縣兩級政法單位領導班子建設情況臺賬》,對市、縣(區)兩級政法單位班子實行動態管理。結合“三個不放過”“五個抓到位”工作要求,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堅決肅清流毒影響,努力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盤錦政法鐵軍。
4.著力解決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力度不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問題。
針對“擅自開展創建示范活動”問題,市委堅持把整治形式主義作為基層減負的重要任務來抓,全面排查梳理“未經省委、省政府審批新開展和名義上已經取消但繼續開展的17項創建示范活動”,繼續開展保留2項創建示范活動,停止、撤銷15項創建示范活動。針對未發揮示范作用的示范單位,通過收回牌匾、通告公示、下發文件等方式進行全方位整改。制發《建立健全開展各類創建示范活動機制工作方案》,依法依規、科學有序開展各級各類創建示范活動,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完善監督問責機制,堅決杜絕類似問題發生。
針對“變相超編制增加公務用車”問題,市委堅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進一步規范公車使用管理。嚴格貫徹落實《遼寧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等規定,對公務用車配備、租用車輛情況進行核實。迅速整改超編制租賃車輛,制發《關于做好公車租賃整改落實的通知》,堅決糾正車輛租賃不嚴格不規范行為。加強公務用車運行經費管理,超編制購買、租賃車輛一律不予安排。超編制租賃公車已全部退還。
針對“會議費超標”問題,組織相關責任部門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全面剖析、深刻反思,對相關領導干部進行談話批評教育。組織黨員干部深入學習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不斷強化作風建設,注重厲行節約、廉潔奉公。制定新的《會議費使用工作流程》,修改完善《“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突出依規依紀依法決策,嚴格控制會議預算,從根本上解決會費超標問題,防止問題反彈回潮。
三是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不扎實,選人用人和基層黨建工作存在薄弱環節方面。
1.著力解決領導班子建設有差距問題。
針對“執行議事決策制度不夠到位”問題,市委堅決落實民主集中制原則,落實重大行政決策集體討論要求,嚴格執行決策程序,推動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一是嚴格執行相關法規制度,制發文件進一步規范市委全會和市委常委會會議有關事項,確保需要市委全會和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的議題,應提盡提。制發規范市委文件制定的工作措施,強化發文必要性審查、審核把關、規范審批等要求。二是市委常委會會議傳達學習中央及省委關于加強新形勢下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建設相關要求,把建立健全評估機制及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平安建設考評體系,將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評的重要依據,壓緊壓實責任,實現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化、經常化。
針對“市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會針對性不強、規范性不夠”問題,市委常委班子把開好民主生活會作為落實黨內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加強班子建設的重要內容,嚴肅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一是召開市委常委班子“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專題民主生活會,針對政法系統腐敗等重點查擺內容,認真對照檢查,深刻剖析原因,提出下步整改措施。全市相關縣處級及以上領導班子全部召開“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專題民主生活會,組織部門全覆蓋督促指導,確保專題民主生活會質量。二是將《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工作程序》及省紀委監委關于巡視整改報告的審核意見等納入市委常委班子年度民主生活會會前學習內容,進一步深入學習、把握要求。同時,堅持舉一反三、建章立制,制定《市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會流程》,明確會前、會中、會后各環節工作及重點要求,并嚴格落實到位,參會人數不達到三分之二以上堅決不開會,切實保證民主生活會召開質量。三是從嚴從實開展督導,市委組建督導組,對縣處級以上單位民主生活會進行會前指導和全流程、全覆蓋督導,認真貫徹民主生活會規定及程序,嚴格落實督導工作辦法、評分細則等要求,從嚴指導把關,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堅決不準開會。
針對“帶頭管難事、辦實事效果不明顯”問題。市委班子成員發揮“領頭雁”作用,帶動市級領導同志加快推進包保項目建設。一是根據領導工作分工,由原來的全口徑32位領導,調整為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主要領導以及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16名領導根據分工精準包保,解決“簡單化”“普遍化”問題。二是建立“一班、一法、五率、三清單”服務機制,研究形成《盤錦市加快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工作方案》,進一步調整市領導包保項目團隊,逐個項目配備市發改委“店小二”、縣區“項目管家”,同步建立項目檔案、問題臺賬和微信工作群,解決信息不對稱、工作不規范、政策不到位等問題。
2.著力解決執行選人用人規定不夠嚴格問題。
針對“干部人選把關不嚴”問題,市委堅決貫徹新時代好干部標準,推動形成以干成事論英雄、以解決實際問題論能力、以高質量發展項目和高水平制度創新成果論業績的鮮明用人導向,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干部隊伍。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實施辦法》,堅決防止“帶病提拔”。制定《關于規范做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溝通事項的意見》,壓緊壓實主體責任,把好選人用人初始提名關。對本市2022年提拔使用干部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情況進行重新梳理,未發現因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未查核,或者經查核存疑尚未查清即上會討論和處理不到位的情形。
3.著力解決黨建引領保障作用發揮不充分問題。
針對“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市委牢固樹立強基導向,以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加強和改進基層工作,努力讓老百姓體會到黨始終在人民身邊。推動村級集體經濟財政獎補資金有效利用,對82個村集體經濟項目建設情況進行檢查評估,“一村一策”提出改進建議,多方合力助推村集體經濟發展質量提升。
針對“領導鄉村治理的能力水平不高”問題,市委堅持以村民為主的原則,充分調動村民積極性、參與性、能動性。一是推動“四議一審兩公開”制度落到實處。制發《關于規范做好村級重大事項“四議一審兩公開”制度執行落實工作的意見》《關于進一步規范執行“四議一審兩公開”制度的意見(試行)》,對2017年以來各村重大事項決策不規范問題進行梳理排查,形成工作臺賬,全市各村新增重大事項均嚴格履行“四議一審兩公開”程序。二是推動村規民約真正發揮作用。完善村規民約制定程序,組織全市285個村全部按照省《關于做好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開展村規民約制定、修訂工作。因地制宜采取公開欄、村屯“大喇叭”、微信群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大力宣傳村規民約。加強對村規民約遵守情況的監督,將督促檢查村規民約落實情況作為基層組織建設的經常性工作。三是提升基層矛盾糾紛化解能力。制發《落實巡視整改工作人民調解員教育培訓計劃》,分級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培訓,525個村(居)民評理說事點均選配了專職人民調解員。
針對“推動街道黨工委轉變職能不到位”問題,市委積極充實基層工作力量,著力提升基層治理能力。一是聚焦構建黨委領導、黨政統籌、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按照“3+1+N”模式,規范設置全市各鎮街機構,下沉事業編制,實現鎮街機構設置精干規范、運行機制簡約高效、為民服務精準便捷。二是調整優化鎮、街道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盤山縣、雙臺子區兩個試點縣區已完成街道機構掛牌、人員轉隸、街道機構負責人及綜合性崗位人員配備等工作;針對興隆臺區、大洼區兩個非試點縣區制定調整優化鎮(街道)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的方案,已全面推開實施。三是完善基層工作實績考核指標體系。根據黨中央決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對我市工作實績考核指標體系進行梳理和優化調整,進一步規范鎮街工作實績考核指標體系,提升考核精準性。
4.著力解決基層黨組織建設不規范問題。
針對“國有企業黨組織虛化弱化”問題,市委不斷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推動市屬國有企業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建設,確保黨組織在國有企業應建必建、設置規范、調整及時、體制清晰。一是推動市客運集團子公司市公交公司黨委建設。成立了客運公交集團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整改工作調度會4次,按照《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要求,按相關程序和時間節點穩步推進市公交公司黨委成立工作。二是結合黨員人數和工作實際,撤銷盤錦城市公用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改設為黨支部,推動解決大洼區城市公用集團黨委建設不規范問題。嚴格按照選舉程序選舉產生新一屆的支部委員會,落實“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明確黨組織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領導作用。
針對“中小學校黨的領導體制不健全”問題,市委全面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領導。一是明晰市、縣(區)兩級教育工委職責,制發相關議事規則,將研究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和涉及全市教育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納入教育工委議事日程,定期召開工作會議,集體研究提請教育工委審議的工作事項,建立健全抓落實的工作機制。二是理順中小學黨組織隸屬關系。按照《關于加強中小學校黨的建設工作要求的意見》,對照省委教育工委、省內其他地區市委教育工委設置和學校黨組織隸屬關系,嚴格按照組織程序,推進隸屬關系調整。市直屬及各縣區學校(含幼兒園)黨組織隸屬關系均已完成調整。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逐步實現黨組織設置為黨支部的中小學校實現黨支部書記、校長“一肩挑”,專職副書記做到應配盡配。
針對“‘兩新’組織‘兩個覆蓋’質量不高”問題,市委加快推進黨在兩新組織中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強化黨建引領作用。一是立行立改,制定下發了《關于開展全市兩新組織“兩個覆蓋”質量提升專項行動工作方案》《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兩新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員管理工作的通知》,創新組織設置,嚴格黨建工作指導員的日常管理,有效提升“兩個覆蓋”質量。二是規范中介機構黨支部組織生活,修訂完善市委兩新工委工作規則,完成市委兩新工委3名兼職副書記配備工作,對組織生活開展不規范、落實“黨建入章”制度不嚴格的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加強業務指導,督促相關黨組織負責人,分層級舉辦黨務工作培訓班,切實增強兩新組織黨務工作水平。三是在鞏固全市兩新組織“兩個覆蓋”質量提升專項行動成果基礎上,集中開展全市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的組織覆蓋攻堅工作,對全市兩新組織黨的組織覆蓋情況進行拉網式排查、全方位提升。
四是巡視、審計指出的問題和主題教育、黨史學習教育檢視的問題整改落實不到位方面。
1.著力解決抓巡視整改存在“過關”思想問題。
針對“巡視整改一陣風”問題,市委堅持問題導向,抓好責任落實,確保做到堅決整改、全面整改、徹底整改。一是建章立制抓整改。嚴格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意見》以及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加強對巡視整改的日常監督,推動整改責任單位健全完善規章制度,落實常態化整改。二是強化指導抓整改。各級紀檢監察和組織部門派員參加巡察反饋會議,指導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列席指導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建立健全整改監督臺賬,審核集中整改進展情況報告。三是加強日常監督抓整改。將上輪巡視整改后反彈問題的整改情況納入巡視整改日常監督內容,明確監督任務分工,建立專門監督臺賬。推動巡視監督與組織監督相互貫通、有機銜接,將巡視整改落實情況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日常考核。
針對“沒有推動一體整改”問題,對兩次省委巡視均發現的河灘地發包承包問題開展集中整治,強化河灘地監督管理,分縣區建立了河灘地臺賬,實現了一地塊一檔案。制定出臺了《盤錦市水利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河灘地管理的意見》《盤山縣河道資源規范管理修訂方案》《盤錦市興隆臺區河灘地發包管理辦法》等河灘地發包承包辦法,明確了河灘地發包原則、發包主體,規范發包程序、經營方式、發包價格和承包辦法、競價機制、制訂合同等事項,進一步規范了河灘地管理。
針對“整改成果反彈問題突出”問題,市委針對反彈問題舉一反三查找、較真碰硬整改,確保反彈問題切實整改,堅決杜絕再次反彈。一是認真梳理上輪巡視反饋意見建議整改反彈問題,逐個問題建立清單和整改臺賬,研究制定具體整改落實措施,相關問題均得到有效整改。二是組織開展巡察“回頭看”。將開展巡察“回頭看”納入八屆市委巡察工作規劃。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分析研判、匯總分析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問題線索處置、移交意見建議辦理等情況,著力鞏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問題反彈。
2.著力解決審計整改統籌協調、監督問效不夠問題。
針對“組織領導不力”問題,市委堅決扛起整改主體責任,正確對待審計發現的問題,切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健全制度、完善措施,確保做到真改、實改、全面改。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建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的意見》,切實增強抓好審計整改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將上級審計指出問題整改工作納入市委常委會會議重要議事議程,召開市委常委會、市委審計委員會會議傳達中央及省委審計委員會會議相關精神,審議上級審計機關審計報告中涉及我市問題的整改情況。二是切實落實審計整改責任,提高審計整改工作整體質效,精準聚焦審計委員會、審計機關、主管部門、被審計單位在統籌、督促、落實整改工作中的職責定位,突破“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不斷提升審計整改工作的時效性、協同性和嚴肅性。三是不斷健全完善審計整改制度,印發《關于建立上級審計機關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協作機制的實施辦法》,對上級審計整改情況進行動態監管,把審計整改工作做實、做細、做好,確保審計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整改到位,印發《關于建立審計監督與財政監督工作協作機制的實施辦法》,推動審計監督與財政監督貫通協作制度化、規范化,形成有效監督合力。
針對“整改質效不高,反彈明顯”問題。一是堅持立行立改,全面梳理未整改完成審計問題,實行掛圖作戰、動態管理、對賬銷號,將整改情況納入市委2022年審計整改專項督察范圍,組成專項督察組,開展現場督察。針對巡視提出的未及時分配下達省級轉移支付指標問題及時整改。二是持續加強跟蹤檢查,對未完成整改、新增反彈問題,實行臺賬管理,嚴格督促推進。三是統籌推進后續整改任務,堅決壓緊壓實審計整改責任,掛賬督辦,直至整改完畢。
3.著力解決主題教育和黨史學習教育整改只出題、不答題問題。
市委持續推動主題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推動黨史學習教育常態化長效化,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實,努力做到以學促改、以學正行,做到學史明理、學史增信、學史崇德、學史力行。制定《市委常委班子“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檢視問題只出題、不答題專項整改方案》,修改細化《市委常委班子2021年黨史學習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整改方案》,進一步嚴抓工作落實,細化整改措施,切實加大整改力度。對主題教育檢視的問題整改落實工作進行責任分工,分解落實形成具體整改措施;將黨史學習教育檢視的問題分解形成具體工作任務,實行銷號式管理、跟蹤式督辦,確保整改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二)營商環境專項巡視整改落實情況
一是針對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講話精神不夠深入,履行營商環境建設主體責任不夠扎實問題。
1.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9?28”重要講話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要求。一是強化學習領悟,市委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營商環境建設的重要論述,特別是專題學習重溫習近平總書記“9?28”重要講話精神,全面提升各級領導干部的營商環境意識。二是正視問題短板,對2018年市委實施意見中提出的相關措施逐項梳理落實,根據新形勢發展需要,明確責任單位,創新性地抓好落實。三是狠抓工作落實,印發《盤錦市營商環境規范建設專項行動方案(2022—2025)》《盤錦市加快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工作方案》等文件。建立完善勞模和職工創新激勵獎勵制度,鼓勵創新創業。四是深入開展“黨建+營商環境建設”活動,強化各級黨組織營商環境意識;推進項目審批“多評合一”“多圖聯審”“聯合踏勘”等審批模式,加大涉企收費專項檢查力度,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將服務民營企業綜合評價工程融入政務服務“好差評”,提高服務民營企業質量,提升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服務質效,投訴辦理滿意率始終居于全省前列。
2.著力構建“親”“清”政商關系。一是加強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市委召開全市領導干部警示教育大會,用身邊事警示教育身邊人,以政治生態的持續凈化、法治環境的持續改善,促進和保障營商環境的根本好轉。制定盤錦市構建新型政商關系正負面清單,積極構建“親”“清”政商關系。二是開展加強成品油消費稅試點工作,進一步加強成品油企業稅收管理,形成成品油消費稅試點工作做法,并在全省推廣。三是推進盤錦銀行改革化險,強化內控制度建設,建立完善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持續推進清收挽損工作。
3.抓好營商環境政策落實。市委突出工作重點,抓住關鍵環節,持續打造營商環境最優市,以建立完善工作機制為突破口,小切口快推進,以刀刃向內的勇氣革除積弊,推動盤錦營商環境不斷出現新變化。一是持續深化改革,拓展企業簡易注銷登記適用范圍,企業簡易注銷登記審批時限壓縮至20天以內。實行“清單制+承諾告知制”審批,對社會投資小型倉庫廠房等“三類項目”實施快速審批。建立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加快數據匯聚進程,目前,匯聚政務數據約1億余條。二是持續加大服務民營企業力度,制定穩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促進經濟復蘇。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開展“凈源”專項執法行動,組織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出臺《盤錦市企業上市高質量發展計劃行動方案》,為企業提供精準金融政策支持,幫助企業做強做優,對“專精特新”企業進行獎勵。印發《“五色盤錦”人才服務卡實施辦法(試行)》,發揮“興遼英才計劃”“盤錦英才計劃”等政策引導作用,引育高端人才。三是持續推進“千人助千企”活動,強化部門責任、加大包扶人員培訓力度、多渠道開展政策解讀與宣傳,讓更多惠企政策直達企業。四是印發《盤錦市關于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通知》《盤錦市關于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機制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通知》等,進一步明確信用信息范圍,加強失信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依法依規及時實施失信懲戒,完善失信主體信用修復工作。
4.推進優惠政策落地。嚴格落實年底統一清理和執行中常態化清理相結合的存量資金收回機制,歷年存量資金全部收回并統籌用于兌現惠企政策。為加強制度銜接,新制定出臺了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及實施“盤錦英才計劃”等文件,加大招引人才力度,努力形成人才匯聚的良好局面。
5.建立統籌聯動機制。一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部分確實沒有發揮作用的議事協調機構進行撤并,比如,將盤錦市優化營商環境專項改革行動小分隊納入盤錦市營商環境建設領導小組統籌管理,將盤錦市政府失信行為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納入盤錦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統籌管理,將盤錦市優化審批服務流程提升審批服務效率助力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納入盤錦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統籌管理。二是推動保留的相關領導小組建立完善的議事規則,并調整議事協調機構人員組成,強化議事職能,盤錦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研究了向國家及省級經濟區下放行政審批權限事項,并經市政府審議后,向國家及省級以上開發區下放行政審批權力。三是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營商環境建設工作協調聯動的通知》,進一步加強部門、企業、社會公眾聯動。特別是發揮工商聯和各類企業家協會作用,設立“企業沙龍”,讓企業心聲有人聽,企業困難有人幫;圍繞與營商環境建設密切相關的政務服務、信用體系建設、法治環境等,開展一期問卷調查,了解企業群眾對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意見建議,推動營商環境建設工作。
二是針對推進誠信政府建設不動真格,打造履約踐諾的信用環境差距較大問題。
1.全面推進誠信政府建設。制發《盤錦市進一步加強誠信政府建設實施方案》,設立盤錦市政務嚴重失信行為處置專責小組,推動政務嚴重失信行為認定及實施聯合懲戒工作,全力推動誠信政府建設。
2.打造“踐信守諾”環境。市委把法治環境、信用環境建設作為優化營商環境最緊迫、最突出的任務來抓,用最大誠心,盡最大努力,深入開展失信行為專項整治,切實解決企業“急難愁盼”問題,不斷塑造誠信政府良好外在形象。同時,對有失信行為的國企和事業單位、對企業法人進行談話提醒或通報批評,并積極開展信用修復。
3.切實解決政府類投資項目工程款拖欠問題。一是拓寬籌資渠道,加強資金保障。加大財稅部門協同聯動力度,加強重大稅源培植培育,深入挖掘稅收增收潛力。強化非稅收入征繳,做到應收盡收,應繳盡繳。統籌整合盤活各類資源資產資金,進一步增加可用財力,為清理償還政府拖欠工程款提供資金保障。二是規范預算管理,嚴格履行概算。嚴格執行人大批準的預算,嚴控預算追加,確需進行預算調整的,依法依規辦理,嚴禁超預算、無預算安排政府類投資項目支出。督促各相關單位嚴格履行概算,對超概算的項目依法合規落實資金來源,在資金落實前不得開工建設,政府投資項目嚴禁以各種方式要求企業帶資承包。三是加快竣工決算,推動資金解決。對項目竣工未決算產生的拖欠,督促施工單位盡快完善決算資料,推動相關部門依法依規抓緊完成項目決算,千方百計籌集資金加以解決。對于有分歧拖欠工程款,推動雙方積極溝通協商,盡早達成一致,做到應清盡清。
4.完善投標保證金管理。完善保證金管理制度,堅決杜絕違規收取、延期退還現象,切實保護投標人正當合法權益,鼓勵投標人積極參加政府采購招標,降低政府采購成本,實現“雙贏”。
5.認真履行承諾事項。市委市政府積極與大連理工大學就進一步加強校地合作進行深入交流,在合作辦學、科研等方面制定戰略協議,已形成初步合作協議,有效推動雙方深度合作,共同拓展合作領域,共促校地發展。
三是針對司法權力運用不嚴格,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環境效果不佳問題。
1.嚴格涉企案件辦理。一是市公安局組織專人對涉企案件逐案開展自查,形成自查專題報告,嚴格涉企案件辦理程序,引導相關干警加快涉企案件辦理工作,嚴禁消極怠偵等現象發生。二是制定“涉企案件”受立案工作規定、評查辦法以及經偵系統重大疑難復雜案件集體審議等一系列制度,規范執法程序,提高執法質量,防止發生濫用司法調查權問題。三是積極發揮政法系統三級案件管理的機制作用,對涉企案件受案、立案情況進行監督,堅決杜絕執法漏洞和違法違紀問題發生。組織民警認真學習《遼寧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追究實施辦法》以及相關規定,對違法受立案、插手經濟糾紛等違紀違法行為,嚴肅倒查責任。
2.嚴格落實最高檢及省檢關于防止“構罪即捕”“入罪即訴”要求。市檢察院成立工作專班,組織3個專門評查組,對涉案企業經營管理者被批準逮捕、提起公訴是否適當作出評查。舉一反三,制定《關于在辦理涉民營企業刑事案件中防止“構罪即捕”“入罪即訴”工作方案》,嚴格落實少捕慎訴慎押要求。
3.加快涉企案件審結。一是緊盯涉企案件審理期限,制定《盤錦市中級人民法院涉企案件快速辦理工作指引(試行)》,對涉企案件申請變更審限的,嚴格審查,定期對涉企案件審限變更情況進行通報。二是雙臺子區法院制定《盤錦市雙臺子區人民法院關于完善長期未結案件清理長效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試行)》《盤錦市雙臺子區人民法院關于案件質量評查的辦法》,以制度促規范、提質效。
4.加大涉企案件執行力度。為破解執行難問題,市法院認真貫徹落實“一案一賬號”工作制度,確保執行款項及時發放。對涉企案件建立臺賬并組織核查,積極推動執行到位。
四是針對行政執法權力運用存在選擇性、隨意性問題,打造文明規范的執法環境不到位問題。
1.嚴格漁業執法。一是陸上由沿海屬地政府聯合公安部門加強管控,對發現的疑似涉漁“三無”船舶進行扣押,海上由漁政、漁監聯合海警部門進行常態化聯合執法巡查,增加巡航頻次和力度;設立監督舉報電話,鼓勵群眾舉報涉漁“三無”船舶非法捕撈行為,通過海陸聯合執法保持對海洋涉漁“三無”船舶高壓打擊態勢。二是健全機制長效管理,圍繞漁船承包、漁業行政執法、漁業船舶船東船長安全生產管理、海洋漁業安全應急值班、漁業船舶水上安全突發應急事件預警等方面制定了相關制度,加強漁業培訓,切實提升漁業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和安全生產意識。
2.加強路警協同。加強教育培訓,提升行政執法能力,做到嚴格、文明、規范執法;強化警示教育,通過觀看警示教育專題片、集中座談等方式,引導廣大民警、輔警樹牢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意識;制定路警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健全路警聯合執法工作體系,切實堵塞工作漏洞。
3.倡導聯合檢查。一是推動全市有檢查事項的部門全部進駐“互聯網+監管”平臺,積極開展培訓工作,提升執法質效。二是生態環境部門深入企業走訪調研,征求對執法檢查的意見建議。建立檢查臺賬,及時對已完成的專項執法工作進行報備。
4.加強執法管理。規范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做到行政執法證件“應領盡領、應止盡止”,確保行政執法人員100%具備執法資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制發了《盤錦市關于規范行政執法人員和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明確行政執法人員和執法輔助人員崗位責任,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五是針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不夠深入,打造陽光便利的審批環境存在短板弱項問題。
1.持續開展簡政放權。加強工作調研,積極征求遼濱開發區及省級以上開發區意見,了解行政審批權力需求。根據承接能力和需求,向遼濱經開區等省級以上開發區下放“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等行政權力。同時,做好“后半篇”文章,加大培訓力度,確保行政權力“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2.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率。一是印發《關于認真落實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取消事項的通知》,要求各行業部門對照2022版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開展自查,查找是否存在應取消未取消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推動涉及的單位立即取消“應取消未取消”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二是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工作的通知》《關于落實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事項審批制度改革的通知》,進一步壓縮施工圖審查時限。
3.推進“一網、一門、一次”改革走深走實。一是組織不動產登記、產品質量檢測、計量系統與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完成對接聯調工作;推進市直部門依申請類政務服務事項全部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可在大廳直接辦理;對派駐人員依法依規充分授權,保證相關業務全流程在大廳實質運行、即來即辦。二是編制并公示51個“一件事一次辦”事項清單,其中“涉企準營”事項達到18項,辦事人可在線上線下根據不同情形“一次性”提交相關材料,相關牽頭及配合部門通過“一次辦”機制已為企業群眾提供服務9000余次。
4.提高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水平。一是將非公司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申請材料進行整合,并對企業登記的所有事項全部作出調整,實現市縣兩級辦事指南(申報材料)、辦事流程等保持一致。二是開展政務服務事項隨機抽查,按照標準化、規范化要求,對市縣兩級所有審批事項的申報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等關鍵要素進行審核,未發現標準不統一問題。同時,制發《盤錦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版)》,對行政許可事項進一步進行規范。
5.規范基層證明出具。深入村(社區)實地走訪,摸清問題原因,制發《盤錦市不應由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事項清單》,進一步明確不應由基層出具的證明事項。開展常態化巡查,設立基層哨點監督基層證明開具情況,及時發現,及時整改,督促相關單位加強業務培訓,明確證明開具等相關事項,進一步梳理適用于個人聲明或承諾方式代替證明材料的事項清單,簡化群眾辦事程序。設立證明事項監督舉報電話,為群眾開通訴求通道,解決相關問題。
六是針對監管權力運用存在盲區和死角,打造簡約高效的監管環境亟待加強問題。
1.加強成品油市場等特殊流通行業監管。加強日常監管,督導企業進一步完善購銷存臺賬制度,掌握油品來源,要求企業臺賬記錄詳細完整,并定期做好臺賬合規自查,目前全市成品油零售企業基本上做到數據“日清月結”。組織開展全市成品油流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專項檢查,重點檢查成品油零售企業進銷存臺賬,按月對臺賬進行存檔管理,提升企業填報質量。對檢查發現的個別加油站存在職業危害現狀未公示、未設置進出口標識、入口減速帶、進銷存臺賬不規范等問題,形成專項檢查問題臺賬,及時跟進整改。
2.加強對未批先建的房地產項目監管。制定《盤錦市建設工程項目網格化監管制度》《盤錦市城管執法局建設工程項目監管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將相關房地產項目列入解決不動產登記問題范圍,逐步推動解決。
3.加強宅基地監管。印發《關于開展農村宅基地基礎調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縣區將農村宅基地基礎調查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確保農村宅基地基礎調查工作順利開展。印發《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農村宅基地申請條件,明確農村宅基地審批標準,梳理農村宅基地審批流程。指導盤山縣部分鎮街配備宅基地審批專職人員,組織宅基地審批人員和執法人員到大連實地學習考察宅基地審批等業務知識。選擇盤山縣高升街道七棵村作為農村宅基地審批試點,配備專職審批人員,完成試點村的村莊規劃編制工作,正在進行宅基地基礎調查。印發《關于建立農村宅基地日常巡查工作機制的通知》,建立縣、鎮、村級巡查機制,開展農村宅基地日常巡查工作。市、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配備專職執法人員,設立舉報電話,深入開展農村宅基地執法工作。
4.加強“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一是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要求,將檢查事項、執法人員信息全部錄入平臺,并通過遼寧省“互聯網+監管”平臺向社會公示。二是印發《關于加快推進省委第十三巡視組營商環境專項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通知》,對未隨機選派執法人員等違規執法行為進行規范。
七是針對中介組織監督管理不到位,打造中立誠信的中介環境亟待動真碰硬問題。
1.完善中介服務機構日常檢查和懲戒制度。一是印發《行政審批中介機構“黑名單”制度(試行)》《行政審批中介機構隨機抽查制度(試行)》,規范中介服務管理。督促各行業主管部門摸清底數,建立電子臺賬,實行清單化管理。建立健全行政審批中介機構隨機抽查制度,組織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計劃開展抽查工作。二是印發《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度全市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隨機抽查工作的通知》,開展專項檢查,依法依規進行處罰。
2.嚴懲中介機構違法行為。對相關融資擔保公司騙貸、會計師事務所涉嫌出具虛假報告等行為全部立案,查清事實,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法律責任,嚴懲中介機構違規違法行為,不斷凈化行業風氣。
3.破除資產評估機構壟斷行為。一是推動盤錦銀行嚴格落實《外部評估機構管理規定》各項要求,嚴格按規定程序操作相關業務,依法依規履行招投標程序,及時更新入圍評估公司名單,制定不良貸款清收措施并抓好實施。 二是印發《關于規范地方法人銀行與第三方機構開展合作的通知》,推動地方法人銀行與評估公司規范合作,引導各銀行在業務開展中注重業務量在各評估公司間的平衡。
4.消除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現象。向相關機動車檢測機構發放《關于規范機動車檢測價格的提醒告誡函》,引導市場主體破除價格壁壘,規范守法經營。相關機動車檢測機構已將檢車價格降至190-280元區間內,與省內其他城市基本相當。
5.清除拍賣機構壟斷行為。出臺《盤錦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輔助工作管理細則》,規范輔拍工作。督促各縣區法院開展自查自糾,要求各基層法院對選用輔拍機構問題作出自查報告。同時,引導市縣兩級法院積極擴充拍賣機構數據庫,并按照入駐人數以系數比例輪流參與輔拍工作,清除壟斷行為。
6.堅決治理“紅頂中介”。引導辦事人員“網上辦理”的同時,將從業人員服務事項辦事窗口遷至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駕培執法大隊。印發《關于規范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備案的工作通知》,明確備案事項、備案主體及備案工作程序,指導各縣區開展好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備案工作。
7.整治行業協會、商會行風。一是約談相關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通過社會組織年檢平臺,對協會2017年至2021年的會費收入情況、為會員服務情況和財務審計情況再次進行檢查。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商會依據《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條例》,重新修訂章程,確定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費標準,推動相關行業協會商會會費用于會員支出比例達到要求。二是約談市北方稻作協會負責人,依據國家《社會組織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下發《整改通知書》。目前,該協會已終止“全國優良食味粳稻品評”活動,并公示活動費用支出情況。
八是針對幕后交易整治不力,打造公平競爭的經營環境隱患突出問題。
1.堅決清理政府采購設置排他性條款。一是嚴格執行《遼寧省政府采購負面清單》,確保采購文件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經排查,目前發出的采購文件不存在排他條款。同時,加大培訓力度,市財政局組織市本級預算單位和縣區財政部門進行采購政策培訓,提升采購人及采購監管部門落實政策能力和平臺操作能力。二是清理優先條款,加強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加大對新出臺政策文件審核力度,避免不公平競爭現象。三是市采購中心雙臺子分中心對其已編制完成的采購文件進行核查,近兩年已完成的項目,未發現排他條款。四是盤山縣制定出臺《盤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工作的通知》,對規范政府采購、工程招標工作進行明確,責成全縣各鎮街、經濟區、縣直各部門開展政府采購或工程招投標工作時,認真審核招標文件、招標公告等,堅決杜絕設置排他性條款。縣政府督查室將各單位開展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工作列入政府督查范疇,定期抽查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縣委巡察辦將各單位開展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工作列入縣委巡察重點內容,不斷提高各單位規范意識。
2.大力治理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存款等金融亂象。一是成立由市金融發展局、屬地政府、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組成的處置專班,對2017年以來發生的非法集資案件,開展全面梳理,形成案件處置臺賬,加快案件處置。二是針對興隆百貨集團問題,推動司法重組;針對金社裕農集團集資借款問題,成立維穩工作組,落實區、鎮街、社區三級包保機制,建立半個月見面制度,全力做好信訪穩定工作;針對生態道公司問題,市公安局已約談相關當事人,要求其積極履約并取得積極成效。
3.徹底打擊欺行霸市的惡勢力團伙。成立專案組,加大打擊力度,經過集中攻堅,已經查實相關案件。目前,該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九是針對干部擔當作為有差距,打造用心貼心的政務服務環境仍需持續用力問題。
1.推進違法建設認定工作。嚴密組織核查,通過函詢、會議、現場勘驗等形式,對違法建設項目逐一進行調查梳理,依法依規處置。健全工作機制,市自然資源局與市城管執法局共同制發《關于進一步規范違法建設認定程序的工作意見》,明確違法建設認定的情形、職責、范圍、程序和具體工作要求,為違法建設認定工作的有效開展夯實基礎。
2.克服出爾反爾、久拖不決現象。客運公交集團已將市4路終點退回匯美回車場,重新簽訂特許經營協議,根據新特許經營協議,一次性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3.規范投標保證金收取行為。各行業監管部門結合各自職能,制定了強化招標單位及代理機構監管工作的整改方案,杜絕收取工程項目保證金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現象。
4.有效解決營商環境投訴問題。一是進一步完善“十佳五差”通報工作機制,加大對不合理退件和辦理質量不高單位的通報批評。為各地區和部門提供“點單式”培訓服務和駐場多對一業務指導,完成對全市各縣區的專場培訓。按照“應增盡增,應更盡更”原則,組織各地區和市直部門對知識庫進行維護,完成年度知識庫更新任務。印發《盤錦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訴求辦理“優化流程、提級督辦”工作方案(試行)》,對熱線訴求辦理流程進行了優化,對超期未辦、不合理退件、推諉件、應辦不辦、拒不整改等影響訴求辦結的問題進行嚴格督辦。二是積極開展業務培訓,對《平臺管理辦法》進行深層解讀,對具體的平臺操作流程進行演示,教授訴求辦理經驗。三是建立線索移交機制,對推諉扯皮、弄虛作假等嚴重影響辦理質量,或造成不良后果、引起負面輿論的訴求,移交至相關部門嚴肅處理。
三、聚焦聚力深入攻堅,推進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深入整改、全面整改
經過一段時期的整改,市委圍繞省委巡視反饋問題進行了全面政治體檢和補課,進一步深化了對政治巡視的認識,進一步糾正和解決了一批存在的突出問題,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也清醒地認識到,有些問題是多年累積形成的,徹底解決尚需時日。市委將秉持久久為功的政治定力,持之以恒抓好巡視整改工作,用扎實的成績交上一份滿意答卷。
一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巡視整改的實際行動踐行對黨忠誠。省委巡視組指出的一系列問題,都是影響和制約盤錦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問題,為盤錦找準了“病根”。我們將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引領,本著對黨負責、對人民負責、對事業負責、對盤錦負責的鮮明態度,主動作為、一抓到底,始終做到標準不降、力度不減、措施不軟,整改不到位不罷手、整改不徹底不收兵。牢固樹立“整改不力是失職,不抓整改是瀆職”的觀念,切實把整改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實在行動上,把巡視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從嚴治黨、融入班子隊伍建設,更加深入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二是持續深入抓好巡視后續整改,確保整改成效經得起檢驗。認真貫徹中央及省委關于落實巡視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堅持集中整改與長效整改相結合、相統一,進一步壓緊壓實整改責任,鞏固深化成果成效,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好“后半篇文章”。對已經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務,不定期組織開展“回頭看”,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回潮;對未完成整改、仍在按序時進度推進的,持續跟蹤督辦落實,確保按期銷號;對完成集中整改任務仍需長期堅持的,保持韌勁、一抓到底。特別是對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整改難度大的重大事項緊盯不放、常抓不懈。堅持把巡視整改情況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度考核重要內容,市委常委會定期聽取巡視整改工作情況,確保巡視反饋問題條條整改、件件落實。
三是做實巡視整改成果轉化,全力推動盤錦振興發展。堅持把巡視整改成效轉化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動力,奮力建設遼寧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先行區,在新時代遼寧全面振興中走在前列。統籌推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堅持生態立市、工業強市、以港興市,突出做好穩增長、穩就業、穩物價工作,在工業增長、鄉村振興、打造石化及精細化工全產業鏈、生態文明建設、深化央地合作五個方面為全省作出突出貢獻,切實把巡視整改成果體現在實際行動和工作成效上,著力營造平穩健康的經濟環境、國泰民安的社會環境、風清氣正的政治環境。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中共盤錦市紀委通信地址:中共盤錦市紀委信訪室(盤錦市興隆臺區惠賓街112號);
郵政編碼:124010;
聯系電話:0427-12388。
中共盤錦市委組織部通信地址:中共盤錦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盤錦市興隆臺區中心街16號);
郵政編碼:124010;
聯系電話:0427-12380。
中共盤錦市委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