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城區實施城市網格化管理工作
為進一步優化城市環境,提高城市品質,加快推進城市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細化轉型、從被動處置問題向主動發現問題轉變、從事后執法追責向前端管理服務轉變,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城市網格化管理責任模式,努力實現城市精細化、長效化、規范化管理,我市從即日起在城區內實施城市網格化管理工作。
城市網格化管理工作實行市政府統籌協調,由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各縣區政府、遼濱經開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遼河公安局等相關單位協調配合的管理機制;實現 “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協調聯動、條塊結合、無縫對接”的運行機制。突出基層的城市管理主體地位,強化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形成“人在格中管、事在格中辦、難在格中解”“社區有網、網中有格、格中有人、人負其責”的良好局面。
全市科學劃分城市管理工作責任區域,劃分網格,建立屬地管理為主體、行業權屬為主責、執法部門綜合協調的城市網格化管理模式,設置“市級、縣區級、街鎮、社區”四級網格。明確責任事項,落實“四級網格”管理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做到責權清晰、履責有為;建立快速處置平臺,迅速高效地處置管理中發現的具體問題,實現“管理對象精細化、管理責任網格化、管理流程閉環化、管理手段智能化”,不斷提升基層現代化治理水平。
明確“四級網格”管理職責,細化管理內容,網格化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部件管理和事件管理兩大類。部件管理即區域內市政公用設施、環衛、園林綠化、建筑物和構筑物及其他等五大類基礎設施,如各類井蓋、道路、牙石、臺階、人行道板、護欄、橋梁、路燈;城市廣告牌、街路牌、城市雕塑、宣傳欄、站亭站牌;樹木、花壇、綠地;公廁、垃圾箱;健身器材、公共座椅等。事件管理即區域內違反城市管理規定的各類事件,如占道經營(作業)、違法停車、違法建筑、“門前四包”、環境衛生等事件。
城市網格化管理工作各責任部門結合各自工作職責及時掌握各網格的工作動態,對存在的問題,按管理權限逐級通知涉及網格,由各級網格長負責協調落實、監督整改,并對整改情況跟蹤問效。以“網格員當場解決”和“社區協調解決”為保障,力爭做到“大事不出街道、小事不出社區”,在全市形成“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網格化管理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