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區紀委監委 強化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
2020年以來,大洼區紀委監委把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作為充分發揮監督保障作用,營造風清氣正政治生態的重要舉措,嚴格審核標準,把好選人用人政治關、品行關、作風關、廉潔關。截至目前,區紀委監委黨風廉政意見回復84批次,共6524人次。
定制度,有章可循。在對標對表中央紀委和省市紀委出臺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見回復辦法》的同時,結合大洼實際,明確“三類”情形,界定適用范圍,規定回復時限,嚴明紀律要求,細化接受來函、組織審核、匯總審批、結果回復等程序。明確問題線索處置情況、違紀違法行為記錄、問責處理情況,以及匯總和制作回函等環節的具體要求,確保了全面準確反映被查詢人員廉政信息。
嚴把關,精準施策。將黨風廉政審查意見工作寓于平常,由案件監督管理室牽頭,黨風政風監督室、各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區委巡察辦等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做好相關工作。同時,發揮派駐紀檢監察組日常監督作用,特別是將群眾反映強烈、在重要崗位準備提拔、工作實績突出的干部列為監督重點,通過日常提醒、座談交流等方式,及時了解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廉政情況記錄,發揮日常監督的實效性。
明紀法,嚴格追究。實行“誰審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倒查機制,逐級明確分管領導、主管領導、主管部門、承辦人員責任,嚴明工作紀律和保密紀律。對久拖不回、把關不嚴、核查不認真,故意隱瞞、跑風漏氣,造成黨風廉政意見失實失準的情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依照有關規定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