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區探索“3個3”模式 強化“巡審聯動”提升監督實效
大洼區巡察機構積極探索實施“巡審聯動”工作機制,通過“三三”聯動工作法進一步發揮巡察監督權威性與審計監督專業性優勢,擴大巡察“震懾”效果,實現了審計監督和巡察監督“1+1>2”的疊加效應。
堅持“三個互動”,強化“巡審聯動”。強化與審計部門的協作聯動,從“工作互動、優勢互補、信息互通”三個方面,統籌部署,周密安排。在巡察啟動前,提前向審計部門通報巡察對象計劃,由審計部門梳理并統一提供涉及被巡察黨組織的審計報告、審計決定書、審計移送處理書等材料,由區巡察辦統一分送各巡察組。巡察組在巡察期間既對審計指出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又從材料中舉一反三,找準發現問題的方向。
堅持“三個同步”,高效開展巡察。在巡察工作中,堅持做到巡察和審計工作“同步部署,同步開展,同頻共振”,在每輪巡察抽調人員前,提前征求審計部門意見,抽調一定數量熟悉審計業務的干部參加巡察。2018年以來,8輪巡察共抽調審計干部16人次,在每輪巡察過程中,根據實際需要向審計部門了解相關情況。同時,對巡察中發現屬于審計職責范圍和審計手段可及的情況和問題,與巡察工作同步開展專項審計,在對區征收辦開展巡察時,為了解清楚房屋征收資金使用情況,區委巡察組根據審計報告督促區征收辦采取有力措施,規范房屋征收資金使用到位。在開展的巡察整改落實“回訪督查”過程中,發現某單位對區委巡察指出的“專項資金使用不規范”等問題整改不到位,審計部門對該資金進行了專項審計。2020年以來,巡察聯動監察共發現問題30條,共發現相關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對審計指出問題整改不到位”問題11個。
堅持“三個統一”,強化成果運用。在巡察發現問題集中整改期間,堅持做到巡審整改“三個統一”,即“統一要求、統一監督、統一驗收”,壓緊壓實被巡單位整改責任,落實好整改任務,逐一細化整改舉措。同時對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再監督,共發現問題143個,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要求,推動立行立改142個,需要長期推進整改的問題1個,并督促整改提升,確保各項工作穩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