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法院以“環資審判”助推生態環境保護
為進一步提升公眾對環境保護的重視,積極營造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良好氛圍,盤錦法院采取四項舉措,以“環資審判”助推生態環境保護,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制定完善環境資源審判機制。按照省高院統一安排部署,自2021年1月1日起,盤山縣人民法院集中管轄盤錦市轄區內應當由基層法院管轄的環境資源案件,盤錦市中級人民法院集中管轄遼河流域生態走廊南部地區的環境資源案件,打破了行政區劃的界限和壁壘。盤錦法院堅持從系統和全局角度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制定環境資源案件審判實施細則,在盤錦中院與盤山縣法院建立環境資源審判庭,采取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模式,實現專門化審判,統一環境資源案件裁判尺度,提升環境資源案件審理質量。
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作用。盤錦法院不斷強化恢復性環境資源審判司法理念,自覺承擔維護環境公益的社會責任,依法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的犯罪行為,積極維護公民法人的環境資源權利。積極推進環境公益訴訟,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方面做出了積極貢獻。注重保護與監督并重,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處罰環境違法行為,積極推動落后產能企業淘汰,為環境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履行環保職責提供司法保障。自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庭以來,盤錦法院共受理環境資源案件87件,其中公益訴訟案件9件、行政案件35件、民事案件1件、刑事案件42件。
實現環境資源保護多元共治。盤錦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充分運用司法智慧,創新治理方式,著力建立多元共治的糾紛解決機制,形成環境資源審判合力。強化系統治理,積極構建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通過強化與環保部門的溝通,咬緊執法司法耦合齒輪,健全行政執法與環境資源司法的銜接機制。加強與公安、檢察機關溝通協調,深化環境資源執法與司法聯動,拓寬環境資源保護深度和廣度,推動生態系統協同治理和一體保護,依法審理跨市環境資源案件,切實維護環境公共利益。
積極營造環境保護的濃厚氛圍。盤錦法院結合辦案實際,有針對性開展形式多樣、各具特色的宣傳工作,發揮生態環境資源審判的警示作用,增強群眾法治觀念和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利用“世界環境保護日”“愛鳥周”或環境資源重大案件審判節點,通過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公開典型案例,宣傳相關法律政策。通過懸掛宣傳橫幅、發放宣傳資料、擺放宣傳展板等方式,深入開展環境保護法治宣傳,向市民宣傳環保法律知識,為群眾講解環境資源典型案例,解答群眾關注的環保熱點、難點問題,引導群眾自覺抵制污染環境、破壞生態行為,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傳效果。
生態環境事關民生福祉,綠水青山離不開司法護航。盤錦法院將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環境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全面提升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環境權益,為建設美麗盤錦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