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誡函》有言在先 穩藥價未現滯后
12月17日下午,興隆臺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再次走進生態園小區附近一家藥房,檢查是否規范執行藥價。藥房負責人拿出一份《告誡書》,表示正在認真研讀,堅決不違規。
疫情防控新狀態下,多地出現藥價不穩亂象。對于此,興隆臺區市場監管部門迅速貫徹上級部署,及時調整監管重點,將穩藥價工作做在前面。從12月14開始,市場監管執法人員針對轄區內466家藥房進行全覆蓋檢查,重點盯緊各類俏銷藥品價格,如連花清瘟、布洛芬、酒精消毒液等。同時對藥品經營者發放價格《告誡函》。《告誡函》明確提醒不得違反明碼標價規定,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哄抬價格,不得在成本未明顯增加時,大幅度提高價格,不得強制搭售商品,不得無正當理由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抗病毒藥品、 抗原檢測試劑等涉疫物資。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等等。
截至12月18日,興隆臺區市場監管局已出動執法檢查人員270人次,對轄區內全部藥房實施了全面檢查、提醒、告誡。由于監管、告誡及時走在前頭,各家藥房未出現違反價格法規問題。
盤錦市市場監管局提早于12月9日擬定下發了《關于涉疫物資價格和競爭秩序提醒告誡書》,全市各縣區市場監管部門正在全力緊盯藥品市場價格和防疫物資價格,致力于穩價保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