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山縣法院成功執結一起 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
近日,盤山縣法院成功執結了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件,充分保障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林某在張某的個人養雞場打工,2022年5月,林某在工作崗位上不幸身亡。因未就賠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林某的母親劉某與林某的妻子楊某將張某訴至法院,經盤山縣法院判決,判令張某賠償劉某與楊某各項經濟損失共48萬余元,但張某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給付義務。
2023年1月,劉某與楊某向盤山縣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申請執行人向法院表達了生活的艱辛,請求法院幫助她們渡過難關。同時執行法官也了解到本案中死者的遺體在盤錦市殯儀館已存放多月,還未火化,產生了高額的費用。
迅速梳理案情后,執行法官積極聯系、多次傳喚被執行人張某,并依法向其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并到張某的居住地及村委會進行走訪調查,敦促其盡快履行義務。但張某仍表示沒有償還能力,遂盤山縣法院對張某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強制措施,且查封并扣押了其名下唯一財產,價值一萬余元的一輛小轎車。為了了解申請執行人家庭情況,執行人員驅車500余公里,到申請執行人劉某的住所地進行走訪,發現劉某在聽到兒子的死訊后,大受刺激,臥病在床,生活艱難。
在了解上述情況后,執行法官多次約談張某,對其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終于,張某決定即使去借錢也要履行義務。經過執行法官數次調解,最終張某與劉某、楊某達成了和解,一次性給付劉某、楊某35萬元,本案案結。劉某與楊某在收到案款的第一時間,就將林某的遺體進行了火化。
盤山縣法院在執行該案的過程中,堅持強制執行與善意文明執行并重的理念,不僅彰顯了法律的權威,而且體現了司法的溫度,更解決了當事人急難愁盼的問題,體現了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