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交管支隊全城清理“僵尸車”
入夏以來,市公安交管支隊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集中排查清理“僵尸車”專項行動。
“僵尸車”長期“蓬頭垢面”地占道停放,既占用公共道路資源,還影響城區環境和道路暢通,存在安全隱患。市交管支隊聯動轄區街鎮、城管及派出所深入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開展摸排清查行動。同時發動社區群眾、巡防隊員對停放時間較長的廢棄車輛進行摸底,掌握實時情況。建立轄區道路巡查機制,每月定期對轄區道路開展巡邏,重點巡查背街小巷存在的廢棄車輛停放情況。對于發現的“僵尸車”,民警通過查詢車輛號牌、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等信息依法進行分類處置。對報廢、拼裝車輛一律進行扣留、收繳,依法強制報廢;對涉嫌其它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車輛,能夠確認為假套牌、逾期未參加安全檢驗等車輛,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及時通知車輛所有人限期接受處理;對不能聯系到車主的“僵尸車”,嚴格按照道路管轄權限拖移到指定停車場統一停放。同時,民警通過拍照、錄像的方式固定違法事實和證據,并做好登記,加強執法透明公正度。在開展整治基礎上,堅持常態化管理和回訪制度。
清理時,對每輛廢棄車輛通過查詢聯系人電話、走訪單位的方式,提前告知車主情況,告知廢棄車輛處理程序和措施。對拖移的“僵尸車”按照相應的法律規定進行6個月的公示,公示期過后車主未認領車輛的,按程序進行報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