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營商環境 推行柔性執法
8月19日下午,市司法局召開“優化營商環境,推行柔性執法”新聞發布會,全面介紹全市現階段推行柔性執法機制、營造良好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及特點經驗,展示盤錦營商環境建設階段性工作成果。
我市將在行政管理工作中,推行“721”工作法,即堅持70%問題用服務解決,20%問題用管理解決,10%問題用執法解決,從而構建“服務、管理、執法”的新模式,變被動管理為主動服務,變末端執法為源頭治理。將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對市場主體實施柔性執法的同時,對觸碰法律底線和涉及金融安全、食品藥品、公共衛生、生態環境、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野生動物保護、勞動保障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打擊,提高違法成本。
目前,市司法局牽頭組織梳理并公示了《盤錦市柔性執法事項清單》,涵蓋了公安、文旅廣電、市場監管、城市管理、交通、農業農村、工信、財政等22個執法部門共計831項,明確輕微違法行為不罰事項,依法從輕減輕事項,大力推行精準執法、柔性執法,鼓勵當事人主動糾錯、自我糾錯、主動消除或減輕社會危害,讓行政執法更有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