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省《整改方案》 大連等7市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建設任務 整改結果公示
一、整改任務
城鎮生活垃圾處理進展滯后、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建設緩慢。截至督察進駐時全省尚有本溪、盤錦等9個城市未達到國家要求的焚燒處理能力占無害化處理總能為50%以上的目標要求。
二、整改目標
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無害化處理總能力達到國家目標要求。
三、整改措施
推進項目建設。繼續推進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1500噸/日)建設,2021年9月底1號焚燒線建成點火運行,年底2號焚燒線建成點火運行;2022年6月底,全部建成并投入穩定運行,實現生活垃圾100%焚燒處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落實責任,明確分工。北京環境有限公司所屬盤錦京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為項目建設單位,是該項目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市住建局是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該項目監督指導、協調推進。
二是強化項目相關手續辦理。要求項目手續辦理提前謀劃,認真研究學習政府各職能部門的政策規定、辦事程序,并結合項目特點,將可能出現的問題和解決方案作出預先安排,以縮短政府各職能部門審批周期,為加快推進項目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三是做好工程設計的相關工作。為確保設計工作按計劃完成,指定專人與設計單位密切溝通,及時保障設計條件,積極配合開展工程設計工作。同時對設計進度實施動態控制,緊盯設計工作實際完成情況,確保設計單位按照設計計劃提供各階段設計文件,為加快推進項目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切實加快施工進度。落實建設單位主體責任,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技術措施及工作程序。要求項目建設各方要正確處理質量與進度、成本之間的關系,合理控制項目成本和建設周期,實現專業化管理,文明施工,嚴禁通過降低工程和采購設備質量、縮短工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等惡意降低建設成本。
2022年6月底,日處理能力1500噸/日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設施全部建成并實現穩定運行,城市生活垃圾中的其他垃圾全部實現焚燒處理,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無害化處理總能力達到國家目標要求。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公示時間: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3日
受理部門: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電話:024-62788397
郵寄地址:沈陽市渾南區雙園路30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