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整治非法社會組織
公布多種舉報方式
為進一步嚴厲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凈化全市社會組織發展環境,同時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我市公布多種舉報方式,方便群眾反映問題和提供線索。
此次整治非法社會組織,主要針對未經民政部門登記,擅自以社會組織名義進行活動的組織,以及被撤銷登記或吊銷登記證書后繼續以社會組織名義活動的組織,還包括籌備成立期間開展籌備以外活動的組織。其中,“以社會組織名義”指的是以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名義開展活動。名稱中包含有“協會”“學會”“研究會”“聯合會”“促進會”“基金會”“中心”“學院”“研究院”“俱樂部”等字樣。
為了利于及時對非法社會組織活動進行調查處理,舉報內容應包括:非法社會組織的名稱、活動地點、開展非法活動的具體事實、證據材料或相關線索等。社會各界如發現非法社會組織活動線索,可向非法社會組織活動所在地民政部門舉報。舉報人可提供個人信息,民政部門依法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嚴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