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門診統籌制度的待遇標準、報銷范圍是什么?
一個自然年度內,普通門診統籌的起付標準為3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000元。在職職工在三至一級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的報銷比例為50%—60%,退休人員在此基礎上提高5%,傳染病、精神疾病??漆t療機構(含醫療機構精神疾病科室)在對應醫療機構級別的基礎上提高5%。
參保人員在我市醫保定點的各類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街)衛生院等醫療機構,在門診就醫的胃腸鏡等治療項目,CT、彩超、核磁共振等檢查項目,又如因發燒、感冒、胃痛需在門診就醫的疾病,醫師所開具的醫保藥品都屬于報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