鞏固國家衛生城市成果—衛生監督在行動(三)
為深入推進國家衛生城復審工作,近日,市監督中心聯合縣區衛生監督機構監督員對轄區住宿場所和飲用水供水企業開展衛生監督執法檢查。
首先,監督員重點對集中式供水單位的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水質監測情況、蓄水池清洗、消毒情況、管水人員持健康證上崗情況、水處理劑和消毒劑的貯存情況進行重點檢查, 同時認真查看了供水設施防護、消毒劑定期投放記錄以及供水單位日常衛生管理記錄及衛生制度落實情況。并對出廠水的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和余氯等項目進行現場快速檢測。經檢查,被檢單位的水質快檢指標均合格,供水設施、消毒設施正常運行。
隨后,監督員隨機抽查了一家住宿場所,重點檢查該場所持有有效的衛生許可證情況;從業人員持有健康證及衛生知識培訓證情況;顧客用品用具按規范要求清洗、消毒、保潔情況;賓館是否有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微小氣候、空氣質量檢測報告情況;公共場所是否健全衛生管理檔案及落實衛生管理制度情況;是否有適合本單位的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置預案情況等內容。經檢查,被檢單位均持有效衛生許可證并建立健全衛生管理檔案,從業人員證件齊全,空氣質量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通過此次監督檢查,各場所和企業負責人進一步明確了主體責任,提升了衛生管理水平。下一步,市衛生監督中心將持續開展國家衛生城市復審監督檢查,扎實做好“國家衛生城市”各項復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