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第十三批)
序號 | 受理 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 區域 |
污染 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 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問責情況 |
1 | 1386 | “遼寧振興生態造紙有限公司在蘆葦蕩中有一占地近萬畝的制漿造紙廠,2007年開工,2009年投產。該廠鍋爐無脫硝設備,大煙囪飄出黑煙噴出粉塵,污染周邊環境;該廠3000畝氧化塘沒有防滲設施,污水、污泥直滲地下,遇雨季就直排至周邊蘆葦田,造成蘆葦產量降低,由45萬噸/年減至30萬噸/年。” | 遼河口生態經濟區 | 水污染、大氣污染 | 盤錦市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各相關職能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5月9日0時10分進行現場調查:1、“該廠鍋爐無脫硝設備”問題屬實。依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規定:“除循環流化床鍋爐以外的燃煤機組均應安裝脫硝設施。”按照監測規范要求,在例行監測中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一直達標排放,因此,企業沒有建設脫硝設施。2、“大煙囪飄出黑煙噴出粉塵,污染周邊環境”問題不屬實。在日常監督執法過程中未發現該企業有煙囪飄出黑煙,噴出粉塵現象,也沒有接到此類事項信訪投訴。3、“該廠3000畝氧化塘沒有防滲設施,污水、污泥直滲地下”問題不屬實。氧化塘底部使用防滲膜做防滲處理,氧化塘周圍加固護坡處理,污泥用于蚯蚓養殖,養殖土壤作為有機肥綜合利用,污水、污泥不外排,無“直滲地下”現象。4、“遇雨季就直排至周邊蘆葦田,造成蘆葦產量降低”問題不屬實。經調查該企業3000畝氧化塘容量足以滿足雨季蓄水需要,不存在“雨季直排至周邊葦田”問題。因氧化塘底部已使用防滲膜做防滲處理,污水不外排,與蘆葦產量降低無連帶關系。5、“由45萬噸/年減至30萬噸/年”問題屬實。減產原因是東郭葦場南部葦田主要以大凌河水提水灌溉,水量不足,僅提供居民生活用水和基本農田用水,不能為東郭葦場葦田提供灌溉用水,為了緩解用海水灌溉,致使蘆葦生長緩慢、矮小,部分塘片甚至絕產。6、企業其他問題:5月9日,盤錦市環境監測站對企業廢氣主要污染物粉塵、SO2、氮氧化物進行監測,有效監測結果顯示該企業SO2超標排放。固體廢物白泥未按環保要求進行防揚散、防流失,貯存場沒有防滲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 | 部分 屬實 |
2017年5月10日,經盤錦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裁量集體審議委員集體討論決定:對遼寧振興生態造紙有限公司SO2超標排放問題行政處罰30萬元,并要求企業限期整改,確保達標排放。對白泥未按環保要求管理問題行政處罰10萬元。要求企業建設符合國家標準的固廢貯存設施,消除環境污染。 | 黨紀處分(記大過)1人。 |
2 | 1436 | 盤山縣新縣城繞陽河大壩下一排水溝臭味擾民。舉報人稱不知污水來源,要求相關部門予以治理。 | 盤山縣 | 水污染 |
5月8日,盤錦市盤山縣環保局到投訴現場勘驗檢查,經查實,該排水溝已于4月中旬完成清淤回填。排水溝位于饒陽河大壩南側(外側),屬遼寧北方新材料產業園區規劃區內,是歷史形成的老排水溝,經與園區核實,無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原水溝,清理前該溝因長期雨水滯留造成水體富營養化加之排水溝多年未清淤確實存在“排水溝臭味擾民”現象。 | 部分 屬實 |
針對排水溝問題遼寧北方新材料產業園管委會已于2017年4月10日、4月14日分別與盤錦路天時物業有限公司、盤錦國泰物業有限公司簽訂邊溝污泥處理合同。4月10日到4月16日期間兩家公司已將排水溝淤泥清理干凈并進行了回填。目前排水溝已回填,土地已平整。臭水及異味的問題已得到徹底解決。遼寧北方新材料產業園區計劃在已平整土地上進行綠化,改善環境。 | 無 |
3 | 1579 | 來信:盤錦市雙臺子區遼河化工集團一區化工街業主占用樓后平房做飯,隨意傾倒餐廚污水,造成污水橫流,臭氣熏天。 | 雙臺子區 | 水污染 | 經調查核實,該舉報問題不屬實。2017年5月9日,盤錦市雙臺子區環保局監察人員會同雙臺子區遼河街道辦事處、勝利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對盤錦市雙臺子區遼河化工集團一區生活區進行全面排查。盤錦市雙臺子區轄區內無名稱為“化工街”的道路,雙臺子區遼河化工集團一區周邊無平房,未發現隨意傾倒餐廚污水,造成污水橫流,臭氣熏天現象。對遼化一區全面排查也未發現“占用樓后平房做飯,隨意傾倒餐廚污水,造成污水橫流,臭氣熏天”現象,故該問題不屬實。 | 不屬實 | 盤錦市雙臺子區政府繼續加強對遼化地區餐廚污水隨意傾倒監管,防止污水橫流、異味擾民現象的發生。 | 無 |
4 | 1608 | 來信:盤錦博禹防水廠生產過程中機械轟鳴、排放刺鼻辣眼煙氣,工廠南墻外有黃褐色有異味的污水,污染周邊螃蟹溝水質。 | 興隆 臺區 |
大氣污染、水污染、噪聲污染 | 經調查,投訴問題不屬實。2017年5月9日至5月13日,盤錦市興隆臺區環保局工作人員多次對盤錦博禹防水廠進行現場檢查,經核實:該企業已于2016年10月12日停產。投訴問題如下:1、經調閱檔案,該企業2013年-2017年無噪聲擾民投訴案件,例行環境監察也未發現噪音擾民現象,故“生產過程中機械轟鳴”問題不屬實。2、該廠有污染治理設施,2016年10月份監察人員現場檢查發現瀝青煙收集裝置密封不嚴,有刺鼻氣味泄漏,已于2016年10月12日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其未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不能生產,企業停產至今,“排放刺鼻辣眼煙氣”問題屬實。3、“工廠南墻外有黃褐色有異味的污水,污染周邊螃蟹溝水質”問題不屬實,經調查,該企業南墻外無排污口,無污水外排現象,南墻外沒有黃褐色有異味的污水,對螃蟹溝水質無污染。 |
部分 屬實 |
目前,盤錦博禹防水廠已提出轉產申請并做出書面承諾,今后不再生產防水卷材,轉產非化工類低污染產品,截至5月13日,相關生產設備全部拆除。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