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任務
問題編號347(31-15):畜禽養殖污染問題突出。
二、整改目標
2017年,完成禁養區內確需關閉或搬遷的畜禽規模養殖場和養殖專業戶的關閉或搬遷工作。到2020年,全省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其中大型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提前一年達到100%。
三、整改結果
按照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中“畜禽養殖污染問題突出”問題,我市認真開展整改工作,對適養區內的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進行整治,進一步提高畜禽糞便的利用率,減少畜禽糞便對環境造成的污染。為進一步規范指導畜禽養殖遺棄物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工作,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相關單位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強化部門間溝通、協調,建立聯動工作機制。市畜牧獸醫局協調市環保局等市直各相關部門,積極落實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認真開展禁養區畜禽規模養殖場和養殖專業戶關閉或搬遷工作,經排查,全市禁養區內的135家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按照“誰劃定、誰關閉或搬遷”的原則,各縣區、經濟區制定了本轄區內畜禽養殖關閉搬遷的實施方案。目前,已經全部關閉或搬遷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電話形式署聯系方式,向盤錦市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組反饋。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公示時間:2018年4月3日至 2018年4月8日
受理部門:盤錦市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組
聯系電話:0427-2807606
郵寄地址:盤錦市興隆臺區石油大街147號
盤錦市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組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