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任務{編號67(2-33)}整改結果公示
一、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任務
問題編號67(2-33):思想認識不到位。2013年8月,習近平總書記在遼寧考察工作時指出,“一定要牢固樹立尊重自然、保護自然、順應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正確處理好推動經濟發展和保護生態環境的關系,加大自然生態系統和環境保護力度”。但遼寧省沒有及時組織學習研究,認識領會不深刻,貫徹落實不到位。有的干部談及2014年、2015年連續兩年全省PM10濃度不降反升,就強調是2013年基數存在問題;談及遼河流域水環境質量明顯惡化,就強調干旱少雨等自然因素,從主觀上找原因、從工作上找差距不夠。
二、整改目標
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融入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和全過程,牢固樹立社會主義生態文明觀,環境保護意識進一步增強,環境保護考核機制進一步完善,環境保護責任進一步壓實,推動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三、整改結果
盤錦市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2017年4月由盤錦市委、市政府印發了《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盤錦市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盤錦市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等系列生態文件建設工作責任規定。
6月20日市委組織部、市委黨校聯合舉辦創建國家生態文明示范市培訓班,對全市鎮和涉農街道黨委書記進行培訓。10月20日舉辦開盤錦市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創建培訓會,邀請遼寧工程技術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王道涵院長授課,對全市市直部門。縣區經濟區主要領導進行培訓,進一步提高各級干部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重要性意識。
2017年11月10日,市委中心組集中學習研討了十九大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部署。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電話形式署聯系方式,向盤錦市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組反饋。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公示時間:2018年4月3日至 2018年4月8日
受理部門: 盤錦市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組
聯系電話:0427-2807606
郵寄地址:盤錦市興隆臺區石油大街147號
盤錦市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組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