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任務{編號407(45-13)}整改結果公示
一、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任務
二、整改目標
責令企業進行生態恢復,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整改結果
按照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以點帶面、舉一反三”要求,我市結合“綠盾2017”、環保部衛星遙感、中央環保督察涉及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問題和自查發現的問題,開展了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全面自查工作,對自然保護區存在的問題認真進行梳理歸納,細化分解,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內的塘埔,違法違規開墾的耕地、養殖池塘及其看護房進行清理,2017年12月底,已全部拆除。按照“綠盾2017”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關于印發趙化明副省長、省政府段君明副秘書長在“綠盾2017”專項行動巡查反饋會上講話的通知》要求,我市按照實際情況,成立盤錦市遼寧遼河口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環境違法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并制定整改方案。依據《盤錦市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明確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和管理主體責任。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電話形式署聯系方式,向盤錦市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組反饋。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公示時間:2018年4月3日至 2018年4月8日
受理部門: 盤錦市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組
聯系電話:0427-2807606
郵寄地址:盤錦市興隆臺區石油大街147號
盤錦市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組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