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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pjsrmzf-2020-000144 | 主題分類: | 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錦市城管執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20-01-22 | |
主 題 詞: |
盤錦市城管執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一、總體情況
市城管執法局嚴格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積極落實政務公開信息工作,2019年按照要求及時維護更新市城管執法局門戶網站。首頁各欄目發布滿足雙周10條,信息發布做到及時準確,并做好日常信息發布維護工作。特別是針對市城管執法局職責變更情況進行更新維護,并及時將行政處罰結果面向社會公開。2019年主動公開行政處罰事項16次,做到了依法公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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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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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性文件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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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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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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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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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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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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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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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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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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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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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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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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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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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無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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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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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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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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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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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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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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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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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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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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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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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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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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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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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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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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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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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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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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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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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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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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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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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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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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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無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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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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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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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
1、更新的內容還需要進一步聯系工作實際,特別是針對縣區的執法情況公布的較少,需要進一步提升和改進。
2、信息公開流程還需要進一步加強,特別是對行政處罰的內容,還需要與相關科室建立銜接機制,確保依法公開。
3、信息公開形式單一,僅局限于文字,照片視頻等新興媒介利用較少。特別是整治方案和通知發布不及時。
(二)改進措施
1、2020年局辦公室與法規科、黨辦、業務科室建立信息公開責任機制,確保提供信息及時準確,由辦公室牽頭做好發布工作。
2、健全嚴格的信息發布制度,特別是對行政處罰涉及執法相對人隱私等相關情況進行復查和審核,確保工作依法進行。
3、注重收集支隊、縣區執法工作信息,確保信息公開的時效性和多樣性。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