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發〔2005〕2號 關于發布第二批取消、轉移、下放、保留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廢止)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08-09-04 | |
主 題 詞: |
盤政發〔2005〕2號 關于發布第二批取消、轉移、下放、保留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廢止)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我市軟環境建設,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加快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全面發展,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取消、轉移、下放、保留有關行政審批項目規定,現將我市第二批取消、轉移、下放及保留行政審批項目予以公布。 附件:1取消行政審批項目 2轉移行政審批項目 3下放行政審批項目 4保留行政審批項目 盤錦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