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做好全省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遼政發〔2005〕33號)精神,切實做好我市第二次農業普查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農業普查工作的意義
這次農業普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查清第一次農業普查以來全市農業、農村和農民發展變化情況,掌握農業生產、農田水利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村勞動力轉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為研究制定全市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規劃,制定各項經濟社會政策提供重要依據。做好第二次農業普查,對于進一步摸清全市農業資源情況,制定科學的糧食生產政策,保證糧食安全;對于大力推進農業結構調整,加快農業科技創新和技術推廣,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對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發展,加快小康社會進程具有十分重要意義。
二、普查的內容和時間
此次農業普查主要包括6個方面內容:一是從事第一產業活動單位和農戶生產經營情況;二是鄉(鎮)、村委會及社區環境情況;三是農業土地利用情況;四是農業和農村固定資產投資情況;五是農村勞動力就業和流動情況;六是農民生活質量情況。
農業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06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06年度。
三、加強領導,落實經費
為加強對普查工作的組織和領導,成立盤錦市第二次農業普查領導小組(名單附后),負責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工作。各相關部門要按照“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共同參與”的原則,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市財政局和市發改委負責落實普查經費和普查物資的保障工作;新聞單位負責宣傳動員工作。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此次普查工作,精心組織,加強領導,明確任務,落實責任。要及時成立農業普查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提前做好各項普查準備工作。要根據農業普查的任務量和實際工作需要,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落實普查所需經費,并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 及時撥付到位。
四、動員社會力量,營造良好環境
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采取靈活多樣、適于農村特點的宣傳形式,深入宣傳農業普查的意義,廣泛動員和組織農村文化、教育、通訊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為普查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要充分發揮鄉鎮政府和村委會的作用,從鄉村干部中選調現場組織人員和調查員,并做好調查員的培訓和組織工作。
五、依法普查,確保質量
各級普查機構和工作人員要依法開展農業普查,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普查所取得的資料,要嚴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為任何部門和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考核、獎懲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和工作人員必須對普查對象的個人和商業秘密嚴格履行保密義務。
凡在我市境內符合普查對象的有關單位和農戶,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規定和有關要求,如實填報普查表。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對于干擾農業普查工作和弄虛作假,造成數據重大差錯的要嚴肅查處。
盤錦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盤錦市第二次農業普查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組 長 張要武(副市長)
副組長 王樹祥(市政府副秘書長)、楊力(市統計局局長)、李萬新(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劉育生(市農委副主任)、丁立行(市財政局局長)
成員梁春燕(市教育局副局長)、張承奎(市科技局副局長)、王繼章(市公安局副局長)、陳麗萍(市民政局副局長)、高爽(市司法局副局長)、滕為順(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長)、佟麗瑩(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王曉東(市水利局副局長)、鞠野(市衛生局副局長)、史廣久(市工商局副局長)、吳東瀛(市廣播電視局副局長)、李玉霞(市海洋與漁業局副局長)、王棹弘(市農業發展銀行副行長)、朱玉輝(市統計局副局長)、賈衛軍(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倪宏(市委政研室助理調研員)、馬連貴(市農調隊隊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負責普查的組織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朱玉輝(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