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發〔2007〕23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07年市直各部門責任目標及考核標準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08-09-28 | |
主 題 詞: |
盤政發〔2007〕23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07年市直各部門責任目標及考核標準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門: 為落實市五屆人大三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重點任務,圓滿完成各項工作指標,考核、評價市政府各部門的工作成效,現將《 2007年市直各部門責任目標及考核標準 》下達給你們,請認真執行。年末,市考核辦將據此進行考核。 一、各部門基本指標情況 市政府各部門目標的總分為1550分。其中:基本職能任務1000分,由各責任部門根據承擔省、市指標任務及部門工作的重要程度分配(指標名稱有陰影的為省政府考核市政府指標內容)。根據《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對市直部門2007年有關任務指標進行重點督查考核的通知》(盤政辦發〔2007〕20號)要求,有8項重點指標由市政府督察室進行考核,年底由市考核辦進行綜合評價匯總。各責任部門共性指標550分,包括公務員隊伍建設、處理投訴事件、項目工作各100分;完成行政執法責任制、解決信訪重點難點問題、軟環境問題舉報投訴和辦結率、政務公開、部門負債5項各50分。分別由市考核辦、市民投訴中心、市發改委、市法制辦、市信訪局、市監察局(糾風辦)、市政府辦進行考核。由于各責任部門項目工作指標數量的差異,市考核辦在考核部門最終計分的基礎上進行歸一化處理后確定。 二、其他考核指標情況 1.政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工作完成情況:從各涉及部門的考核總得分中拿出100分作為扣分項,滿分為0分,扣至100分為止。具體考核辦法由市政府應急辦根據《關于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實行量化標準考核的通知》進行考核。 2.普法工作完成情況:從各涉及部門的考核總得分中拿出50分作為扣分項,滿分為0分,扣至50分為止。具體考核辦法由市考核辦根據《盤錦市普法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實施辦法》進行考核。 3.規范窗口服務情況:從各涉及部門的考核總得分中拿出50分作為扣分項,滿分為0分,扣至50分為止。具體考核辦法由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根據《盤錦市人民政府公共行政服務中心考核管理暫行辦法》(盤政審發〔2003〕19號)進行考核。 附件: 2007年市直各部門責任目標及考核標準(略) 盤錦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