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發〔2007〕20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對2007年市直有關部門有關工作任務指標進行重點督查考核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08-09-28 | |
主 題 詞: |
盤政發〔2007〕20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對2007年市直有關部門有關工作任務指標進行重點督查考核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門: 為全面落實市五屆人大三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和市政府五屆五次全體(擴大)會議確定的重點工作任務,確保完成本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市政府決定對市直部門的有關工作任務指標進行重點督查考核。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點督查、考核項目 1重點考核項目8項,即重點項目建設、扶貧幫困、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公路建設、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國企改革、社會穩定。 社會穩定工作為相關部門共同考核項目,分值100分(其他考核項目分值詳見附表)。主要考核有效遏制處置突發事件,及時妥善處理省定三大突出信訪問題。 2重點督查項目8項,即工業經濟及民營經濟、科技創新、現代農業、安全飲水工程、對外開放、公共衛生體系建設、雙臺子區集中供熱、食品藥品安全。 對市政府階段性重點工作、突發性重大事件和省市領導批示交辦的重要事項,隨時進行督查,跟蹤落實。 二、重點督查、考核辦法 1.對重點考核指標、任務實行量化考核,即依據考核內容、標準和實際完成情況進行量化打分。重點考核所得分數,作為市政府考核評價有關部門年度工作績效的重要內容。 2.考核得分標準和計算方式: 考核任務、指標達標的得基礎分值,未完成任務指標的,扣該項基礎分值的10%。其中,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考核項目,實行一票否決制,即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特別重大安全事故,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不得分。 3.對重點督查項目采取不定期實地督查,督查情況及時報告市政府,并作為年度督查工作評比重要條件。 4.督查考核方式分為日常督查、半年考核、年度綜合考評。 5.重點督查考核工作由市政府督察室負責組織實施,市統計局、發改委、公安局、信訪局等部門參與。 附件:市政府對市直有關部門重點考核項目一覽表(略) 盤錦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