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發〔2007〕17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對2007年各縣區政府有關工作任務指標進行重點督查考核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08-09-28 | |
主 題 詞: |
盤政發〔2007〕17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對2007年各縣區政府有關工作任務指標進行重點督查考核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全面完成市五屆人大三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和市政府五屆五次全體(擴大)會議提出的重點工作任務,市政府決定對2007年各縣區有關工作任務指標進行重點督查考核。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重點督查、考核項目 1重點考核項目3項,即固定資產投資、縣(區)域工業及園區建設、勞動就業與社會保障,每項100分。 2重點督查項目4項,即社會穩定、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實際利用外資和出口創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對政府階段性重點工作、突發性重大事件和省市領導批示交辦的重要事項,隨時進行督查。 二、重點督查、考核辦法 1對重點考核項目實行量化考核,即依據考核內容、標準和實際完成情況進行量化打分。考核結果作為市政府評價縣區年度工作績效的重要內容。 2考核得分計算方式: 第一類,用報告期實際完成數與上年同期完成數相比較計算得分,即指標的綜合得分由指標基礎分、增長分和增量分相加之和構成。增長分的計算公式為:報告期增長率÷報告期最高增長率×基礎分;增量分的計算公式為:(報告期完成數-基期完成數)÷報告期增量最高值×基礎分。 此類指標有:固定資產投資。 第二類,用報告期實際完成數與報告期計劃數相比較計算得分。計算公式為:報告期實際完成數÷報告期計劃數×基礎分。 此類指標有:勞動就業與社會保障。考核得分最多不超過該類指標基礎分值的150%。 第三類,依據報告期實際情況單獨計算得分。 此類指標有:縣(區)域工業及園區建設。按實際完成情況進行加分和扣分,即每超額計劃1個百分點,加基礎分值的1%,最高加至基礎分值的50%;每少完成計劃1個百分點,扣基礎分值的2%,扣至零分為止。 考核使用的有關經濟指標基期數據,以基期統計年報數據為準。 3對重點督查項目不定期進行實地督查,督查情況及時報告市政府,抄送市政府有關部門,作為年度督查工作評比條件。 社會穩定工作,主要督查有效遏制處置突發事件,及時妥善處理省定三大突出信訪問題。 4重點督查考核方式分為日常督查、半年考核、年終綜合考評。 5重點督查考核工作由市政府督察室負責組織實施,市統計局、發改委、農委、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公安局、信訪局等部門參與。 附件:市政府對各縣區政府重點督查考核項目一覽表(表) 盤錦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