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發〔2010〕25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優化投資環境的若干意見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0-12-13 | |
主 題 詞: |
盤政發〔2010〕25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優化投資環境的若干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濱沿海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提高審批效率,強化服務職能、優化投資環境,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實行項目審批限時辦結制
各級行政機關對行政管理相對人辦理行政審批事項的,必須實行限時辦結制。凡市政府確定的重點項目,在市級審批權限內且前置要件齊全的,基本建設類項目從項目立項到開工建設,總體審批時限控制在30個工作日以內;企業設立類項目原則上控制在7個工作日以內。凡需市、縣(區)兩級政府作出決策的重大審批事項,一般應在1個工作日內提出辦理意見,復雜事項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辦理意見。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借口影響審批的效率。其辦結時限以工作日計算,符合受理條件的,其辦理時限從收到申請之日起計算;資料不全的,其辦理時限從行政管理相對人補齊資料之日起計算;部門之間的辦理時限,從交接登記之日起計算。
二、實行項目審批一次性告知制
對行政管理相對人辦理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受理人員必須當場審核其有關手續和材料,符合要求的按照規定即時辦理。對手續、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程序的,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一次性告知其需補辦的手續、材料及辦理程序、條件、依據和應注意的事項。一次性告知可采取口頭形式,如行政管理相對人要求以書面形式告知的,經辦人可根據情況將有關事項一次性書面告知。對所辦審批事項涉及多個部門的,經辦人應幫助咨詢了解,并將結果告知辦事人。對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不明確的,應及時請示報告。
三、實行項目審批超時默許制
當行政管理相對人遞交的行政審批申請受理后,相關部門必須嚴格按照辦事程序,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結。如未在規定時限內辦結,或超出規定時限仍未作出決定的,均視為該機關默許此報批事項,并承擔由此引發的不良后果及相關責任。
四、實行項目聯審缺席默認制
對聯合辦理、集中辦理的審批事項,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牽頭部門協調會辦、也未發表任何意見的,牽頭部門可視其為默認聯審的意見,并按照會議的決定為相關企業(項目)辦理審批手續。默認部門應承擔此相應的法律和行政責任。
五、實行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制
凡市政府確定的重點投資項目,在法律允許的框架內,不受行政審批程序和時限的限制,全部進入審批“綠色通道”,并由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核發“綠色通道卡”,啟動“綠色通道”網上管理信息系統。各相關部門依據“綠色通道卡”啟動內部辦理程序,實行專項收件、專項流轉、專項管理,切實做到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凡超億元人民幣以上的投資項目,相關審批部門應到現場辦公,解決具體問題,并負責辦理各項審批手續。
六、實行項目審批前置條件弱化制
按照“弱化前置、并聯審批、信息共享”的要求,全面突破項目審批條框,堅持實行部門間審批事項并聯、項目主體單位前期工作并聯、審批事項與前期工作并聯的審批運作機制。對市政府確定的重點項目,只要基本符合招標條件,可先期進行招標,待手續完備后再予以備案。通過土地交易市場取得土地所有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憑土地“招拍掛”確認書,直接辦理項目用地、規劃、環評等前期手續。
七、實行企業登記條件放寬制
對不涉及前置審批許可的經營項目,可根據申請按大類、中類、小類核定,允許服務業自主選擇經營范圍和方式,允許經營種類較多的貿易企業經營范圍核定為國內貿易。對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無法按規定提交材料的,只要地點明確,并經工業集中區管理機構或各區招商部門書面同意,可予以登記。對企業注冊資本未能按規定到位的,經所在區域管理機構或各區招商部門書面同意,可延長出資期限一年。對位于遼寧沿海經濟帶盤錦開發區域的投資企業,可在其發展經濟園區前直接冠用省名,并由當地登記機關核準。允許民營資本進入電信、電力、航空、鐵路、石油、公用事業、基礎設施等壟斷行業及領域。
八、實行項目審批承包服務制
凡市政府確定的重點項目,必須指派行政審批部門作為項目承包服務單位、審批負責人作為承包服務負責人,“一對一”協助辦理審批手續,提供相關服務,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直至審批手續全部辦理完畢為止。
九、實行項目審批三級聯動制
投資項目所在地的鄉鎮(街道)應代替或協助投資人到縣(區)或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辦理審批手續并提供相關服務;縣(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應代替或協助投資人到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辦理審批手續;市行政審批部門應協助投資人辦理涉及國家或省審批的相關手續。
十、實行項目審批集中登記制
在市、縣(區)兩級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設立集中登記窗口,采取“先登記再審批”的方式,以預先錄入申請人基本信息為起點,嚴格控制政府部門的審批時限。
十一、實行重特大項目雙休日預約審批服務制
市、縣(區)兩級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對重特大項目審批,應實行雙休日不休息,在24小時內隨時預約和審批。各服務窗口應建立AB崗制度,不得出現離崗、脫崗現象,確保行政審批高效運作。
十二、實行項目審批全程監察制
運用現代信息網絡技術,實行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查、決定和告知等全程網上辦理和電子印章。全市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對全部項目審批行為進行實時監控、預警糾錯和績效評估。凡不按市政府要求,出現廳外審批、推諉扯皮、無故退件、超時辦理和不認真履行職責等影響投資項目實施的,將按照《盤錦市行政審批違規問責暫行辦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盤錦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