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發〔2014〕31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市直部門與遼東灣新區管委會推進遼東灣新區發展工作職責的意見(廢止)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4-11-25 | |
主 題 詞: |
盤政發〔2014〕31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市直部門與遼東灣新區管委會推進遼東灣新區發展工作職責的意見(廢止)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全面加快遼東灣新區各項建設與發展,現就市直各部門推進遼東灣新區發展工作職責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市委推進遼東灣新區發展會議精神,緊緊圍繞促進遼東灣新區科學發展、創新發展、加快發展工作目標,以提質增效為引領,以深化改革為動力,創新遼東灣新區管理體制機制,優化組織機構,完善運行機制,推動形成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市直部門、遼東灣新區管委會統籌協調同頻共振、舉全市之力加快新區開發建設的強大合力,迅速釋放新區綜合發展優勢,使新區在新的起點上實現新崛起,成為牽引盤錦以港強市、全面轉型的先導區和示范區。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市級主導。由市委、市政府全面領導,統籌協調,充分調動和發揮市直相關部門和遼東灣新區兩個積極性,共同行使新區管理職能,形成靠前指揮、快速決策、高效推動的領導體制和機制。
2.堅持依法依規。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界定和規范行使新區經濟社會管理職能,形成依法行政、職責清晰、分工明確、協調配合的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
3.堅持便民高效。將為民便民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科學設置新區管理機構,優化行政服務和社會治理體系,不斷提高行政效能,切實通過改革為企業和群眾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行政服務。
4.堅持大膽創新。圍繞國家級開發區和省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堅持先行先試,結合新區發展實際,不斷創新完善有利于新區發展的體制機制,一以貫之地高標準高質量快節奏推進新區開發開放,推動港產城聯動發展開創新局面。
三、主要內容
(一)以市直各部門為主的重點工作職責
1.規劃工作
市規劃局主要職責:
全面行使對遼東灣新區的城市規劃管理職責。
(1)負責遼東灣新區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等各類規劃編制和修訂工作。
(2)負責遼東灣新區建設項目選址、論證及按審批權限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工作。
(3)負責遼東灣新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核發《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合格證》工作。
(4)負責遼東灣新區城市測量和城建檔案管理工作。
2.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主要職責:
全面行使對遼東灣新區除港區、海區以外的市政園林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住宅與房地產業、建筑業、市政公用事業等住房和城鄉建設審批、監督、管理職責。
(1)負責遼東灣新區市政基礎設施、園林綠化設施等工程的城市建設管理工作。
(2)負責遼東灣新區城市供水節水、供熱、燃氣(含資質審批)等市政公用事業的建設及監督管理工作。
(3)負責遼東灣新區房地產開發、保障性住房、商品房預售、房屋權屬登記、房產交易、房地產中介機構、物業管理等房地產業管理工作,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
(4)負責遼東灣新區建筑業管理工作,包括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工程造價、勘察設計、建筑節能、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建設市場監察等。
(5)負責規范和指導遼東灣新區新農村建設等村鎮建設管理工作。
(6)凡是由遼東灣新區已經完成或在建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在竣工驗收后,連同檔案一并移交市住建委管理。
(7)負責遼東灣新區道路、橋梁、地下管網等市政工程的復檢復測工作。
(8)負責遼東灣新區垃圾處理廠的建設、運營、管理工作。
(9)自本意見印發之日起,遼東灣新區城市建設全部支出均納入市本級預算。
遼東灣新區管委會主要職責:
(1)以市政府作為征收主體,負責遼東灣新區土地及房屋(含民房及企業)征收工作的具體實施;農村危房及棚戶區改造;城鄉一體化等工作。
(2)負責遼東灣新區域內環衛工作。
(3)由市政公司、園林處承擔的在建工程項目(已履行招投標手續),遼東灣新區繼續管理,待完成財務決算、上報市審計、竣工驗收后,連同檔案一并移交市住建委管理。
(4)由遼東灣新區承擔的非市政、園林承建的工程項目,如中橋、東橋、西防波堤、吹填、30萬噸碼頭等項目,繼續由遼東灣新區管理,直至財務決算,并報市審計部門審計。
(5)負責遼東灣新區吹填及軟基處理工程項目的復檢復測工作。
3.交通工作
市交通局主要職責:
以新的組織架構全面行使對遼東灣新區的公路、道路運輸、城市公交等交通管理職責。
(1)負責編制起草遼東灣新區公路、軌道交通、道路運輸和城市公交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2)負責遼東灣新區公路路網內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工作及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工作。
(3)負責遼東灣新區道路運輸、城市公交行業管理。包括旅客運輸、貨物運輸、機動車維修、機動車駕駛員培訓、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培訓管理、道路運輸市場執法監管等行業管理工作。
(4)負責遼東灣新區道路運輸及城市公交場站建設的布局規劃和建設管理工作,盡快在遼東灣形成獨立的、全覆蓋的功能型、網絡化道路客運樞紐和城市公交體系。
遼東灣新區管委會主要職責:
(1)負責遼東灣新區公路路網內公路新建與改擴建工程征地動遷及地方協調工作,并承擔征地動遷占補相關費用及征地動遷所引發的社會穩定工作。
(2)負責遼東灣新區道路運輸、城市公交等場站建設征地動遷并完善相關土地手續,實施無償劃撥使用,并承擔相應費用。
(3)負責遼東灣新區穿越城市(城鎮)規劃區公路兩側路燈、排水、人行道、綠化等公路配套項目建設。
4.教育工作
市教育局主要職責:
全面行使對遼東灣新區的教育資源管理及配置等職責,建立完整的教育體系。
(1)負責綜合協調遼東灣新區各類教育的布局結構調整工作;負責直屬學校基本建設計劃、校園規劃的制定等,包括今后遼東灣新區所有學校的建設等。
(2)負責遼東灣新區高等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工作;指導管理遼東灣新區義務教育、職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教育公平。
(3)負責遼東灣新區校園內的安全工作。
(4)統籌規劃和指導遼東灣新區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監督、指導新區教育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
(5)全面規范遼東灣新區直屬學校的辦學行為,負責遼東灣新區教育經費的管理、使用和監督工作。
遼東灣新區管委會主要職責:
負責遼東灣新區校園周邊環境的綜合治理工作。
5.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
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
全面行使對遼東灣新區的衛生計生管理職責,包括醫療衛生計生機構、醫療資源配置及管理,干部、資產管理等。
(1)負責落實遼東灣新區重大疾病、傳染病、地方病、健康知識普及等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指導和協調遼東灣新區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
(2)負責遼東灣新區公共衛生、醫療衛生、基層衛生等綜合監督管理工作及突發衛生事件的應急工作。
(3)負責遼東灣新區醫療衛生計生機構資產的管理工作及醫療技術準入與應用等醫政中醫管理工作。
(4)負責遼東灣新區對各級各類醫療衛生計生機構的行政審批、校驗,人員的資質審核及遼東灣新區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等工作。
(5)負責遼東灣新區推進婦幼衛生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監督指導遼東灣新區基層衛生計生政策的落實。
遼東灣新區管委會主要職責:
負責配合市衛生計生委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協調當地鄉鎮政府、相關部門執行衛生計生法律、法規及落實衛生計生政策規定。
6.環境保護工作
市環境保護局主要職責:
全面行使對遼東灣新區從審批、監管到執法等環境保護職責。
(1)負責牽頭協調遼東灣新區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協調解決遼東灣新區環境污染糾紛;負責督促檢查遼東灣新區各企業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2)負責遼東灣新區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和建設項目的“三同時”管理;指導遼東灣新區內企業開展循環經濟建設、清潔生產審核等。
(3)負責制定遼東灣新區水體、大氣、土壤、噪聲、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4)負責遼東灣新區監督執法檢查工作;組織排污申報登記,負責排污收費、限期治理等環境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組織實施。
(5)負責遼東灣新區生產及生活污水處理廠、應急事故池、集中供熱等環境基礎設施運營的監管工作和污水處理廠的規劃布局。
遼東灣新區管委會主要職責:
(1)負責遼東灣新區生產及生活污水處理廠、應急事故池、集中供熱項目的具體建設運營工作。
(2)負責遼東灣新區內街道、村屯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3)協助相關部門做好遼東灣新區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4)負責遼東灣新區各級環保部門審批的國家、省、市三級各類工業園區規劃環評工作,并組織實施。
7.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全面行使對遼東灣新區的社會保障管理、就業人才、勞動關系等人社領域職責。
(1)負責遼東灣新區參保單位及個人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等社保基金征繳管理工作。
(2)負責遼東灣新區各類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待遇審核、支付及管理工作。
(3)負責遼東灣新區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待遇審核、支付及管理工作。
(4)負責指導遼東灣新區域內企業依法規范用工,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工作;負責勞動監察、仲裁工作。
(5)負責遼東灣新區社會保障基金(資金)監督工作;負責遼東灣新區人才引進、就業促進和培訓工作。
遼東灣新區管委會主要職責:
(1)負責遼東灣新區管委會的績效考核、機構編制和內部人事管理工作。
(2)配合市人社局行使勞動監察、仲裁方面職責,具體負責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及投訴討薪案件等影響社會穩定問題的協調及處理和人社方面政策性資金配套工作。
8.水利工作
市水利局主要職責:
全面行使對遼東灣新區的防洪安全、水資源管理、水行政執法等職責。
(1)負責遼東灣新區海、河堤防及河道治理等水利工程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遼東灣新區具有控制性或跨地區、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等水利建設管理和重要調水工作。
(2)負責遼東灣新區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等水資源的監督管理工作。
(3)負責遼東灣新區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
(4)負責遼東灣新區水土保持工作。
(5)負責遼東灣新區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工作。
(6)負責遼東灣新區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遼東灣新區管委會主要職責:
負責遼東灣新區域內的稻田水渠灌溉建設等水利工作。
(1)負責組織指導遼東灣新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等農田水利工作。
(2)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遼東灣新區防洪和抗旱工作及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9.民政工作
市民政局主要職責:
按新的組織架構,全面行使對遼東灣新區的社會救助、城鄉低保、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殯葬等民政管理職責。
(1)負責遼東灣新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殯葬管理、婚姻登記、兒童收養、醫療救助等社會福利和救災救助工作。
(2)負責遼東灣新區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等優撫工作。
(3)負責遼東灣新區退役士兵、復員干部、軍隊離退休干部等退伍退休軍人安置工作。
(4)負責指導遼東灣新區基層政權、社區服務體系等基層政權建設工作。
(5)負責遼東灣新區村級自然區域和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等行政區劃管理工作。
(6)負責遼東灣新區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等民間組織管理工作。
10.旅游工作
市旅游局主要職責:
全面承擔遼東灣新區旅游業項目的建設工作。
(1)負責遼東灣新區旅游線路規劃、旅游項目的總體建設規劃和遼東灣新區旅游三年發展規劃等編制工作。
(2)負責遼東灣新區旅游業招商工作,明確招商項目及推進時間表。
(3)負責遼東灣新區旅游安全的綜合協調、監督管理和應急救援等公共服務建設工作。
(4)負責遼東灣新區旅游產品及整體形象宣傳、推廣等旅游宣傳聯絡工作。
遼東灣新區管委會主要職責:
負責遼東灣新區旅游區內的基礎設施建設工作,配合做好旅游招商工作。
11.港口與口岸工作
市港口與口岸局主要職責:
全面行使對遼東灣新區的港口、航運、口岸等管理職責。
(1)負責遼東灣新區港口規劃、建設、經營的管理工作;負責遼東灣新區港口企業安全生產監管、物流倉儲業經營資質管理、港口岸線開發利用審核、港口安全生產應急、港口引航等港口管理工作。
(2)負責遼東灣新區域內水路運輸及其服務業的經營資質管理、水路運政稽查、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運工程建設市場和工程質量監督等航運管理工作。
(3)負責管理和協調遼東灣新區口岸的集疏運等口岸管理工作。
遼東灣新區管委會主要職責:
負責港口基礎設施配套和物流企業的招商引資工作。
12.國土資源管理工作
市國土資源局主要職責:
全面行使對遼東灣新區的國土資源管理職責。
(1)負責遼東灣新區土地資源、海洋資源等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工作;負責遼東灣新區需向上申請的土地征收征用和新增建設用地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和監督遼東灣新區土地征收征用補償工作。
(2)負責遼東灣新區土地確權、登記、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等國土資源權屬管理等地籍管理工作。
(3)負責遼東灣新區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土地征轉用地管理工作,負責建設用地和土地市場的管理工作。
(4)負責遼東灣新區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監管地價等規范國土資源市場秩序工作。
(5)負責遼東灣新區礦產資源開發管理等地質礦產管理工作。
(6)負責遼東灣新區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等地質環境管理工作。
13.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主要職責:
全面行使對遼東灣新區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職責。
(1)負責行使遼東灣新區規劃區內規劃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2)負責行使遼東灣新區城區內城市容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3)負責行使遼東灣新區城區內市政設施、園林綠化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4)負責行使遼東灣新區城區內部分房產管理、部分環境保護方面的行政處罰權,配合遼東灣新區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5)負責行使遼東灣新區城區內部分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6)負責行使遼東灣新區城區內部分民政殯葬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14.海洋與漁業工作
市海洋與漁業局主要職責:
全面行使對遼東灣新區的漁政、海監、漁港監督等管理職責。
(1)負責遼東灣新區域內海洋監測、評估及信息發布等海洋管理工作。
(2)負責遼東灣新區域內規劃海域使用、海洋功能區劃、海岸帶保護和開發利用等海域使用管理工作。
(3)負責開展遼東灣新區域內海洋與漁業領域節能減排,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等海洋環保工作。
(4)負責實施遼東灣新區海洋與漁業各類規劃及科技興海興漁戰略等科技漁業工作。
(5)負責遼東灣新區海岸帶及海洋漁業作業安全生產,按規定行使漁船檢驗和漁政、海監、漁港監督管理權,查處漁業捕撈違法違紀行為,維護漁業生產秩序。
遼東灣新區管委會主要職責:
負責遼東灣新區漁業生產和漁民的就業安置工作。
15.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全面行使遼東灣新區域內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等安全綜合監督管理職責。
(1)負責建立遼東灣新區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等食品監管協調機制,建立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并組織實施。
(2)負責實施遼東灣新區生產、加工、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協調、生產監管、流通監管、餐飲監管等工作;承擔遼東灣新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職責。
(3)負責實施遼東灣新區生產、流通環節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等各類藥品的生產監管和流通監管工作。
(4)負責實施遼東灣新區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的日常監管及不良反應風險評估等工作。
(5)負責實施遼東灣新區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等醫療器械監管工作。
遼東灣新區管委會主要職責:
負責組建遼東灣新區食品安全委員會。
16.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職責:
全面行使遼東灣新區的質量技術監督管理職責。
(1)負責組織實施遼東灣新區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
(2)負責遼東灣新區質量綜合管理和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工作。
(3)負責遼東灣新區產品質量、標準化、計量、特種設備、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等監督檢查工作。
(4)負責對遼東灣新區產品、服務、管理體系認證和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監管工作。
17.人民防空工作
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要職責:
全面行使對遼東灣新區的人民防空管理職責。
(1)負責遼東灣新區相關人民防空資產轉讓、報損、報廢審批,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審批及人防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工作。
(2)負責遼東灣新區繳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初審工作。
(3)負責遼東灣新區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及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許可。
(4)負責遼東灣新區在人防工程范圍內埋設管線、修建地面設施及改造、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審批工作。
18.防震減災工作
市地震局主要職責:
全面行使對遼東灣新區的防震減災管理職責。
(1)負責統一管理遼東灣新區地震監測預報、宏觀觀測工作。
(2)負責遼東灣新區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批、驗收、地震科普宣傳等震害防御工作。
(3)負責遼東灣新區震情、災情速報、地震應急救援工作體系建設和管理地震災害損失評估等地震應急工作。
19.氣象管理工作
市氣象局主要職責:
全面行使對遼東灣新區的氣象管理職責。
(1)負責組織擬訂和實施遼東灣新區區域氣象災害防御規劃,負責遼東灣新區雷電災害防御、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等氣象災害防御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管理遼東灣新區域內氣象信息的發布和傳播、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公共服務等氣象服務、保障工作,組織推進遼東灣新區農村氣象災害防御體系和農業氣象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3)負責管理遼東灣新區人工影響天氣方面的各項工作。
(4)負責組織并審查遼東灣新區重點建設工程、重大區域經濟開發項目和城鄉建設規劃的氣候可行性論證及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工作,負責遼東灣新區建設項目大氣環境影響評價使用氣象資料的審查等工作。
20.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盤錦公路路政管理局主要職責:
全面行使對遼東灣新區普通公路的路政管理職責。
(1)負責實施遼東灣新區域內普通公路的路政巡查及行政許可工作。
(2)負責遼東灣新區域內普通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的管理工作。
(3)負責遼東灣新區域內普通公路治理超限運輸工作。
(4)負責依法查處遼東灣新區域內普通公路各種違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案件。
21.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
盤錦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主要職責:
全面行使對遼東灣新區企業進(出)口貨物及港口出入境貨物、人員、交通工具的檢驗檢疫、衛生除害處理職責。
(1)負責遼東灣新區企業進(出)口貨物檢驗檢疫監管工作。
(2)負責遼東灣新區港口出入境船舶衛生檢疫監管、衛生除害處理工作。
(3)負責遼東灣新區港口進(出)口貨物的檢驗檢疫鑒定工作。
(4)負責遼東灣新區出入境人員健康體檢監測工作。
遼東灣新區管委會主要職責:
負責協調港口檢驗檢疫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22.海事工作
盤錦海事局主要職責:
全面行使對遼東灣新區的海事監管職責。
(1)負責遼東灣新區的國際航行船舶進(出)口岸檢查手續、中國籍國內航行船舶進(出)港簽證、船舶定期簽證的辦理工作。
(2)負責遼東灣新區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申報及船舶安全作業報備的受理審批工作。
(3)負責遼東灣新區域內相關船舶作業及靠泊船舶現場的監督檢查工作。
(4)負責遼東灣新區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船舶違法行為等的檢查和調查處理工作。
(5)負責遼東灣新區旅游船艇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以遼東灣新區管委會為主的重點工作職責
遼東灣新區的日常管理、項目建設、其他審批及服務性工作以遼東灣新區管委會為主,市直有關部門做好配合工作。
1.關于安全生產方面
遼東灣新區管委會具體負責新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
(1)負責監督管理遼東灣新區域內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遼東灣新區域內一般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遼東灣新區域內煙花爆竹零售許可和臨時銷售許可審批及監管工作。
(3)負責監督檢查遼東灣新區域內建設項目“三同時”開展情況,負責遼東灣新區域內除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外的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工作。
(4)負責遼東灣新區域內工礦生產經營單位有關職業衛生的安全監管和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批工作(市級管理企業除外)。
(5)負責遼東灣新區職權范圍內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審批。
(6)負責遼東灣新區職權范圍內的第二、三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備案和危險化學品企業重大危險源以及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備案。
市安監局負責全面指導遼東灣新區的安全生產工作。主要包括:
(1)負責遼東灣新區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2)負責遼東灣新區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批工作。
(3)負責遼東灣新區域內劇毒和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乙級經營許可審批工作。
2.關于招商引資方面
遼東灣新區管委會全面負責新區服務業、高新技術、港口物流、石化及精細化工和海工裝備產業的招商引資工作,并負責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科技園區和石化產品交易平臺的建設。
市外經貿局、市經信委、市服務業委、市科技局、市臺辦、市港口與口岸局、市海洋與漁業局等部門全力做好配合工作。
3.關于金融、財政、土地方面
遼東灣新區管委會繼續作為融資負債、還債、管理的主體和財政收支、土地收益、國有資產收益的主體,市政府負責宏觀管理,確保風險可控。市財政局負責債務分析、測算和宏觀管理工作,并就相關支出做好財政分解工作。在融資方面,市建投公司、土儲中心等部門要全力支持,從市級層面予以擔保。
(三)其它常規性管理職責
遼東灣新區的其它工作由遼東灣新區管委會全面負責,市直各部門結合各自工作職能,全力參與,做好支持和配合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意識。對于工作職責和責任的界定,以市政府各部門為工作主體的,各部門要承擔主體責任;以遼東灣新區管委會為工作主體的,新區管委會要承擔主體責任;其它由遼東灣新區管委會全面負責和行使日常管理的,新區管委會要承擔主體責任。各單位、各部門要以強烈的責任意識,全面履行職責,確保工作銜接無死角、抓到位。
(二)做好職責交接。市直相關部門、遼東灣新區管委會要從全局和戰略高度,切實增強推動新區發展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按照新的職能分工認真制定實施方案,做好職責交接,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銜接、扎實推進,實現遼東灣新區經濟社會管理工作按照調整后的職責分工平穩運行。
(三)加強協調配合。承接新區直接管理職責的市直有關部門與遼東灣新區管委會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進一步細化相關政策措施,著眼長遠科學謀劃推動工作,認真研究解決推進新區開發建設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其他部門要以新區改革創新為契機,進一步加大支持遼東灣新區發展工作力度,把工作重心進一步向遼東灣傾斜,共同形成推動新區加快發展的強大合力。
(四)完善體制機制。對于因工作需要而設置機構的,由市編辦另行發文;對于工程結算和支出預算,由市財政部門另行制定相關管理辦法。
(五)狠抓責任落實。各有關單位要把狠抓責任落實作為第一要務,加快組建和調整相關工作機構,建立完善的工作體系,細化職責分工,建立凡事有人管、有人盯、有人促、有人干的工作機制。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牽頭抓好督查,不斷加大督查通報問責工作力度,促進各項工作平穩有序運行,為新區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盤錦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