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發〔2015〕51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人才引進和戶籍改革政策文件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5-12-17 | |
主 題 詞: |
盤政發〔2015〕51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人才引進和戶籍改革政策文件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市政府常務會議精神,為進一步規范優化我市人才引進和戶籍制度改革相關工作,結合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制定出臺新的改革發展意見的同時,現對我市已不適應當前發展需要的人才引進和戶籍制度改革等文件進行清理。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引進人才和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試行)》(盤政發〔2011〕19號)、《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戶籍準入登記實施意見等六個實施意見的通知》(盤政辦發〔2011〕94號)予以廢止,請各地區、各部門立即停止執行。廢止的文件目錄如下:
1.《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引進人才和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試行)》(盤政發〔2011〕19號)。
2.《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戶籍準入登記實施意見等六個實施意見的通知》(盤政辦發〔2011〕94號),其中包括:《關于戶籍準入登記實施意見》、《關于在盤創業就業人才購房補助實施意見》、《關于在盤創業就業人才落戶及就業和社會保障等相關政策實施意見》、《關于在主城區創業就業及購房外地居民子女就學實施意見》、《關于主城區有穩定職業的從業人員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實施意見》、《關于在盤創業就業人才和本市農民(農工)住房消費貸款實施意見》。
盤錦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