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發〔2017〕14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盤錦市“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7-05-29 | |
主 題 詞: |
盤政發〔2017〕14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盤錦市“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七屆第62次常務會議討論研究同意,現將《盤錦市“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8日
盤錦市“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61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遼寧省“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遼政發〔2017〕3號)精神,深入推進全市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和應對氣候變化各項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從引領經濟新常態出發,緊緊抓住新一輪東北振興和全面創新改革試驗的重大機遇,全力推進我市低碳城市建設。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降低碳排放強度、服務東北地區低碳轉型”為目標,以“發展低碳產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為重點,加快體制、機制和科技創新,優化能源結構,增加濕地碳匯,倡導綠色消費模式和低碳生活方式,并努力在低碳交通、低碳建筑等領域尋求突破,探索符合我市實際的低碳發展模式,逐步形成以低碳為特征的產業體系和消費模式,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政府引導,市場驅動。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和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落實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和責任,調動企業、中介組織及公眾參與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構建政府、企業、社會共同推動低碳發展的新格局。
統籌協調,有序推進。統籌經濟發展與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關系,協調各地區、各部門形成合力,積極穩妥有序開展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努力實現綠色、低碳、可持續的發展目標。
體現特色,突出重點。以實施新一輪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重大戰略為契機,圍繞我市石油化工、裝備制造、生態農業、特色旅游等特色行業,針對各重點行業領域不同特點,采取多種措施,探索形成具有盤錦特色的低碳發展模式,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科技支撐,制度保障。充分發揮科技進步的先導性和基礎性作用,加快低碳技術和產品的研發和推廣,為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提供科技支撐。建立和完善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統計、碳排放權交易等制度,形成有利于低碳發展的制度保障體系。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全市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氫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亞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控排力度進一步加大。調整產業結構,發展低碳產業,優化能源結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進重點領域節能,發展低碳交通,倡導低碳生活,構建低碳社會,充分發揮我市天然濕地在碳匯上的重要作用,碳匯能力顯著增強。建立溫室氣體統計、核算、考核體系,實現低碳理念指導政府決策,推動全社會走低碳發展道路。初步建成全國低碳發展示范城市,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義的低碳園區和低碳社區,推廣一批具有良好減排效果的低碳技術和產品,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將低碳發展作為新常態下經濟提質增效的重要動力,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推進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和電力、熱力的生產與供應業等重點耗能行業技術升級改造。優化工業空間布局,實施沿海開發開放戰略。大力發展自升式鉆井平臺、深水鉆井船等海工配套裝備,高端測錄井設備、液壓鉆機等石油裝備,天然氣液化設備、再氣化設備、凈化設備等天然氣裝備,新型反應器、大型塔器、高效換熱器等化工裝備,余熱余壓利用設備、煙氣脫硫脫硝設備等節能環保裝備。積極引進和培育一批“專精特新”裝備制造企業,推動“盤錦制造”向“盤錦智造”和“盤錦創造”轉變。
積極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發展高端智能制造產業,規劃建設遼東灣新區無人機產業園,培育發展電子信息產業,主動承接中關村電子信息產業轉移,高度關注新能源汽車和儲能材料產業化發展,積極發展新能源汽車、電動汽車電池材料、配套零部件等相關產品。
大力發展現代物流、電子商務等生產性服務業,促進旅游、商貿流通等行業轉型升級。全面建設區域性物流中心,發揮盤錦港和保稅物流中心作用,構建石油化工、糧食倉儲等專業化物流服務體系;推動盤錦港保稅倉儲區、中轉加工區、國際貿易區建設,推進遼東灣新區臨港物流園區、盤山現代物流集聚區、盤錦精細化工物流園區等物流園區規劃建設,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完善金融服務體系,不斷豐富金融業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促進金融服務業穩步發展。加快傳統商貿業轉型升級,發展“互聯網+傳統商業”模式。大力發展建設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打造電子商務產業集聚區。推進鎮域服務業標準化、品牌化發展,加快農村互聯網設施建設步伐,推動電子商務和快遞服務進村入戶。促進生態旅游業提質增效。大力發展以休閑度假、運動游樂、養生保健等為主題的溫泉旅游業。積極打造國家級生態旅游示范區、國際重要濕地休閑旅游目的地。
(二)促進節能和提高能效。加強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控制,實施全民節能行動計劃,合理引導能源消費。嚴格落實節能審查制度,嚴把項目能耗準入門檻,高耗能行業新增產能實行能耗等量置換,新建耗能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要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用能設備達到一級能效標準,從源頭防止高能耗低水平項目的建設。嚴格執行能效標識制度,從源頭上提高節能要求,加強用能產品監督管理,規范用能產品市場,大力發展和推廣節能、低碳產品,建立政府低碳產品采購目錄。力爭石化企業單位能耗降至全國同行業最低水平。通過政策引導和資金扶持,實施節能改造工程、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節能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等重大節能工程,推動節能服務產業健康發展。
(三)優化利用化石能源。以能源結構優化為導向,加快推進天然氣多元化利用工程建設,努力構建安全、穩定、經濟、清潔的現代能源體系。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大幅消減散煤利用。積極推進工業窯爐、采暖鍋爐“煤改氣”,大力推進天然氣、電力代替交通燃油,積極發展天然氣發電和分布式能源。在油氣開采行業開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的規模化產業示范。加快推進華潤熱電二期工程。
(四)積極發展非化石能源。積極有序發展風電,大力開發利用太陽能,加快發展生物質能,初步建成風能、太陽能資源動態監測與信息管理、資源評估綜合服務體系。到2020年,太陽能光伏發電裝機達到20萬千瓦;生物質能發電裝機達到3萬千瓦。
(五)控制工業領域排放。積極推進重點工業行業全流程綠色化改造,積極采用節能技術,大力推廣節能機電產品,嚴格控制新上“兩高一資”項目,從源頭提高節能減排能力。推進制造業綠色發展,鼓勵企業發展綠色技術、綠色設計、綠色產品、綠色管理,提升產品綠色環保低碳水平。積極發展再制造和資源綜合利用產業,提高資源綜合利用化水平。到2020年,工業領域二氧化碳排放總量趨于穩定。
(六)加快農業低碳化發展。堅持減緩與適應協同,降低農業領域溫室氣體排放。實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加大測土配方施肥、高效控量施肥技術推廣等項目實施力度。通過進一步調優結構、精準施肥、有機肥替代以及新型經營主體示范帶動等減量增效方式,深入推進科學施肥,減少不合理化肥投入。增強優勢農業競爭力,劃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嚴格耕地保護,實施百萬畝高標準農田建設,推動我市成為國家級現代農業綜合示范區。推進農業與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有序發展認養農業,積極發展觀光農業、休閑農業、體驗農業等都市型農業。到2020年,實現主要農作物化肥使用量零增長,項目區耕地質量穩步提升,農作物秸稈、畜禽糞便資源利用率不斷提高。
(七)增加濕地碳匯。加強濕地保護與修復,增強濕地固碳能力。實施蘆葦濕地保護,開展退海灘涂濕地保護與恢復工作。加強引水工程建設,按照蘆葦、翅堿蓬植物生長需要,對現有蘆葦濕地和退海灘涂濕地實施引水,改良土壤條件,為植被生長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加強鄉土植物種植工程建設,根據土壤、水質條件栽種蘆葦、翅堿蓬等耐鹽堿植物。實施濕地調水工程,強化物種棲息地保護,加大濕地污染控制力度,強化污染負荷削減,降低污染物匯入量。到2020年,自然保護區面積達到10.91萬公頃,濕地保有量達到22.35萬公頃。
(八)加快推廣低碳建筑。大力推動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提升建筑節能標準,實行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技術產品推廣認定制度,積極開展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和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評價標識工作。積極推動裝配式建筑發展和綠色生態城區建設。積極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推廣使用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和光熱利用設施。優先發展污水源等再生水源熱泵系統,積極發展土壤源,科學發展地下水源熱泵系統,充分利用工業余熱進行供暖,研究利用空氣源熱泵技術。繼續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研究探索以城市為主體、以既有建筑和老舊小區為單元的節能宜居綜合改造新模式。支持綠色建材產業發展,推廣應用再生建材。到2020年,城鎮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節能率普遍執行75%和65%的設計標準,綠色建筑占當年新建建筑比例達到20%以上。
(九)積極推進低碳交通。構建低碳交通網絡,合理配置交通資源,優化發展城市公共交通,不斷提高城市公交服務能力和水平。全力推進城市客運行業“油改氣”工作,鼓勵使用節能、清潔能源和新能源運輸工具。嚴格實施重型商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制標準,防止高油耗車輛進入道路運輸市場。引導老舊運輸船舶和單殼油輪報廢更新,鼓勵發展節能環保的專業化船舶。到2020年,市公共交通機動化出行分擔率不低于55%。
(十)加強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低碳化處置。強化源頭控制,嚴格危險廢物經營準入,推動再生資源產業園區建設,實現集約化、產業化、園區化發展。推進污泥處置集中設施建設,著力解決固體廢物污染防治重點、難點問題。建設餐廚垃圾等社區化處理設施,提高垃圾社區化處理率。鼓勵垃圾分類和生活用品回收再利用。推進工業垃圾、建筑垃圾、污水處理廠污泥等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鼓勵發展垃圾焚燒發電等多種處理利用方式,有效減少全社會物耗和碳排放。開展垃圾填埋場、污水處理廠甲烷收集利用及與常規污染物協同處理工作。到2020年,危險廢物基本實現無害化安全處置利用,再生資源產業園區格局基本形成,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設施完成達標改造,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
(十一)倡導低碳生活方式。積極倡導綠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宣傳低碳生活典型,弘揚以低碳為榮的社會新風尚,樹立綠色低碳的價值觀、生活觀和消費觀。在中小學開展低碳常識普及教育,從小培養低碳生活觀念。積極踐行低碳理念,鼓勵使用節能、低碳、節水產品,反對過度包裝。提倡低碳餐飲,推行“光盤行動”,遏制食品浪費。倡導低碳居住,推廣普及節水器具。倡導“135”綠色低碳出行方式(1公里以內步行,3公里以內騎自行車,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勵購買小排量、節能及新能源汽車。
(十二)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根據國家和省出臺關于碳排放權交易的法規、規章及實施細則,制定我市配套管理辦法,完善部門協作機制,明確責任目標,落實專項資金,建立專職工作隊伍,完善工作體系。根據國家制定的碳排放總量設定和配額分配方案,對全市已納入國家碳市場的重點排放企業開展配額分配和履約監管工作。加快我市碳排放交易核查體系建設,著力培育第三方核查機構,提高核查人員素質和能力。深入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能力建設培訓,不斷提高對碳排放交易市場認識水平和開展相關業務的能力。
(十三)加強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基礎能力建設。及時跟進國家溫室氣體排放統計核算進程,建成符合我市實際的溫室氣體排放統計、核算和管理指標體系,定期編制我市溫室氣體排放清單,推動完成各縣區、經濟區溫室氣體清單編制,構建地方、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報告與核查工作體系,實行重點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報告制度,建立溫室氣體排放數據信息系統。完善溫室氣體排放計量和監測體系,推動重點排放單位健全能源消費和溫室氣體排放臺賬記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市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能作用,建立完善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管理和監督機制。督促各縣區、經濟區將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府工作報告,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確保完成本地區目標任務。督促各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按照相關專項規劃和工作方案,切實抓好落實。
(二)開展評價考核。將二氧化碳排放強度下降指標完成情況納入各縣區、經濟區考核評價體系,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對二氧化碳排放強度下降目標完成情況的評估、考核工作。
(三)落實資金保障。圍繞實現“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切實加大資金投入,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充分運用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及綠色債券等多元化投融資渠道,支持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工作。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低碳技術研發、低碳產業發展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重點工程。調整和優化信貸結構,積極做好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促進低碳產業發展的金融支持和配套服務工作。
(四)強化科技支撐。鼓勵和扶持與低碳發展相關的企業和科研機構在盤設立研發中心、科技公共研發檢測平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對擁有成套低碳技術體系、自主知識產權的優勢企業予以相關支持,鼓勵企業積極采用先進適用低碳技術進行技術改造升級。
(五)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研究人才隊伍建設,鼓勵應對氣候變化研究領域人才積極申報省“百千萬人才工程”等省級人才工程和項目。支持相關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申報設立應對氣候變化專業研究的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等研究人員培養平臺,重點培養高層次創新型青年人才。加強對各級政府相關工作人員和企業管理者培訓,增強貫徹落實低碳發展戰略的執行能力。
(六)做好宣傳引導。全方位、多層次開展低碳宣傳引導,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宣傳和科普教育,利用好“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等重要節點和新媒體平臺,廣泛開展豐富多樣的宣傳活動,提高全社會對綠色低碳發展的認知度。建立應對氣候變化公眾參與機制,鼓勵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營造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良好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