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發〔2017〕25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盤錦市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7-10-11 | |
主 題 詞: |
盤政發〔2017〕25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盤錦市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七屆第71次常務會議討論研究同意,現將《盤錦市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0日
盤錦市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76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遼寧省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發〔2017〕19號)精神,加強我市政務誠信建設,充分發揮政府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的表率和引領作用,優化我市營商環境,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自覺踐行新發展理念和“四個著力”“三個推進”總體要求,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信用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建設“誠信政府”“法治政府”和建設國際化中等發達城市的總體目標,堅持以德治市和依法治市相結合,堅持信用環境和營商環境建設相統一,將實施依法行政、“陽光行政”作為推進政務誠信建設的重要手段,將建設誠信政府、信用盤錦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載體,不斷提升政府公信力,適應國際化規則,打造國家信用建設示范城市,將建立政務領域失信記錄和實施失信懲戒措施作為推進全市政務誠信建設的主要方面,將危害群眾利益、損害市場公平等政務失信行為作為治理重點,對標先進城市,明確具體任務,解決實際問題,強化督導考評,不斷提升各級政府誠信行政水平和公務員隊伍誠信履職意識,為我市建設國際化中等發達城市提供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保障。
二、積極構建廣泛有效的政務誠信監督體系
(一)建立政務誠信專項督導機制。加快建立以信用為核心的政務誠信監督體系,上級政府要定期對下級政府進行政務誠信監督檢查,實施政務誠信考核評價,考評結果作為對下級政府績效考核的重要參考。按照“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各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二)建立橫向政務誠信監督機制。各級政府要依法接受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將辦理和落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情況作為政務誠信建設的重要考量因素。(牽頭單位:市政府辦;責任單位:各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三)建立社會監督和第三方機構評估機制。完善政府失信投訴舉報機制,充分利用“民心網”和“12346”失信投訴舉報平臺,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暢通民意訴求渠道,投訴舉報政務失信行為。實施區域政務誠信大數據監測預警。支持信用服務機構、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機構對各縣區(經濟區)、各部門開展政務誠信評價、評級并及時公布結果,加強社會監督。積極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委托第三方機構,以省、市信用數據交換平臺數據為基礎,運用大數據手段,通過網絡抓取、群眾投訴舉報等渠道,將政務失信記錄進行整合,依據評價標準對政府信用狀況進行評價和預警,對各部門、各級政府政務誠信整體狀況進行排序,大力推動我市營商環境建設。(牽頭單位: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各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三、建立健全政務信用管理體系
(一)加強政務誠信管理。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深入開展公務員誠信守法和職業道德教育,編制公務員誠信手冊,將信用建設納入公務員培訓和領導干部專題研討、進修等課程,加強公務員信用知識學習教育,提升公務員信用意識。加快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建設,準確記錄并客觀評價各級政府和公務員對職權范圍內行政事項和行政服務質量承諾、期限承諾、保障承諾,以及人民法院生效法律判決的履行情況。在債務融資、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等實行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核查的重點領域嚴格履行各項約定義務。嚴格依法依規出臺各項政策、制度和辦法,規范各級政府行政行為。加強公務員誠信監督管理,建立公務員誠信檔案。(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配合單位:各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二)建立健全政務失信記錄。依托市信用數據交換平臺,依法推進政府及參公事業單位信用數據庫建設,形成歸集政務失信記錄的信息共享機制。及時從紀檢、司法、人社等部門歸集司法判決、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問責處理等政務失信信息。將有關記錄逐級歸集至市信用數據交換平臺,開展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互聯互通。依托“信用遼寧”網站等依法依規逐步公開各級政府和公務員政務失信記錄。(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綜合執法局;配合單位:市監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人社局等相關部門)
(三)健全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加大對各級政府部門和公務員失信行為的懲戒和曝光力度。各級政府存在政務失信記錄的,要根據失信行為對經濟社會發展造成的損失情況和社會影響程度,對具體失信情況書面說明原因并限期整改,依規取消相關政府部門參加各類榮譽評選資格,予以公開通報批評,對造成政務失信行為的主要負責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組織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合開展區域政務誠信狀況評價工作,在改革試點、項目投資、社會管理等政策領域和績效考核中應用政務誠信評價結果。對存在政務失信記錄的公務員,按照相關規定采取限制評優評先等處理措施。(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人社局;配合單位:市文明辦、市監察局、市法院等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四)健全信用權益保護和信用修復機制。完善政務信用信息保護機制,嚴格依法依規采集各級政府和公務員政務失信記錄。制定信用信息異議、投訴流程,及時處理異議申請或投訴,更正或撤銷錯誤信息。探索擴展公務員失信記錄信用修復渠道和方式,對在政務失信行為發生后主動挽回損失、消除不良影響或有效阻止危害結果發生的,可從輕或免于實施失信懲戒措施。(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人社局;配合單位:各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四、加強重點領域政務誠信建設
(一)加強政府采購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完善政府采購誠信體系,建立政府采購方面的政務誠信責任制,加強對政府部門作為采購人在項目履約驗收環節信用情況的監督,暢通政府采購領域毀約、違約等政務失信行為的投訴舉報渠道,依法處理采購人及相關責任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的違法違規失信行為,納入政府部門及相關責任人失信記錄。完善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依法依規公開相關信息,提高政府采購活動透明度。(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公管辦;配合單位:各相關部門)
(二)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強化政府相關部門責任,建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失信違約記錄。明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方責任人及其在項目籌備、招標投標、政府采購、融資、實施等階段的誠信職責,建立項目責任回溯機制,將項目守信履約情況與實施成效納入項目政府方責任人信用記錄,建立健全相關信用記錄的披露和管理制度。(牽頭單位: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國資委(金融辦)、市公管辦、盤錦銀監分局等相關部門)
(三)加強招標投標領域政務誠信建設。研究制定重點工程項目招標投標領域信用中介機構選擇辦法等文件。健全招標投標信用信息公開和共享制度,提高政務信息透明度,及時向社會公開各級政府掌握的有關招標代理機構資質信息、信用信息及動態監管信息等。(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公管辦;配合單位:各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四)加強招商引資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完善招商引資地方性法規規章等,嚴格依法依規出臺優惠政策,避免惡性競爭。規范各級政府招商引資行為,認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和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不得以政府換屆、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理由毀約。建立政府招商引資領域信用承諾制度,將相關承諾在“信用盤錦”及各級政府門戶網站公示,暢通政府部門招商引資失信行為投訴舉報渠道,加強日常監管,將失信行為納入政府部門和相關責任人信用記錄。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變政府承諾和合同約定的,要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并對相關企業和投資人的財產損失依法予以補償。(牽頭單位:市經合局;配合單位:各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五)加強政府債務領域政務誠信建設。推動開展各級政府債務信息征集工作,作為政府信用評級的依據之一,促進政府舉債依法依規、規模適度、風險可控和程序透明。強化政府債務預算約束,健全政府債務監管體系,建立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應急處置機制以及責任追究機制。(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國資委(金融辦)等相關部門)
(六)加強街道和鄉鎮政務誠信建設。建立和公開街道和鄉鎮誠信承諾制度,加大街道和鄉鎮政務、財務等公開力度,確保就業、物業、就學、計生、養老、助殘、扶貧、醫保、住房、出行、停車、防火防盜、優撫和便民服務等公共服務和優惠政策有效落實到社會公眾,并將各項工作守信踐諾情況納入街道和鄉鎮績效考核體系和各級信用數據交換平臺征信體系。積極開展誠信街道和誠信鄉鎮創建活動。(牽頭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政府辦、市民政局等相關部門)
五、健全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各縣區(經濟區)、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政務誠信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職責分工,研究出臺實施方案,落實人員、經費等必要保障,做好本地區、本部門政務誠信建設工作。充分發揮盤錦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作用,協調解決政務誠信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并推進政務誠信建設各項措施,加強各縣區(經濟區)、各部門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牽頭單位: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各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二)加快制度和地方標準建設。推進政務誠信管理制度建設,探索制定政府信用評價地方標準規范,加強政務公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公務員誠信、政務誠信評價辦法等制度建設。(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政府辦、市編委辦、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人社局;配合單位:各相關部門)
(三)鼓勵各縣區(經濟區)、各部門先行先試。各縣區(經濟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情況,按照本方案要求,積極開展先行先試工作,探索政務誠信建設新經驗、新路徑,經驗成熟后在全市范圍內推廣實施。(責任部門:各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四)加強監督檢查和跟蹤落實。各縣區(經濟區)、各部門要狠抓落實,結合實際切實有效開展相關工作,以政務誠信引領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市發改委會同相關部門負責對本方案落實工作的統籌協調、跟蹤落實;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協同推進。市政府將適時開展督導檢查,確保工作有序推進。(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政府督查室;配合單位:各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