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建委擬定的《盤錦市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盤錦市解決建設領域
拖欠工程款問題工作方案
為切實解決好我市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及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3〕94號)精神和全省清理和整治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工作會議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從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把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為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保障建筑業企業和職工合法權益,促進建筑市場健康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抓緊抓好。
自2004年起,用3年時間基本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2004年春節前,集中精力,采取措施,切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保證農民工帶工資回家過年。
二、工作重點
重點解決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的工程款、房地產開發項目拖欠的工程款和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各級政府要以身作則,從清理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的工程款入手,帶頭清理本級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切實解決房地產開發項目和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和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做到清理與防范并重。在清理已有拖欠的同時,嚴格項目審批和市場監管,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健全法規制度,規范市場主體行為,培育信用體系,從源頭上防止發生新的拖欠。
三、工作安排
(一)抓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建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配合,采取“邊調查、邊解決、邊查處”的措施,對全市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并組織一次集中清欠行動,逐一排查建筑業企業和在建工地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以及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情況,摸清底數,采取措施,切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確保農民工帶工資返鄉過年。
(二)對拖欠工程款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對全市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情況,由市建委牽頭組織調查摸底,市發展計劃委員會、市城建局、市房產局、市建投公司和縣、區政府配合;歷年來城建計劃、基本建設計劃安排的各類建設項目所拖欠的工程款(包括銀行貸款、國債、政府配套資金等)情況,由市建委、市發展計劃委員會、市城建局、市房產局、市建投公司按照各自職責或承建的工程項目提供;對房地產開發項目拖欠的工程款情況,由市建委負責調查摸底;對縣、區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情況,由縣、區政府負責提供。上述工作要在2004年2月20日前完成,調查摸底情況要在2月底前報市建委匯總。
(三)編制拖欠工程款還款計劃。市投資工程項目拖欠的工程款,由市建委會同市財政局,根據我市財力情況編制還款計劃;市建投公司代建項目拖欠的工程款,由市發展計劃委員會牽頭編制還款計劃;房地產開發項目拖欠的工程款,由市建委負責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與建筑業企業共同協商,經雙方簽訂還款協議后,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負責編制還款計劃,上報市建委;縣、區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的工程款,由縣、區政府根據本級財力情況編制還款計劃。上述還款計劃統一由市建委匯總后上報市政府。對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還款計劃編制工作,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建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配合。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要組織建筑業企業與農民工進行協商,經雙方簽訂還款協議后,由建筑業企業編制還款計劃,上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上述工作要在2004年3月10日前完成。
(四)杜絕發生新的拖欠。由市建委牽頭,會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發展計劃委員會、市工商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等有關部門,草擬盤錦市清理和遏制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建筑業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辦法,報市政府審批后下發。
四、具體措施
(一)將清理建筑企業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工作列入對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考核的內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建立清欠機構,統一部署,明確責任,把清欠工作落實到人頭。
(二)加強監察執法,嚴厲打擊以各種名目拖欠、克扣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違法、違規行為。對惡意拖欠、克扣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建設(開發)單位和建筑業企業,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通過媒體予以曝光。情節嚴重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建立工作會商制度,每年召開兩次以上協調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問題。協調會由分管市長牽頭,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建委、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工商、城建、房產、建投公司、公安、監察、人民銀行等部門(單位)參加。
(四)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制度,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建設部門要建立通暢的投訴舉報渠道,拖欠工程款的投訴、舉報由各級建設部門受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投訴、舉報由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受理。舉報電話和投訴信箱要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解決我市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成立盤錦市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宋文利(副市長)、陳斯來(副市長)
成員:孫國林(市建委主任)、于長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李萬新(市發展計劃委員會主任)、丁立行(市財政局局長)、祝福祺(市法院院長)、郭樹林(市監察局局長)、蘇存(市人民銀行行長)
領導小組下設兩個辦公室:
(一)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辦公室設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主任于長山(兼)。
(二)清理拖欠工程款辦公室設在市建委,辦公室主任孫國林(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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