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06〕25號 關于印發盤錦市財政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08-10-08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06〕25號 關于印發盤錦市財政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盤錦市財政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并經市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六年四月四日 盤錦市財政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遼寧省委、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盤錦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遼委〔2004〕45號)和市委、市政府決定,設置盤錦市財政局,正處級建制。盤錦市財政局是主管財政收支、財政政策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財政方針、政策;擬定和執行市財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節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市與縣區的分配政策。 (二)擬定市財政發展計劃;受市政府委托,編制并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本級和全市年度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執行市人大批準的年度預算,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管理市各項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 (三)根據全市財政預算安排,會同市地方稅務局共同擬定稅收收入計劃。 (四)組織貫徹《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財務制度,擬定并組織執行企業財務管理法規和制度;擬定并執行政府與企業的分配制度。 (五)管理市財政公共支出;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擬定和執行政府采購政策;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收支;擬定并組織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法規和制度及制定需要全市或市本級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制定、監督、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組織審查財政性投資工程預(結)算、竣工決算。 (六)制定并執行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七)辦理和監督市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市財政投入的挖潛改造資金和新產品試制費;負責農業綜合開發。 (八)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定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九)擬定和執行市政府內、外債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承擔國家、省有關部門、銀行對我市轉貸的外國政府貸款、世界銀行貸款等項貸款的有關業務。 (十)貫徹執行《會計法》和企業、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監督執行政府總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企業分行業的會計制度;制定有關會計規章制度;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一)監督財政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財會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對違反財經紀律的有關事項進行查處,協助有關部門處理重大違反財經紀律的案件;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審核和管理國家賠償費用。 (十二)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會人員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宣傳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財政局設18個職能科室(局)。 (一)辦公室(法規科) 負責綜合協調、管理局機關的日常政務工作;起草全局性的工作計劃、總結和政務工作規章制度及有關重要文件;籌辦全市財政系統的重要會議;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協調、辦理等工作;負責機關文電、綜合材料、信息、調研、保密、信訪、檔案等管理工作;負責財政宣傳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后勤財務及所屬非獨立核算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 (二)綜合法規科 負責研究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分配等綜合財政政策;研究財政改革方案,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綜合分析、預測評價全市國民經濟運行形勢,提出運用財政政策實施調控的建議;負責財政法規類公文的辦理和財政綜合性政策文件的審核;監督檢查全市財政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負責組織財政調查研究和財政業務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會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擬定國有資產管理有關規定;組織指導全市財政系統依法行政和開展普法教育;負責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許可、行政訴訟的聽證及應訴代理工作;監督檢查財政行政處罰工作。 (三)預算科 負責研究財政體制改革和調整,擬定預算管理制度;擬定有關財稅政策,編制年度全市預算草案和市本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劃;研究擬定政府債務政策;分析報告全市和市本級決算執行情況;擬定市級部門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統一管理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審查市級部門預算;統一辦理預算調整事項的審核報批;匯總年度地方預、決算,指導地方預算管理;負責制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制度、辦法,會同相關科室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擬訂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和區域財政政策,負責市對縣區的轉移支付工作。 (四)國庫科 負責擬定金庫管理制度和總會計制度;負責市財政資金調度;負責市本級部門預算匯總、分析工作,會同有關科室編制市財政決算;統一管理市財政的銀行開戶;擬定政府國內債務管理制度,承辦國債發行、兌付的有關工作;管理市本級預算外資金專戶;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五)行政政法科 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財務制度,組織擬定行政部門財政支出政策、開支標準及公共財產管理制度;監管有關部門和系統的行政事業經費和財政專項資金;負責少數民族地區補助費管理工作;監督有關部門預算的執行;匯總分析有關部門和系統的主要財務情況;監繳國有資本金收益。 (六)教科文科 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財務制度,組織擬定事業單位財政支出政策和開支標準;監管有關部門和系統的行政事業經費和財政專項資金、體育彩票公益金支出管理工作;擬定有關部門和單位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監督有關部門預算的執行;審核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年度決算;匯總分析有關部門和系統的主要財務情況;監繳國有資本金收益。 (七)企業科 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制定的財務制度;擬定企業的行業性財務管理制度;負責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的審核工作;監繳國有資本金收益;按規定指導企業財務工作,辦理有關事宜;監管有關財政專項資金和有關部門、單位的行政事業經費;監管有關部門預算的執行;匯總分析有關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的主要財務情況。 (八)經濟建設科 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財務制度,研究擬定財政投資政策和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監管有關部門和系統的行政事業經費和財政專項資金;編制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組織審查財政性資金的工程預(結)算、決算;監督有關部門預算的執行;匯總分析有關部門和系統的主要財務情況;負責國債技改貼息資金管理和建設單位會計決算匯總分析;監繳國有資本金收益。 (九)流通科 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財務制度,擬定有關系統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監管有關部門和系統的行政事業經費和財政專項資金;負責監督有關部門預算的執行;匯總分析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的主要財務情況;監繳國有資本金收益。 (十)農業科 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財務制度,擬定有關部門和系統的財務管理制度;監管有關部門和系統的行政事業經費和支農、扶貧及重要救災防災等財政專項資金;負責監督有關部門預算的執行;匯總分析有關部門和系統的主要財務情況;監繳國有資本金收益。 (十一)債務金融科(市政府債務管理辦公室) 負責擬定并監督執行全市政府債務管理的規章制度;對全市政府債務進行監控與核算;管理國家和省有關部門或銀行對我市的外國政府貸款、世界銀行貸款等項貸款的有關業務;負責監督有關部門預算的執行和金融企業會計決算匯總分析工作;匯總分析外債情況及有關機構的主要財務情況;監繳國有資本金收益。 (十二)社會保障科 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財務制度,擬定有關部門和系統的財務管理制度及相應的開支標準;參與編制并組織執行社會保障預算;監管市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監管有關部門和系統的行政事業經費、財政專項資金和社會保障基金;負責監督有關部門預算的執行;匯總分析有關部門和系統的主要財務情況;監繳國有資本金收益。 (十三)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負責起草政府采購規章,擬定并監督執行政府采購政策;制定政府采購目錄;編制政府采購年度預算和中長期計劃;管理和監督政府采購活動;負責政府采購的行政投訴;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車輛編制的宏觀管理,公務車輛配備、更新、報廢的核準。 (十四)會計科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會計法規、準則和制度,綜合研究會計改革;擬定地方會計規章制度;組織實施會計監督;管理財會人員從業資格,組織業務培訓;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組織實施會計委派制試點。 (十五)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科 負責組織擬定并監督執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政策、法規、條例和辦法;負責市直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境內外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直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處理產權糾紛;制定市直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產權轉讓中所涉及的國有資產安全保障措施及合并、撤銷時財產收繳和處理工作;審批產權變動,監管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監督公務拍賣及處理;負責非經營性國有資產轉為經營性國有資產的方案審批工作; 負責涉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十六)非稅收入管理科 負責貫徹落實省、市政府關于非稅收入(含罰沒收入,下同)管理有關法規和規章制度,擬定全市非稅收入管理政策、制度和加強非稅收入管理的措施;按照權限范圍審批全市非稅收入項目和征收標準,建立和管理非稅收入項目庫;負責編制非稅收入計劃,核定非稅收入預算和征收成本,制定非稅收入政府統籌政策;組織實施市本級非稅收入征管工作,監繳非稅收入及時足額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負責市本級非稅收入預算執行情況分析;統一監管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罰沒收入等非稅收入票據,制定票據管理政策,檢查指導票據的使用;監管住房資金、國土、海域有償使用收入和彩票收入。擬定全市非稅收入年度稽查計劃,協調非稅收入稽查工作;指導全市財政系統非稅收入管理工作。 (十七)監督檢查局 負責擬定有關財政監督的政策和制度;監督有關財稅法規、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案件;監督預算內外收入的征收、解繳、退付和支出情況;監督下級財政預算收支執行情況;匯總反饋全市及市本級財政監督檢查工作的主要情況。 (十八)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干部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行政監察工作;調查研究全市財政系統干部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狀況;制定并組織實施財政干部的培訓規劃;負責離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設置紀檢組,負責紀律檢查工作。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財政局編制82名。其中:行政編制31名,機關自定事業編制47名,老干部服務人員編制2名,工勤人員編制2名。局長職數1名,副局長職數3名;紀檢組長職數1名,財政監督檢查局局長職數1名(高配為副處級);職能科室科長(主任)職數19名(財政監督檢查局副局長職數2名)、副科長(副主任)職數17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