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05〕118號 關于印發盤錦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08-10-08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05〕118號 關于印發盤錦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交通局擬定的《盤錦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盤錦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根據省政府《轉發省交通廳等部門關于開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遼政辦發〔2005〕86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有效防止和杜絕渡口、渡船水上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指導思想,落實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加強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建立安全長效管理機制,減少水上交通事故,確保渡口、渡船的航行安全,為建設和諧盤錦營造良好的水上交通環境。 二、整治目標 進一步落實渡口、渡船所有人、經營人和縣區、鄉鎮政府、相關管理部門的安全管理責任,消除渡口、渡船事故隱患,全面提高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水平,杜絕非法渡運。逐步建立以縣區、鄉鎮政府負責制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行業管理為重點,以海事管理機構執法監督為保障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確保不發生重特大水上交通責任事故,確保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三、整治對象 整治對象包括:全市范圍內的渡口、渡船;在我市境內水域航行的鄉(鎮)船舶以及從事非法載客運輸的其他船舶,重點包括鄉(鎮)用于農業生產的渡口、渡船等。 四、整治時間、內容和要求 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從2005年11月中旬起,至2007年9月底結束,共分4個階段進行: (一)組織動員階段。各有關部門結合全市的實際情況,廣泛開展宣傳,全面部署整治工作。 (二)調查摸底階段(2005年12月底前)。對全市境內渡口、渡船的現狀認真開展調查、摸底,了解掌握基本情況。 (三)檢查整改階段(2006年1月初至2007年4月底)。各有關部門深入基層,嚴格檢查,落實渡口、渡船和鄉(鎮)船舶安全管理責任,消除渡口、渡船安全隱患,堅決打擊“三無”船舶航行和非法載客渡運行為。 1落實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責任。各有關部門要督促縣區、鄉鎮政府落實渡口、渡船和鄉(鎮)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和規章制度,制定渡口事故險情應急反應預案,落實機構、人員、經費和安全管理制度等,指定專人負責維護渡運秩序,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依法打擊“三無”船舶和非法渡運船舶。堅決查處農用船舶、漁業船舶、自用船舶等非運輸船舶非法載客行為,嚴厲打擊“三無”船舶航行和非法載客渡運行為,依法取締未經檢驗、登記的船舶和未經審批的渡口、渡船。 (四)總結驗收階段(2007年5月初至2007年9月底)。縣區、鄉鎮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海事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認真開展對渡口、渡船的驗收工作,對于安全不達標和整改無效的渡口、渡船堅決予以取締。 為加強對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成立盤錦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副市長王秉寬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董桂林、市交通局局長曹貴文、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李秉軍、盤錦海事局副局長魏立民任副組長,成員由相關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和協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航運管理處,辦公室主任陳友昌??h區、鄉鎮政府要切實保障本轄區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市交通、安全生產監管、海事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加大對渡口、渡船的檢查力度,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監督和綜合協調,認真指導對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的開展。 加大督查力度,重點檢查縣區、鄉鎮整治工作的開展情況,以及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狀況。對安全管理責任制沒有落實到位,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狀況沒有整改以及非法渡運現象仍然存在的,要依法督促整改,直至事故隱患消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