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05〕103號 轉發關于盤錦市2005年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08-10-08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05〕103號 轉發關于盤錦市2005年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政府糾風辦擬訂的《關于盤錦市2005年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關于盤錦市2005年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政風行風建設,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樹立部門和行業的良好形象,根據省政府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05年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評議對象及內容 (一)評議對象 今年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對象確定為70個部門和行業,分5類進行評議。 1行風評議重點部門、單位(13個) 市教育局、市衛生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城建局、市房產局、市農村經濟委員會(市林業局)、市工商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環境保護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執法監督部門、單位(10個) 市司法局、市審計局、市地稅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物價局)、市國稅局、市煙草專賣局、營口海關駐盤錦辦事處、盤錦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動物衛生監督管理所。 3綜合管理部門、單位(17個) 市經濟委員會(市鄉鎮企業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事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信息產業局、市水利局、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市商業局、市文化局(市新聞出版局)、市人口與計生委、市國資委、市廣播電視局、市旅游局、市體育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4社會服務單位(17個) 盤錦火車站、市氣象局、盤錦供電公司、市郵政局、盤錦網通分公司、盤錦電信分公司、盤錦移動分公司、盤錦聯通分公司、盤錦鐵通分公司、中國工商銀行盤錦市分行、中國農業銀行盤錦市分行、中國建設銀行盤錦市分行、中國銀行盤錦分行、市商業銀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盤錦分公司、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盤錦分公司、中國石油盤錦銷售分公司。 5省、市部門直屬重點單位(13個) 市交警支隊、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盤錦管理處、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大洼管理處、市公路管理處、市運輸管理處、省交通征稽局盤錦征稽處、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市衛生防疫站、市招生辦、市物價檢查所、盤錦監獄、盤錦人民廣播電臺、盤錦電視臺。 (二)評議內容 1部門和行業特別是領導班子是否按照增強執政能力和建設和諧社會的要求,把政風行風建設擺上領導班子的重要議事日程;是否堅持業務工作與政風行風建設“一起抓”;是否把政風行風建設與軟環境建設緊密結合;領導干部在政風行風建設中是否發揮了表率作用。 2是否認真履行職能,有效地解決影響盤錦經濟發展的軟環境問題。具體包括:是否實行政務公開和建立公示制、承諾制、首問負責制;是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行政;是否講究效率,認真解決辦事拖拉問題;是否解決了“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問題。 3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和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是否主動、及時、認真地加以解決。具體包括:亂辦班、亂收費、亂發證、亂罰款、亂攤派等問題是否得以解決;執法隨意,有法不依,執法不規范、不公正、不作為等問題是否得以解決;以職權之便“吃、拿、卡、要”等問題是否得以解決。 4是否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提出整改的具體要求和標準,并按規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反饋結果。特別是對“行風熱線”和民心網舉報投訴問題是否認真受理,積極整改,群眾是否滿意。 二、評議方法 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實行省、市、縣(區)三級聯動,以創造經濟發展良好環境為主線,以解決問題為標準,充分體現群眾意愿,特別是基層群眾的意愿,議下評上,評上促下。 (一)問卷測評 1問卷調查表由省政府糾風辦統一設計、印制發放和統計分析。 2問卷測評范圍包括公有制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外資合資企業的法人代表和職工代表,工人、農民、知識分子、下崗職工、離退休人員、個體業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政機關干部,以及事業單位、群團組織、街道鄉鎮工作人員等。各層面所占比例由各級政府糾風辦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要盡可能選擇被評議部門的服務對象進行重點測評。 3問卷測評由省、市、縣(區)三級政府糾風辦分別組織,堅持以下原則:一是集中組織,現場填票。問卷由填票人自行填寫,當場密封,統一收管,防止弄虛作假。二是縣(區)組織問卷測評時,市政府糾風辦派人參加,填票密封后由市糾風辦統一收管。三是問卷調查表不得直接發給被評議部門組織填寫。 (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人士評議 市政府糾風辦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負責同志組成評議組,有重點、有步驟地對參評部門的行風建設狀況和糾風情況進行實地考察。同時,評議組成員結合各自工作,進行經常性的暗訪,或組成專門的暗訪組,對某一方面問題進行暗訪,發現問題,及時反饋。 三、評分標準及評議結果 (一)評分標準 1群眾問卷測評為40分。每張問卷調查表分為5個檔次打分,“好”為100分,“較好”為90分,“一般”為60分,“較一般”為50分,“基礎分”為30分,棄權不計分。有效票數按各自計分檔次乘以對應分值后進行累加,各個檔次有效票累加后的分數總和除以有效票總數,再乘以40%,得出群眾問卷測評分。 2各縣(區)綜合評分為20分。對各參評部門和單位在各縣(區)政風行風評議中所占的名次(按照重點評議部門、執法監督部門、綜合管理部門、社會服務行業、廳局直屬重點單位五類分別排名)進行綜合,得出市直各參評部門和行業按分類所占的名次。每類第一名為20分,從第二名開始,每名依次減0.5分。 3查處舉報投訴案件,為群眾解決問題,為經濟發展創造良好軟環境、政務公開為20分。主要根據“行風熱線”和民心網舉報投訴、軟環境建設舉報投訴和政務公開工作中反映的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情況進行評分。群眾反映的問題無回音、應該解決不解決的每次扣2分,政務公開不到位的扣1—5分。 4企業測評為10分。由市政府糾風辦組織各類企業法人代表和職工代表進行集中測評,直接征求意見。企業測評票單獨按調查表計分方法進行統計,統計結果乘以10%,得出企業測評分。 5工作考核為10分。重點考核參加重大糾風活動、完成全年糾風工作任務的情況。根據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成員組成的評議組的監督檢查和暗訪以及市糾風辦日常明查暗訪情況分別進行評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 (二)評議結果 評議結果分為先進單位、達標單位和不達標單位3種類型。被評議部門按類別和綜合滿意率順序分別排序,每一類別原則上按30%的比例確定先進單位,先進單位的綜合滿意率必須在75%以上;綜合滿意率高于60%的為達標單位;綜合滿意率低于60%或出現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的為不達標單位。 四、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政風行風評議工作的領導。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是加強軟環境建設、維護群眾利益,推動黨風廉政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有效形式,各縣區、各部門必須提高認識,把政風行風評議工作擺到重要日程,部門和行業領導要親自抓,通過評議政風行風,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和影響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不正之風。 (二)注重實效,加強整改,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各縣區、各部門要認真調查研究,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好影響經濟發展環境的不正之風,使行業作風建設明顯加強。被評議部門要把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作為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的重點,切實取得實際效果。 (三)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要全面向基層延伸。各縣區、各部門要把與人民群眾接觸密切的基層窗口(站所)作為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的重點,在廣泛評議的基礎上,積極開展基層標兵窗口(站所)評比活動。 (四)切實加強輿論宣傳和監督,營造行風建設的良好氛圍。各縣(區)政府糾風辦和各參評單位要與有關部門緊密配合,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公布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展示部門和行業形象。政風行風評議過程中要選擇一些群眾反映強烈、嚴重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風典型案件進行公開處理,及時曝光,努力營造反腐糾風的良好氛圍。 (五)嚴明紀律,保證評議結果公平公正。政風行風評議過程要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評議對象、評議內容、評議方法、評分標準和評議結果都要向社會公布。各級糾風部門和參與政風行風評議的同志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履行職責,保證評議工作客觀公正。 盤錦市人民政府 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