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09〕22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文化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娛樂場所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09-06-11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09〕22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文化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娛樂場所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市工商局、市環保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娛樂場所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關于進一步加強娛樂場所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娛樂場所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娛樂場所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加強我市娛樂場所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嚴格審批制度,規范審批程序
娛樂場所的審批工作必須堅持“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進行。
1.根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在審批娛樂場所時,必須審驗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娛樂場所環境保護驗收合格文件。上述文件不全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門不得審批設立。
2.公安消防部門要在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前,依法對擬設立的娛樂場所消防安全進行檢查,重點檢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內部裝修裝飾、消防安全組織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是否符合國家規定,檢查合格的發給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3.娛樂場所開工建設前,必須按照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工建設。項目建成后,須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方可投入運營。
4.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手續齊全、通過公示和聽證的文化娛樂場所,頒發娛樂經營許可證,并按規定核定娛樂場所可以容納的消費者數量。
5.娛樂場所建設的選址、設計須經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并在項目建設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領取衛生許可證。
6.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審核擬設立的娛樂場所娛樂經營許可證及消防、衛生、環境保護等部門的批準文件后,方可辦理登記手續,頒發營業執照。
二、明確職責,強化管理
加強娛樂場所安全管理工作是各級文化、公安、衛生、工商、環保行政管理部門的重要職責,各部門要互相配合,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形成多家聯動、綜合治理的娛樂場所安全管理工作格局。
1.文化部門要加大對娛樂場所違法經營的處罰力度。嚴厲打擊超過限定時間、超出核定消費者人數經營的娛樂場所,嚴肅查處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的歌舞娛樂場所和非節假日向未成年人開放的電子游戲場所。堅決取締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和在娛樂場所擅自從事營業性演出的經營活動。加大對娛樂場所檢查頻率,建立檢查記錄制度,及時解決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不屬于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職權范圍內的問題,要及時通報其職能部門。
2.公安機關要強化娛樂場所治安管理。加大對娛樂場所監督檢查力度,加大對娛樂場所營利性陪侍、賣淫嫖娼、吸毒販毒、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對為上述活動提供方便的娛樂場所,一經查實,除依法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外,還要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要加大禁賭、禁毒、禁娼工作的宣傳力度,為娛樂場所的發展營造良好的治安環境。
公安消防部門要認真履行娛樂場所消防監督執法職責。加強對娛樂場所經營人員的消防培訓,使其對娛樂場所的火災隱患做到早發現、早整改,同時要提高娛樂場所經營人員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加大對娛樂場所消防監督檢查力度,對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責令限期整改;對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的,要依法責令立即關閉。文化、工商等部門也要結合各自職責,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及時通報公安消防部門。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大對娛樂場所的巡查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無證照經營娛樂場所、變相從事娛樂經營活動的場所、超出經營范圍從事娛樂經營活動的場所,要堅決依法查處。對有關部門移交的不適合繼續經營的娛樂場所,要依法取締。文化、公安等部門要積極配合,為娛樂場所的發展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4.環保部門要加強對娛樂場所環境污染的監管,對違反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驗收制度的娛樂場所,依法責令限期補辦相關手續;在規定期限內未補辦的,環保部門要依法予以處罰并通報工商、文化部門予以取締;對超過國家規定標準排放噪聲、廢氣和廢水造成污染的娛樂場所要依法責令限期治理,并予以處罰。對經限期治理仍未達到環保要求的娛樂場所,環保部門要依法報請縣級以上政府責令其停業、搬遷或關閉,同時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
5.衛生部門要積極開展娛樂場所衛生監督檢查及艾滋病、性病防治宣傳,促進娛樂場所落實各項衛生管理制度。娛樂場所應建立嚴格的衛生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體檢并實施衛生知識培訓,配備符合有關要求的衛生設施。
三、落實責任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各縣區、各部門要全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的娛樂場所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機制。
1.進一步健全娛樂場所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機制。各級政府要認真落實娛樂場所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督促行業主管部門落實依法監管職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文化、公安、衛生、工商、環保等部門要主動承擔起本部門的職責,切實依法行政,從嚴管理。
2.對有關地區和部門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未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娛樂場所實施審批、監督檢查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和負責人的責任;因工作不力、失職、瀆職,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社會影響惡劣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3.對為娛樂場所違法違規經營活動提供保護或方便、幫助違法犯罪分子逃避打擊、在案件查處工作中失泄密、工作敷衍塞責、失職瀆職的地區負責人和管理部門工作人員,要堅決追究其相應的責任;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4.要全面建立和落實娛樂場所安全生產責任制。娛樂場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安全負責人是娛樂場所安全管理責任人,應當對其場所的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負責;娛樂場所應當確保其建筑、設施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消防技術規范,定期檢查消防設施狀況并及時進行維護、更新;要制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應急疏散預案并適時組織演練。
四、完善制度,建立長效機制
1.加強領導,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市政府建立盤錦市娛樂場所安全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附后),其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娛樂場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娛樂場所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問題;指導、督促、檢查各地娛樂場所安全管理工作;解決娛樂場所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文化局,承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聯席會議每年召開1至2次。根據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可召開臨時全體會議或部分成員單位會議。
2.加強日常監管。各有關部門要以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為目標,完善投訴機制,建立對娛樂場所的日常監督檢查制度。各相關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行各自的監管職責,使娛樂場所經營秩序得到明顯提升和改善。要逐步建立娛樂場所管理信息系統,運用現代科技手段提高執法效能。
3.加強合作。各級文化、公安、衛生、工商、環保等部門要針對娛樂場所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關鍵問題和薄弱環節,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認真研究解決本地區、本行業在娛樂場所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難點問題。要建立和加強信息通報制度,各有關部門在對娛樂場所的日常管理和執法檢查過程中,要向其他有關部門通報有關情況和查處結果,實現信息共享、管理互動,有效預防治安、災害事件的發生。
4.加強宣傳工作。要動員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和監督娛樂場所的安全管理工作,為加強娛樂場所安全管理創造有利的社會氛圍。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保持正確的輿論導向。要充分依靠廣大人民群眾,做好娛樂場所安全管理工作。
盤錦市文化局
盤錦市公安局
盤錦市衛生局
盤錦市工商局
盤錦市環保局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盤錦市娛樂場所安全管理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集人 岳澤惠(市政府副秘書長)、高佩亮(市文化局局長)
成 員 史學昌(市文化局副局長)、王新(市公安局副局長)、王剛(市衛生局副
局長)、史廣久(市工商局副局長)、田國輝(市環保局副局長)
辦公室主任史學昌(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