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此文件已失效)盤政辦發〔2009〕48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服務業發展任務指標體系及考評制度和建立完善服務業統計體系實施意見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09-08-27 | |
主 題 詞: |
(此文件已失效)盤政辦發〔2009〕48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服務業發展任務指標體系及考評制度和建立完善服務業統計體系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盤錦市服務業發展任務指標體系》、《盤錦市服務業發展考評制度》、《關于建立和完善全市服務業統計體系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九年六月二日
盤錦市服務業發展任務指標體系
一、確定任務指標體系的依據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發展服務業的實施意見》要求(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到2010年全市服務業增加值達到230億元,年均增長26%;到2015年,全市服務業增加值達到400—500億元,年均增幅20%以上,據此確定全市服務業發展任務指標體系。
本體系充分考慮了以下幾方面的要求:
一是可比性要求。任務指標中的數量及核算指標,以市統計局統計數據為基礎,指標和數據具備統一的考核標準,具有可比性。定性指標按《實施意見》中各項任務指標分解確定。
二是客觀性要求。各項指標的設定能夠客觀、真實地反映各區域、各行業的服務業發展總量和經濟總量,各方面指標數據互相印證、配套銜接,便于同實際參照比較。
三是引導性要求。通過設定服務業任務指標,形成科學有效的服務業任務指標體系,引導地區、行業與市場主體行為,強力推進服務業發展。
二、任務指標體系的構成
(一)各縣(區)任務指標
1.規模與發展指標
(1)服務業增加值
(2)服務業增加值增長速度
(3)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
2.質量與效益指標
(1)服務業稅收
(2)服務業稅收增長速度
(3)服務業稅收占全部稅收比重
(4)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額
(5)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增長速度
(6)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比重
(7)服務業從業人員占全社會從業人員比重
(二)各有關部門任務指標
1.納入地區生產總值、服務業增加值核算范圍的經濟指標,依據市統計局服務業統計調查工作任務確定的各部門、行業發展情況量化指標。
2.各行業部門按照各自職能確定的任務指標,依據《實施意見》確定的各部門職責與任務分解完成情況。
3.各行業和部門對發展服務業主要職能履行情況和主要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對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關促進服務業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
三、任務指標體系的實施
(一)任務指標時限:服務業發展任務指標按年度設定。
(二)任務指標下達:每年年初,根據上年服務業各項指標完成情況,按照市委、市政府確定的服務業發展目標要求,下達各縣(區)、各部門服務業發展任務指標。
(三)任務指標實施時間:自2009年起試行。
盤錦市服務業發展考評制度
為實現到2015年全市服務業增加值占比超過30%的目標,特建立全市服務業考評制度。
一、考評對象
各縣(區)政府、各有關部門。
二、組織領導
考核工作在市目標辦、市績效辦領導下進行。市發改委、市人事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會同市直有關部門共同組成服務業發展考核小組,具體承擔全市服務業發展考核工作。市發改委和市統計局負責收集數據、初步審查、綜合計算考核結果等工作。
三、考評內容
結合盤錦市服務業發展任務指標體系,對各縣(區)、各有關部門任務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比。
(一)各縣(區)任務指標
1.規模與發展指標
服務業增加值、服務業增加值增長速度、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
2.質量與效益指標
服務業稅收、服務業稅收增長速度、服務業稅收占全部稅收比重;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額、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增長速度,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比重;服務業從業人員占全社會從業人員比重。
3. 項目與招商引資指標
當年新開工服務業重點項目情況(1000萬元以上);當年引進國際、國內知名品牌,具有較強競爭力的服務業領軍旗艦企業情況;當年引進“老字號”、省內品牌市場(商業街區)、服務品牌情況;當年服務業項目獲得國家、省、市投資支持情況;當年爭取國家、省優質產品、升級產品情況。
(二)各有關部門任務指標
部門相關行業指標完成情況,發展服務業主要職能履行情況和主要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對省委、省政府有關促進服務業發展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
四、考評辦法
由市服務業發展考核小組制定考核評審細則,負責對各縣(區)和各有關部門開展考評工作。各縣(區)及各有關部門服務業發展任務指標,每年年初根據上年主要考核指標完成情況下達。
(一)各縣(區)考核、評分方法
每年3月底前,各縣(區)政府向考核小組上報上年度服務業發展情況報告,填寫服務業發展考核指標統計表,由考核小組結合統計核算數據,對比任務指標完成情況,以完成任務為滿分100分,對比任務指標,正增長的,超指標部分計算增量比例,每超額增長1%,加1分;負增長的,計算負增長比例,每負增長1%,減1分,在實際考察的基礎上確定綜合考核結果,然后根據加權占比計算總分數,確定綜合考核結果。對各縣(區)進行考評并進行實地考察。獲市服務業發展優勝獎的縣(區)至少引進1個國內知名品牌或2個省內著名服務品牌,且當年新開工億元以上項目1個。
(二)各有關部門考評辦法
各有關部門對照下達的發展指標和工作任務進行自評,填寫行業發展指標統計表,形成書面報告,報送市服務業發展考核小組,由考核小組結合統計核算數據,對指標完成情況、主要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評估、考察。
考評小組進行集中評審后,形成績效考核報告,上報市委、市政府審定后,公布考核結果。
具體考核辦法由市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后下發。
五、考評要求
市服務業發展考核小組統籌協調考核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市統計局及時提供指標測算核定方面的基礎資料。各有關部門要實事求是、準確及時地形成書面報告,對主要指標、主要工作完成情況及采取的措施作出詳細說明。
六、考評結果運用
服務業發展考評結果納入市政府對各縣(區)、市直部門目標管理考核體系中,作為綜合評估的重要內容,指標權重設定為100分。每年年初,市服務業發展考核小組將對各縣(區)、市直各部門的考評結果,報市政府目標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建立和完善全市服務業統計體系的實施意見
加強和完善服務業統計工作是推進我市服務業加快發展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全面建立和完善服務業統計體系,有利于客觀、準確地反映我市服務業的發展規模、結構、效益及地區分布等情況,對于制定服務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加強對服務業發展的宏觀調控,滿足國民經濟核算和部門管理需要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服務業發展任務指標體系及考評制度和建立完善服務業統計體系實施意見的通知》(遼政辦發〔2008〕49號)精神,全面、準確、客觀地反映服務業發展狀況,促進全市服務業又好又快發展,現就建立和完善全市服務業統計體系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服務業統計調查范圍、對象和內容
服務業統計調查范圍為國民經濟行業14個門類。具體為: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等。
服務業統計調查對象為盤錦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所有從事服務業行業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服務業統計調查內容主要反映服務業單位基本屬性、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從業人員和行業的主要業務指標。
二、建立和完善服務業統計體系,確保服務業統計調查任務有效落實
在遼寧省服務業統計體系的基本框架下,按照統一制度、部門分工、條塊結合、分級實施、統籌協調、集中核算的基本原則進行。
市政府統計機構是服務業統計工作的牽頭單位,負責組織全市服務業各級統計體系的建立和統計調查制度的制定、修訂與實施;負責服務業統計業務培訓、指導和實施工作;組織實施全市部分服務業行業的統計和各類個體工商戶的抽樣調查工作;建立全市各級服務業單位名錄庫;開展有關服務業統計調查對象的清查,數據處理,服務業增加值的核算;對服務業發展進行統計分析;定期組織服務業統計的檢查、執法和信息發布工作。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本系統服務業統計調查工作。負責完善本系統統計制度,細化統計內容,規范工作流程。負責強化對所屬單位和行業管理范圍內的企事業單位服務業統計工作的指導,按照全市統一部署,認真做好本系統和行業統計資料的搜集、匯總、審核、報送工作。
全市境內所有從事服務業活動的企事業、行政、社會團體的法人單位、城鄉個體經營戶和其他組織機構,要按照服務業統計調查制度要求,履行義務,準確及時地向當地統計部門和主管部門報送相關統計資料。
三、落實工作保障措施,為服務業統計體系的實施創造條件
服務業分布范圍廣、行業差別大、單位數量多,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服務業統計工作的艱巨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服務業統計工作,政府統計部門要設立服務業統計機構,根據工作需要配備相應的統計人員;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分管負責人,落實統計人員。對服務業統計工作所需經費,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由各級財政根據工作需要予以安排。
完善服務業統計網絡建設,建立長效機制。各部門和單位、各縣區、鄉(鎮、街)和社區(村)要配備統計工作專用微機,改善統計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搭建服務業統計現代化工作平臺,以實現信息的快速傳輸和共享。
四、堅持依法統計,確保服務業統計數據真實可靠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遼寧省統計管理條例》,所有服務業法人單位必須向所在地的統計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準確、及時地報送統計資料,不得虛報、瞞報、偽造、篡改,不得拒報、遲報。各級政府統計部門、中省直各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全市服務業統計制度的要求,做好本地區、本系統統計數據質量的檢查工作。對違反統計法律、法規,干擾和阻礙服務業統計工作、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查處。各級政府和中省直各部門要加強對服務業統計數據的管理,嚴格保守和維護被調查對象的統計調查資料秘密、商業秘密和合法權益。
附件:盤錦市服務業統計調查體系基本框架
盤錦市服務業統計調查體系基本框架
為真實客觀地反映全市服務業發展基本情況,適應宏觀決策、部門管理和國民經濟核算的需要,根據服務業統計工作的要求和各部門職能定位,合理界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在服務業統計中的職責和分工,特確定全市服務業統計調查基本框架。
一、指導思想
在遼寧省統計制度的框架下,滿足各級政府和各職能部門制定政策和規劃,進行經濟宏觀管理和國民經濟核算的需要;提高政府統計與部門統計的整體性和協調性,實現力量整合和信息共享;規范和完善服務業統計標準、統計口徑,提高服務業數據質量和統計工作效率;全面反映整個服務業的總體規模、產業結構和經濟效益。同時,根據服務業不同行業特點,采取靈活多樣的統計調查方法,建立一套能覆蓋全部服務業行業和各類調查對象、統一規范的服務業統計體系,推進全市服務業跨越式發展。
二、基本原則
根據國家統計局有關服務業分類標準,結合服務業管理和統計現狀,在建立全市服務業統計體系中遵循“統一制度,部門分工,條塊結合、分級實施,統籌協調、集中核算”的基本原則。一是宏觀性。通過統計體系的建立,宏觀體現服務業經濟發展水平,全面反映服務業經濟活動與宏觀經濟的內在關系。二是客觀性。運用各種綜合指標和細分指標,保持各方面指標數據互相印證、配套銜接,便于同實際參照比較,使指標更具備客觀依據。三是指導性。形成科學有效的服務業統計體系,明確服務業發展戰略意圖,指導地方、行業與市場主體行為方向。
三、主要內容
服務業統計調查內容主要包括:服務業企事業單位(或個體經營戶)的單位基本屬性、財務狀況、生產經營狀況、從業人員和行業發展主要業務指標等。各部門要參照遼寧省統一設計的表式推行服務業統計調查,同時可以在此基礎上根據需要對指標進行必要的補充,以滿足各部門實際需要。
四、統計調查方法
服務業統計調查采用政府統計和部門統計相結合,全面調查和抽樣調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全面調查方式。對部分交通運輸業、部分倉儲業、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等實行全面統計調查。
抽樣調查方式。對部分交通運輸業,限額以下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部分娛樂業,各類個體經營戶進行定期抽樣調查。
五、統計調查報告期
根據服務業發展需要,結合服務業行業的不同特點,服務業統計調查即數據上報期分別為年報、季報。
六、實施主體
盤錦市服務業統計調查實行“統一制度、條塊結合、分級實施、集中核算”的模式,根據服務業的管理和統計現狀,按服務業行業類別將調查實施主體分為行業管理部門和政府統計部門,并分別組織實施,具體分解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