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此文件已失效)盤政辦發〔2009〕83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營高速鐵路征地補償及繳費執行標準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09-11-18 | |
主 題 詞: |
(此文件已失效)盤政辦發〔2009〕83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營高速鐵路征地補償及繳費執行標準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及《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通知》(遼政發〔2004〕27號)精神,結合我市具體情況,對盤營高速鐵路征收土地執行以下補償繳費標準。
一、征地補償
1. 征收一般耕地補償標準
市級規劃區內6萬元/畝;縣級城鎮規劃區內2.4萬元/畝;其他地區2.32萬元/畝。
2. 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縣級城鎮規劃區內3.3萬元/畝;其他地區3.19萬元/畝。
3. 征收菜地補償標準
市級規劃區內10.5萬元/畝;縣級城鎮規劃區內5.6萬元/畝;其他地區5.6萬元/畝。
4. 征收其他農用地補償標準
市級規劃區內2萬元/畝;縣級城鎮規劃區內1.5萬元/畝;其他地區1.45萬元/畝。
5. 征收集體(國營農場)建設用地補償標準
市級規劃區內3.2萬元/畝;縣級城鎮規劃區內2.4萬元/畝;其他地區1.6萬元/畝。
6. 征收未利用地補償標準
市級規劃區內0.6萬元/畝;縣級城鎮規劃區內0.45萬元/畝;其他地區0.3萬元/畝。
7. 青苗補償費標準
水、旱田:市級規劃區內0.2萬元/畝;縣級城鎮規劃區內0.15萬元/畝;其他地區0.145萬元/畝。
菜田:市級規劃區內0.35萬元/畝;縣級城鎮規劃區內0.35萬元/畝;其他地區0.35萬元/畝。
二、征地繳費
1. 新菜田開發基金:2.001萬元/畝。
2. 新菜田開發基金管理費:按新菜田開發基金總額6%收取。
3. 耕地占補平衡造地費:
一般耕地:0.667萬元/畝;基本農田:1.3340萬元/畝。
4. 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
市級規劃區內3.7352萬元/畝;大洼縣城鎮規劃區內1.6008萬元/畝;盤山縣城鎮規劃區內1.3340萬元/畝。
5. 征地管理費:
市級規劃區內0.1401萬元/畝;縣級城鎮規劃區內0.08萬元/畝;其他地區0.08萬元/畝。
6. 耕地占用稅:0.1334萬元/畝。
三、地上附著物補償
詳見附表。
附件: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