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0〕23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民政局盤錦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0-09-09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0〕23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民政局盤錦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民政局《盤錦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試點實施方案》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年五月六日
盤錦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試點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試點的通知》(國辦發〔2009〕58號)精神以及省有關政策法規,為做好我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試點工作,實現全市地名規范數字化管理,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普查任務
在第一次地名普查、地名補查與資料成果更新的基礎上,采用先進技術方法,按照統一的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程,全面查清試點地區內的地名、位置及相關屬性信息;對有地無名的重要地理實體進行命名,對不規范地名進行標準化處理,設置地名標志,建立現勢、準確、有效的地名信息數據庫,為社會提供全面準確的地名信息,推動試點區域的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建設,進一步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務水平。
二、普查范圍
第二次地名普查我市的試點地區為盤山縣、大洼縣、興隆臺區、雙臺子區,2010年完成地名普查工作的前期準備工作。
三、普查內容
(一)地名的調查
(二)地名、地名標志位置測量和信息采集
(三)地名普查用圖的標繪
(四)地名的標準化處理
(五)地名標志設置
(六)地名數據庫建設
四、普查原則
本次地名普查應以《遼寧省第二次地名普查試點實施方案》為依據,從我市實際情況出發,本著以下四項基本原則和方法進行:一是自下而上,以塊為主、條塊結合;二是立足自身、部門配合;三是著眼基礎、查缺補漏;四是逐級把關、審核上報。依據上述基本原則和方法,有組織地開展全市性、全覆蓋的地名普查工作。
五、普查程序
(一)制定方案
(二)培訓人員
(三)人員、設備、資料等準備
(四)實地踏勘,位置測量和信息采集,填表,標繪
(五)地名標準化處理
(六)設立地名標志
(七)建立地名數據庫
(八)整理資料,制作成果
(九)檢查驗收
(十)上報歸檔
六、實施計劃
地名普查試點從現在開始,到2012年12月底結束,計劃安排如下:
1.2010年工作計劃
(1)成立地名普查試點領導小組及辦公室。
(2)制定盤錦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試點實施方案和實施細則。
(3)各縣(區)開展各項準備工作并啟動地名普查工作。
(4)召開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試點工作會議,全面啟動試點地區的地名普查工作。
(5)參加省里對試點市、縣(區)的業務培訓,開展對縣(區)普查人員的培訓工作。
2.2011年工作計劃
(1)全面開展我市縣(區)的地名普查工作。
(2)市級地名普查試點領導小組對各縣(區)普查成果進行檢查驗收。
3.2012年工作計劃
(1)配合省級地名普查試點領導小組對我市各縣(區)普查成果進行檢查驗收。
(2) 各縣(區)普查成果匯總并上報。
(3) 各縣(區)建立地名信息數據庫。
七、普查組織
為貫徹落實全國地名普查試點工作的要求,加強對地名普查試點地區工作的領導,成立盤錦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試點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職責:
組織部署本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試點工作;承辦省級地名普查試點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工作;協調解決普查中的疑難問題;普查工作結束后,進行總結和表彰。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職責:
研究制定本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負責試點縣(區)地名普查人員的業務培訓、技術支持、過程監督;負責解決本市所轄縣(區)所需的1:5萬和1:1萬或更大比例尺地形圖及其矢量圖數據;督促本市所轄試點縣(區)完成普查成果資料立卷歸檔工作。匯總所轄試點縣(區)的普查成果并上報省第二次地名普查試點領導小組辦公室;協助省第二次地名普查試點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本市所轄試點縣(區)的普查成果進行檢查驗收;負責建立市級地名數據庫;定期總結并向省第二次地名普查試點領導小組匯報本市地名普查工作的開展情況、實際進度、疑難問題、不利因素等。
民委、公安、民政、財政、海洋漁業、統計、軍區等各成員單位應密切配合,為二次地名普查提供經費、基礎資料、統計分析等保障工作。民政部門負責試點地區陸地地名和有鄉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駐地的海島地名的普查工作。海洋漁業部門承擔試點地區海域地名的普查工作。
八、實施要求
(一)建立健全機構
各縣(區)均成立有政府分管領導負責的地名普查工作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領導本地區的地名普查工作,各部門密切合作,解決普查工作中的各類問題,保證地名普查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提供技術和服務保障
由盤錦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試點領導小組對普查中遇到的重大技術問題進行協調研究解決,領導小組通過巡視、考察及時掌握各縣(區)工作動態和普查進度,及時發現、研究和解決普查中出現的重大政策問題。
本次調查在充分利用現有設備同時,配置調查工作必要的儀器設備配備和外業車輛,進一步充實、改善地名普查工作的軟、硬件環境。充分應用成熟、實用的現代高新技術手段,以地理信息系統、全球定位系統和網絡技術為核心,全面提升普查的科技含量。
(三)完善普查制度
各縣(區)第二次地名普查應建立和完善相應的保障制度,依法依規開展工作。要建立專項資金管理制度,確保專款專用;建立成果檢查驗收和匯交制度,統一檢查驗收標準;建立地名普查數據安全制度,確保地名普查各項數據的安全。
附件:盤錦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試點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盤錦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試點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組 長 陳斯來(副市長)
副組長 邵炳南(市政府副秘書長)、齊作忱(市民政局局長)
成 員 劉建平(市民委主任)、宮錫強(市公安局副局長)、王麗娜(市民政局副局長)、劉家有(市財政局副局長)、徐洪玖(市海洋與漁業局副局長)、于顯軍(市統計局副局長)、薛輝(市軍分區司令部參謀)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 辦公室主任齊作忱(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