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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主題分類: 市政府辦文件
發文機關: 盤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標  題: 盤政辦發〔2010〕77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發文字號: 發布日期: 2011-02-22
主 題 詞:

盤政辦發〔2010〕77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1-02-22 瀏覽次數:168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濱沿海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盤錦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盤錦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盤錦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遼委辦發〔2009〕57號),設立盤錦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掛盤錦市中小企業局牌子,正處級建制,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按市政府《關于發布市本級行政審批項目第六次清理結果的通知》(盤政發〔2010〕6號)中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和年檢事項辦理。

    (二)劃入職責

    1.將原經濟委員會的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其中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有關職責劃給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將原信息產業局的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其中廣播電視傳輸網(含有線電視網)的統籌規劃與行業管理、組織制定廣播電視傳輸網絡的技術制作與標準的職責劃給市文化廣電局。

    3.將原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工作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三)新增的職責

    研究提出稀土行業發展工作職責。

    (四)強化的職責

    1.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和傳統工業改造結合,促進工業由大變強,加快推進全市信息化建設。

    2.強化對全市中小企業創辦、經營的指導和服務,構建中小企業政策支持體系和社會化服務體系的職責。

    (五)明確的職責

    1.民爆器材管理的相關職責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

    2.指導全市墻體材料改革工作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

    二、主要職責

    (一)組織貫徹國家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有關問題;擬訂工業、信息化和中小企業的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工業、通信業和中小企業的行業發展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促進工業發展、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貫徹落實行業技術規范、政策、法規和標準;負責工業行業管理、指導工業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負責研究全市工業經濟發展戰略,銜接全市工業經濟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監測、分析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態勢,提出調節措施及建議;負責日常工業經濟的調控、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并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全市工業、信息化和中小企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負責全市工業企業和中小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工作;提出工業、信息化和中小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有關政策并組織實施;加強對投資項目的監督;指導工業企業、中小企業利用外資工作。

    (五)貫徹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工業、信息化和中小企業的發展規劃、政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技術進步、產學研聯合、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實施科技重大項目,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件業、信息服務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擬訂并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七)負責制定全市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規劃;推進全市工業、信息化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指導全市集體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發展以非國有資本為主的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需政府協調解決的相關政策措施;提出全市中小企業改革、扶持方針、政策,促進和健全中小企業服務體系。

    (八)依法行使全市電力行政管理職責,協調電力運營中的有關問題,平衡電力資源,培育和監督電力市場;參與制定交通產業發展政策,協調解決綜合運輸問題。

    (九)負責全市機械裝備和汽車行業、船舶修造及配套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本行業發展規劃,引導行業合理布局;研究提出促進本行業發展政策法規,指導產品結構調整;參與本行業工業投資項目的前期工作。

    (十)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貫徹國家相關政策并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通信運營業的發展,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負責協調推進全市信息安全和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處理網絡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一)統一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無線電臺(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二)協調全市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參與擬訂相關政策;協調解決產業集群建設和發展過程中的有關問題;組織申報國家級和省級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負責產業集群信息統計、分析工作;協調解決國有企業改革遺留問題。

    (十三)負責民爆器材的行業管理和核事故應急相關工作。

    (十四)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設1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負責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財務等工作。

    (二)綜合法規科

    研究提出全市工業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負責重要綜合材料的起草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上級機關督察信息的落實及反饋;組織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宏觀指導全市企業法律顧問工作,負責指導非國有企業法律顧問工作及其執行資格注冊備案工作;負責機關的對外宣傳。

    (三)投資與規劃科

    規劃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布局和制定全市重點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導向計劃并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工業和信息化經濟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管理,研究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有關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重點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實施全過程監管,協調解決實施中的有關問題;組織貫徹落實國家及省產業政策,并監督檢查;組織貫徹實施國家汽車產業發展政策;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利用外資的有關政策法規及工業和信息化利用外資的重點領域、重點項目規劃;負責全市海外并購項目的管理及申報工作;負責全市新興產業規劃及實施工作。

    (四)經濟運行科

    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的有關問題,研究提出工業運行方面的政策建議和短期工業運行調控目標;擬訂全市重點企業名單;協調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運輸、原材料等生產要素,保障工業經濟平穩運行;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提出動用市級物資儲備的建議。

    (五)科學技術科

    組織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技術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指導和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和市級新產品的認定工作;指導和協調重點技術創新項目的實施和重大技術裝備的研制工作;指導行業技術規范、標準制定和質量管理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范工程,組織實施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

    (六)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科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等促進政策;負責全市工業節能、節水、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工業企業實施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等重大示范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七)民營經濟與產業集群發展科

    負責全市民營經濟與產業集群的規劃、統計、綜合、協調、調研、融資指導等服務與政策報批;提出優化民營經濟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及國家支持和鼓勵發展的重點工業企業名單;指導產業集群產業布局、定位,協調解決產業集群建設和發展過程中的有關問題。研究提出民營經濟發展的金融扶持政策建議,管理使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指導全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業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協調中小企業上市、發債、租賃等多渠道融資工作;負責國有大企業與地方政府和中小企業的合作配套;協調解決國有企業改制遺留問題。

    (八)交通電力協調科(電力監察執法辦公室)

    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省交通、電力、郵電、通信和信息產業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負責擬訂全市交通、電力、郵電、通信和信息產業發展政策。

    負責綜合運輸的組織協調工作;推動現代物流產業的發展;負責全市機動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的前期工作;指導全市地方鐵路、專用鐵道、鐵路專用線及企業自備車管理工作;協調重點企業、重點物資及搶險救災物資的運輸工作,組織實施假日運輸工作。

    負責擬訂并監督實施全市電力工業體制改革方案、行業規劃、規范和技術標準;負責全市電力行政執法與監督管理,負責全市電力業務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和監督管理工作;分析電力運行態勢,平衡電力資源,制定下達全市年度用電計劃及供需調控、配置方案,協調解決電力運營中的重大問題;培育和監督電力市場,擬訂并實施電力增供擴銷政策;指導全市節約用電工作;參與電力工業行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前期工作,組織行業技術創新活動,推進行業技術進步;參與電、熱價格調整和整頓等管理工作;指導農電管理體制改革,指導農村電氣化和農村電網規劃建設與改造工作。

    (九)經濟合作科(市經濟合作辦公室)

    組織制定全市對內開放工作規劃和相關政策,提出年度工作目標并組織實施;考核各縣、區、遼濱沿海經濟區對內開放和招商引資任務完成情況;負責全市域外招商項目管理及統計;組織參加全國和省級招商活動;承擔盤錦市對口支援新疆的工作任務,制定對口支援工作規劃,協調落實具體政策,制定年度對口支援資金和項目計劃,組織援助資金和援建項目的落實;制定商品展銷和展會工作規劃,并組織參加全國和省際間商品展銷活動;協調工業企業跨地區、跨行業經濟技術協作;負責與中省直企業的聯絡協調工作。

    (十)石油化工醫藥科(市《禁止化學武器公約》辦公室)

    負責全市石油化工和醫藥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本行業發展規劃,引導行業合理布局;研究提出促進本行業發展的政策法規,指導產品結構調整;參與本行業工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前期工作;組織行業技術創新活動,推進行業技術進步;組織貫徹國家有關行業規范、規章和技術標準,擬訂地方行業技術標準;受理農藥生產企業核準和農藥批準證書的申請,并進行考核上報;負責本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采集、統計分析和形勢預測;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依據《藥品管理法》負責市級藥品、醫療器材的儲備管理工作;負責經營特殊中藥材和中藥材生產扶持資金項目管理工作;負責醫藥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采集、統計分析和預測工作。

    (十一)機械裝備制造科

    負責全市機械裝備和汽車行業、船舶修造及配套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本行業發展規劃,引導行業合理布局;研究提出促進本行業發展政策法規,指導產品結構調整;參與本行業工業投資項目的前期工作;組織行業技術創新活動,推進行業技術進步;組織貫徹國家有關行業規范、規章和技術標準,擬訂地方行業技術標準;負責民爆器材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本行業經濟運行信息的采集、統計分析和形勢預測。

    (十二)輕工建材科

    負責全市輕工建材和塑料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本行業發展規劃,引導行業合理布局;研究提出促進本行業發展的政策法規,指導產品結構調整;參與本行業工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前期工作;組織行業技術創新活動,推進行業技術進步;組織貫徹國家有關行業規范、規章和技術標準,擬訂地方行業技術標準;負責本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采集、統計分析和形勢預測。

    (十三)食品工業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食品的發展方針、政策、法規;對全市食品工業的戰略目標、方向、布局提出建議;擬訂全市食品工業短期發展規劃,提出中長期戰略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食品工業的基本建設、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合資合作項目進行綜合平衡與統籌安排;配合有關部門對全市食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管理;開展調研、協調服務工作,促進全市食品工業產業結構、技術結構調整;承擔省中小企業廳對應的職能。

    (十四)電子信息產業科

    承擔電子信息產品制造和軟件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政策、規劃,引導行業合理布局,指導產品結構調整;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應用;指導軟件業發展,組織實施軟件、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范和標準;推動軟件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件服務業發展;負責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采集、統計分析和預測,積極推進通訊產業發展,協調處理通信運營商與地方發生聯系相關工作。

    (十五)信息化與無線電管理科

    指導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促進信息技術推廣應用;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協調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絡(除公共電信網)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擬訂無線電頻譜規劃,合理開發利用頻譜資源;負責無線電頻率資源的分配和指配;負責無線電臺(站)管理和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負責對非無線電設備的無線電波輻射管理;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承擔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人事與老干部管理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離退休老干部管理,落實國家、省、市對離退休老干部的各項待遇政策。

    (十七)減輕企業負擔辦公室(民企投訴中心)

    落實上級關于減輕企業負擔的各項政策措施;負責對工業企業和民營企業有關企業負擔問題的舉報投訴受理工作;落實對所提出問題的調查核實,提出并實施對有關問題的整改糾正意見。

    派駐紀檢組、監察室合署辦公,行使紀檢監察職責。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編制50名。其中:行政編制45名,機關編制1名,工勤編制4名。核定主任職數1名,副主任職數4名,紀檢組長職數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7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

    五、其他事項

    (一)市工業項目辦公室設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核定辦公室主任職數1名(副處級)。掛行政審批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規劃全市工業布局和制定全市重點工業項目導向計劃并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工業經濟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擬訂全市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管理,研究提出工業固定資產投資有關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域外招商引資工作、項目管理及統計;負責重點工業項目實施全過程監管,協調解決實施中的有關問題;組織貫徹落實國家及省產業政策,并監督檢查;組織貫徹實施國家汽車產業發展政策;組織實施工業利用外資的有關政策法規及工業利用外資的重點領域、重點項目規劃;負責全市海外并購項目的管理及申報工作;負責全市新興產業規劃及實施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協調工作。

    (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職責分工。需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批、核準的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申報和管理;需報省或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準的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申報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