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1〕27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1年市政府領導包扶重大項目責任制實施意見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1-06-29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1〕27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1年市政府領導包扶重大項目責任制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濱沿海經濟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2011年市政府領導包扶重大項目責任制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2011年市政府領導包扶重大項目責任制的實施意見
為全力推進重大項目實施進度,確保一批重大項目盡早落地開工,市政府決定今年繼續實行領導包扶重大項目責任制,特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落實責任
本輪實行市政府領導包扶的重大項目共計48項,包括上年結轉的33個項目和新補增的15個招商項目,除少數項目投資低于10億元以外,主要是以投資30億元以上項目為主。對這批重大項目,要明確一名市長、一名縣區長、一名局長,一包到底,確保項目在最短時間內開工、竣工。
二、推進措施
要明確各項工作完成時限,按月逐項跟蹤推進,對于項目推進中遇到的困難和實際問題,包扶市領導可隨時組織協調相關縣區、經濟區及部門現場落實解決問題;項目相關縣區、經濟區及部門要做好溝通銜接,做好全程協調服務,幫助項目單位協調解決項目審批、資金籌措、征地拆遷及各項手續辦理等方面的問題,保障建設實施條件通暢,使項目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得到及時解決,確保項目順利推進。
三、調度反饋
新增項目要盡早成立推進領導小組,指定部門、指定專人隨時掌握項目推進情況,按時將項目情況及時反饋給市發改委。市發改委作為推進項目的綜合協調部門,要及時調度、反饋項目的推進情況并提出建議措施,及時將新的重大項目納入包扶范圍。市委、市政府將定期聽取包扶責任制項目推進情況匯報。
附件:2011年市領導包扶責任制重大項目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