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2〕102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對我市環境空氣質量進行功能區劃分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2-09-28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2〕102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對我市環境空氣質量進行功能區劃分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有關部門、直屬機構:
根據《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分原則和技術方法》(HJ14-1996)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結合我市城市建設總體規劃,現對我市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進行如下劃分:
一、一類區
一類區執行環境空氣一級標準,適用于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及其他需特殊保護的地區。雙臺河口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列為一類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位置:東界與大洼縣趙圈河鎮相連;西界與錦州大凌河口相連;南界與大流子入遼河口處相連;北界與盤山縣土地居委會相連。
二、緩沖帶
由于影響某一區域的大氣環境質量因素比較復雜,因此在一類和二類功能區間設置一定的中間地帶為緩沖帶,緩沖帶內的環境空氣質量執行一級標準。本著重點保護的原則,我市緩沖帶的寬度為500米。
三、二類區
二類區執行環境空氣二級標準,適用于居民區、商業交通居民混合區、文化區、一般工業區和農村地區以及一類區不包括的地區。我市處雙臺河口自然保護區及緩沖帶以外的區域均為二類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
特此通知。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