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4〕56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4-07-24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4〕56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盤錦市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7月24日
盤錦市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服務型政府,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遼寧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等要求,結合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新要求,規范行政行為,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我市向海發展全面轉型以港強市步伐,為全面建設濱海新盤錦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組織機構
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由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考核機關)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對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三、考核對象
本方案確定的考核對象為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及中省直有關單位(以下統稱為被考核部門)。
四、考核內容
按照《遼寧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分別制定縣區考核標準、經濟區考核標準、市直執法類考核標準及市直綜合類考核標準,確定考核內容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
(二)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
(三)加強制度建設;
(四)規范行政執法;
(五)防范化解行政爭議和社會矛盾;
(六)強化行政監督;
(七)開展依法行政宣傳培訓。
五、考核方式和時間
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專項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日常考核。對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規范性文件報備、履行法定職責等工作情況,結合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復議和訴訟、行政違法投訴等方式,隨時發現問題,扣除對應分值,納入年終考核結果。
(二)專項考核。對重點執法領域、執法部門開展專項考核,針對其持證上崗、執法規范等問題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納入年終考核。
(三)年終考核。市法制辦將于2014年12月對被考核部門進行年終考核。考核內容包括:聽取、閱評依法行政工作報告;審查相關文件、會議記錄和行政執法案卷;聽取依法行政社會監督員意見;現場測試執法人員法律知識等,綜合日常考核與專項考核進行賦分。
六、考核結果的運用
考核總分為100分,結果分為三個等級:優秀(≥90分)、達標(80—89分)、不達標(≤79分)。被國家、省政府、市政府通報批評的部門,不予優等評定。考核評議工作情況將形成報告報市政府及市目標考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