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5〕16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建立完善學校食堂食材統一配送和營養配餐工作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5-02-27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5〕16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建立完善學校食堂食材統一配送和營養配餐工作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于建立完善學校食堂食材統一配送和營養配餐工作體系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2月16日
關于建立完善學校食堂食材統一配送和營養配餐工作體系的實施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按照《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食材實行統一配送的通知》(盤政辦發〔2014〕9號)要求,推進我市學校食堂食材統一配送和營養配餐工作健康發展,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針,以改善學生營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為宗旨,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平安盤錦建設的重要部署,解決社會普遍關心的學生食品安全問題,構建完善的食材配送和營養配餐工作體系,切實保障食材配送和營養配餐工作健康發展。
二、目的原則
構建食材統一配送和營養配餐工作體系的目的就是建立政府主導的學校食品安全長效運行機制,從源頭上把學生的飲食風險降到最低點,讓廣大師生食用“質優價廉”的放心食品,促進學校食堂食材統一配送和營養配餐工作的健康發展。
堅持“優質低價”的原則。確保食材配送質量,確保食材平均價格必須低于本地市場批發價格。
堅持“全程可控”的原則。學校食堂食材統一配送和營養配餐工作的每個環節都要在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控制下,用嚴密的制度和科學的管理,規范食材配送工作。
三、實施階段
建立食材統一配送和營養配餐體系,分四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制定方案,工作部署階段(2015年初)。根據食材配送和營養配餐工作實際,制定學校食堂食材統一配送和營養配餐工作體系實施方案。
第二階段:明確職責,構建體系階段(2月18日-2月28日)。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進一步明確市、縣(區)政府和政府相關部門及配送企業和學校的工作職責,構建“五個”工作體系,依法實施食材配送和營養配餐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安全監管及食堂管理工作。2月28日前,所有學校取消承包經營,實現自主經營。
第三階段:全力推進,科學規范階段(3月1日-3月底)。各級政府協調指導食材統一配送和營養配餐工作,全力推進工作落實,政府相關部門制定和完善食材配送監督管理辦法、食堂管理考核辦法和食材訂購、驗貨、貯存等各環節規章制度,逐步實現食材配送和營養配餐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3月底前,所有學校食堂安裝監控。
第四階段:全程監管,普及推廣階段(4月1日-12月31日)。各級政府要把食材配送各個環節的監管問題作為今年的一項重要工作。凡大宗類采購必須建立學校和配送企業之間的溝通協調,必須有校方參與;在營養配餐環節上,上學期組織營養配餐試點并進行探索,下學期全面進行推廣;學校食堂自主經營,實行專賬核算,加強收支管理、成本核算和票據管理。年底前,市教育局要對學校食堂財務管理進行審計。
四、工作體系
(一)組織領導體系
1.建立組織機構。各級政府建立學校食堂食材聯席會議制度,每學期召開1-2次協調會議,解決食材配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市政府負責協調指導,縣政府是食材配送和營養配餐工作的行動主體和責任主體,實行以政府為主導、分級負責,各部門協同推進的管理體制。
2.實施政府考核。食材統一配送工作納入市、縣(區)政府和經濟區管委會目標管理,實行規范考核,同相關部門領導目標管理掛鉤。
(二)訂購配送體系
1.采購。配送企業采購食材主要來源于基地,比重占70%,其余30%食材從有資質批發市場采購,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規定,包括供貨基地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農殘檢測報告及“三證”。
2.配送。配送企業對照《食材訂購單》,認真清點食材數量,檢查食材質量,規范食材包裝,避免二次污染;在運輸過程中,確保食材不丟失、不破損、不腐爛、不變質。每次配送食材前后,必須認真清洗配送車輛,保持車輛衛生清潔。
3.收貯。學校驗貨時應對照《食材訂購單》,認真清點食材數量、種類、質量,驗收合格后食材應進行入庫登記,索證索票、建立臺賬;食材存貯應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配置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等設施;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食品。
4.配餐。學校在食品加工過程中,認真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嚴格按照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向學生提供腐爛、變質、影響學生健康的食物;配餐過程中,食堂應充分考慮學生的營養需求,合理搭配膳食。
(三)質量控制體系
1.質量檢測。以食藥監為主體,教育、農委、衛計、畜牧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定期開展配送食材的農殘檢測;指導企業健全食品監控系統、食品包裝和二維碼追溯。
2.價格控制。以物價局為主體,教育部門配合,根據春、夏、秋、冬不同季節,定期考察市場價格,確定一定時期內的指導價格,明確價格浮動范圍,并及時公示,指導食材定價。
(四)監督檢查體系
1.監督檢查。一是市、縣(區)教育主管部門依據《學校食堂安全管理考核辦法》,牽頭負責食材配送和營養配餐工作的組織實施、健全管理機制和監督機制,配合食藥監等部門做好食品安全監管,開展食品安全檢查和學生營養健康狀況監測評估;二是市食藥監部門根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采取定期檢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協調教育、綜治、安監、工商、衛計委、農委等部門實施聯合執法,并組織食材配送工作的排查暗訪,消除食材安全隱患。
2.民主監督。一是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定期開展食材配送和營養配餐工作的依法監督和民主監督;二是充分發揮學生、家長、教師等代表組成的“膳食委員會”的作用,監督評議食堂食材質量、服務水平、食堂管理、營養配餐等工作。三是設立食堂 “監督舉報箱”,針對師生提出的意見,校領導和食堂主管部門負責監督整改;四是建立校領導陪餐制,吸取學生意見,加強食堂管理。
(五)營養配餐體系
1.成立配餐機構??h級以上政府成立學生營養指導專家組,結合季節變化,針對小學、初中、高中不同學年段的學生身體健康需求,指導轄區學校、供餐單位科學合理供餐,學生營養狀況監測與評估。
2.科學制訂食譜。根據營養學專家建議,為學校制訂中小學建議食譜,學校依據建議食譜,每周制定一次本學校食堂食譜,積極改善伙食,注意調劑飯菜花樣,增加營養,著力提高學生的營養健康。
3.開展健康教育。學校應嚴格落實國家教學計劃規定的健康教育時間,開展學生營養知識宣傳教育,培養學生健康的飲食行為習慣。
五、工作措施
(一)確定配送范圍。全市公辦義務教育學校、高中、高中等職業學校的食堂食材,均實行統一配送。鼓勵其它學校食堂納入配送范圍。
(二)實現全品配送。學校食堂食材包括米、面、油等主材,魚、肉、蛋蔬菜、水果等副材,醬油、大料等調味品以及學校超市的各種商品,實現全品配送。
(三)學校自主經營。自2015年3月1日開學始,全市學校食堂的經營管理體制一律實行自主經營,由學校統一管理,禁止對外承包。已承包的,應立即收回,由學校自主管理。
(四)加強食堂管理。學校廚房、食堂應當保持清潔,有消毒、防蠅和流水洗手、洗碗設備。炊事用具用后必須洗凈,放置有序。食物的加工、制作、存放應當符合衛生要求。公用餐具和個人餐具,必須洗凈、消毒,防止傳染病和食物中毒。
(五)加強督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對全市學校食材統一配送工作進行定期、不定期督查,督促問題的整改,需要問責的進行問責。
(六)實施問責機制。學校食堂食材必須實行全品配送,必須由學校自主管理,在配送過程中,對食材配送工作執行不力的單位及個人,市教育局介入調查,市委、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根據干部管理權限,按照《盤錦市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問責暫行辦法》進行問責,并在全市進行通報。
(七)協調矛盾爭議。配送企業與學校發生爭議時,按學校隸屬關系分別由市、縣教育部門牽頭,會同食藥監、物價等部門協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