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5〕49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5年市政府績效管理與考評實施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5-06-08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5〕49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5年市政府績效管理與考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2015年市政府績效管理與考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6月5日
2015年市政府績效管理與考評實施方案
為確保省、市各項重點工作任務得到有效落實,強化各級政府和部門的執行力、落實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引,全面落實省、市重點工作部署,促進各項任務圓滿完成。運用現代科學管理理念和方法,注重運用信息科學技術,逐步實現政府工作標準化和精細化管理。客觀評價績效,強化結果運用,有效激發干事創業激情和創新創優能力,進一步提高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促進推動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2.基本原則。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明確責任,落實到位;分級分類,差異考評;既重顯績,又重潛績;關注民生,群眾認可;注重結果,兼顧過程;科學合理,簡便易行;實事求是,公正透明;獎勵先進,鞭策后進。
二、考評對象
2015年度市政府績效考評對象為4個縣區政府、2個經濟區和48個市直部門。
三、考評內容
1.職能性指標考評項目。對市直部門職能性指標考評內容主要包括:省政府對市政府績效考評指標任務;2015年市政府工作報告任務;民生實事任務;部門工作要點;市委市政府臨時部署的重點工作任務。對縣區、經濟區職能性指標考評內容主要包括:省績效考評指標任務對縣區、經濟區的分解;市政府部署縣區、經濟區的工作任務。
2.年度重點工作考評項目。年度重點工作考評項目包括14項,每項50分,由8個市政府牽頭部門和遼東灣新區負責制定考評細則并實施考評。(詳見附件1)
3.特殊專項工作考評項目。特殊專項工作考評項目1項,為債務管理與融資創新方式,分值200分,由市財政局負責考評。
4.聯動部門考評項目。聯動部門考評項目共計24 項,采取負向計分方式,每項10分,最多扣10分,由市直20個部門負責考評,年末向市績效辦提供考評結果。(詳見附件2)
5.加減分項目。包括表彰加分、省指標位次變化獎懲分、績效管理獎懲分和其它不良影響減分等。(詳見附件3)
四、考評程序
1.制定考評細則。由市績效辦通過面對面對接和集中培訓等方式,指導各項指標的牽頭部門會同配合部門,按照規范要求進行指標設計和節點分解。其中,對需多部門協同完成的指標任務,由牽頭部門對配合部門提出任務分解,經與配合部門溝通確認后,報送市績效辦納入對配合部門的考評內容。市績效辦對各部門報送指標考點、考評標準等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考評細則由部門報請分管市領導審簽后反饋市績效辦,由市績效辦統一匯總印發。
2.在線管理與考評。各部門通過績效管理信息平臺填報節點任務完成情況并上傳證明材料;考評部門在線審核證明材料,通過判定節點及年終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分。市領導和考評部門通過電腦客戶端隨時掌握指標的動態信息。市績效辦對市政府臨時布置的重要工作任務,通過信息系統及時予以追加;對重要指標或存在質疑的指標,開展核查或督辦,年終對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考評和排名。
3.開展評議評價。主要包括公眾評議和領導評價。公眾評議委托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或采用權威機構評價結果。領導評價為年終由市政府領導根據分工對各參評對象進行綜合評價。
五、成績構成
政府績效考評總成績由職能性指標考評成績、年度重點工作考評成績、特殊專項工作考評成績、聯動部門考評成績、加減分成績和評議評價成績六個部分構成。
2015年度對市直部門和縣區、經濟區職能性指標考評實行千分制考評,基礎分值1000分。考評對象職能性指標考評成績=結果得分×70%+過程得分×30%。
六、考評表彰
設績效考評綜合獎和績效考評單項獎。
1.績效考評綜合獎。對縣區、經濟區設績效考評綜合貢獻獎和進步獎兩個獎項;對市直部門分為三組考評,每組設績效考評綜合第一名和第二名。
當年被黨風廉政考評或綜合治理考評“一票否決”的部門,績效綜合評價予以降一個檔次評定,降到所在組別最低檔為止。
2.績效考評單項獎。設立縣區、經濟區“單項工作優勝獎”,每個縣區、經濟區各設立1項。設立市直“單項工作貢獻獎”,用以獎勵獲得省單項工作優勝獎的市直部門。另在市直部門加設“單項工作貢獻獎”,由市長提名產生,不對部門加分。
七、結果使用
1.年度考評結果作為市委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領導班子調整和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2.績效考評綜合第一名的市直部門,本單位公務員年度考核優秀比例增加到20%。
3.績效考評綜合優勝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和市直部門領導班子或主要領導,市政府給予記集體或個人二等功獎勵;對工作表現突出績效管理工作人員予以獎勵。績效管理工作部門按要求完成承擔省指標排名,適用于此獎勵。
八、工作要求
1.認真組織,加強協調。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績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績效管理工作擺在重要位置,明確職責,認真組織,牽頭單位與配合單位在指標體系建立、整體工作推進、指標考評等方面要加強溝通協調,科學合理制定考評細則。
2.強化督查,加強改進。市績效辦要加強對績效指標任務完成情況的過程管理,對節點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實時監控,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督促部門研究解決辦法。各部門要認真做好績效管理工作,特別是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要制定專項整改方案,促進各項工作任務盡快完成。
3.嚴肅紀律,杜絕造假。考評主體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堅持政府績效考評工作公正、公平、公開,客觀、全面評價工作,嚴禁濫用職權、敷衍塞責、弄虛作假,嚴肅統計工作紀律,確保統計數據客觀、真實、準確。
附件:1.2015年度重點工作考評項目
2.2015年聯動部門考評項目
3.2015年加減分項目
附件1
2015年度重點工作考評項目
序號 |
項 目 |
考評部門 |
1 |
2015年重點項目工作 |
市發改委 |
2 |
2015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重點任務 |
|
3 |
2015年盤錦市振興老工業基地重點工作 |
|
4 |
2015年遼河口生態經濟區攻堅任務 |
|
5 |
專項債券發行工作 |
|
6 |
2015年招商引資工作 |
市經信委 |
7 |
2015年農業重點任務 |
市農委 |
8 |
2015年小巨人企業發展行動計劃 |
市科技局 |
9 |
2015年樓宇經濟發展重點任務 |
市服務業委 |
10 |
2015年旅游產業發展重點任務 |
市旅發委 |
11 |
2015年全市宜居鄉村建設工作 |
市住建委 |
12 |
2015年棚戶區改造重點任務 |
|
13 |
PPP模式推廣 |
PPP領導小組辦 (市政府辦) |
14 |
打造創業新城加快推進遼東灣新區開發建設重點工作 |
遼東灣新區 |
附件2
2015年聯動部門考評項目
序號 |
項目名稱 |
考評部門 |
1 |
政務公開 |
市政府辦 |
2 |
處理投訴事件 |
|
3 |
報告工作情況 |
|
4 |
應對突發公共事件 |
|
5 |
廉政建設 |
市紀檢委 |
6 |
人才工作 |
市委組織部 |
7 |
督查工作 |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
8 |
規范機關管理 |
|
9 |
解決信訪重點難點問題 |
市信訪局 |
10 |
創建全國文明城市 |
市文明辦 |
11 |
規范窗口服務 |
市行管辦 |
12 |
依法行政 |
市法制辦 |
13 |
安全生產 |
市安監局 |
14 |
黨風黨建 |
市直機關工委 |
15 |
政府公共節能 |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
16 |
信用數據征集與應用 |
市發改委 |
17 |
普法工作 |
市司法局 |
18 |
國防教育 |
市委宣傳部 |
19 |
服務業增加值增速 |
市服務業委 |
20 |
促進小微企業發展 |
市經信委 |
21 |
新型城鎮化建設 |
市城鄉一體化辦 |
22 |
保密工作 |
市保密局 |
23 |
軍隊轉業干部及隨調家屬工作安置 |
市人社局 |
24 |
征兵和優撫工作 |
盤錦軍分區 |
附件3
2015年加減分項目
序號 |
加分項目 |
加分標準 |
評定部門 |
1 |
受黨中央、國務院表彰 |
受黨中央、國務院表彰的,市直部門和兩縣每項加8分,最高不超過50分;兩區每項加10分,最高不超過50分;兩經濟區每項加12分,最高不超過50分。 |
市績效辦 |
2 |
受到省委、省政府綜合表彰及國家部、委系統與人社部聯合表彰 |
市直部門每項加5分,最高不超過20分;兩縣每項加5分,最高不超過20分;兩區每項加7分,最高不超過20分;兩經濟區每項加9分,最高不超過20分。 |
市績效辦 |
3 |
受表揚 |
市直部門承接的考評任務得到省政府通報表揚的每次加10分;最多加20分。縣區經濟區承接的考評任務受到省政府表揚每次加10分,受到市政府表揚每次加5分,最多加50分。 |
市績效辦 |
4 |
單項指標在省政府績效考評中年度在省排前5位的(不含6個以上市并列前5位的) |
分別加5分、10分、15分、20分、25分。 |
市績效辦 |
5 |
單項指標在省政府績效考評中,年度絕對名次較上年每前移位次 |
每前移一個位次加20分,最高加100分。 |
市績效辦 |
6 |
在省獲得單項優勝獎 |
每項加50分。 |
市績效辦 |
7 |
承擔省指標數量 |
承擔省考評任務的市直部門,每承擔一項加1.5分。 |
市績效辦 |
序號 |
減分項目 |
減分標準 |
評定部門 |
1 |
單項指標在省政府績效考評中,年度排在全省后5位的 |
扣5分、10分、15分、20分、25分。 |
市績效辦 |
2 |
單項指標在省政府績效考評中,絕對名次較上年下降位次 |
每下降一個位次扣20分,最多扣100分 |
市績效辦 |
3 |
未完成省節點任務 |
省審查未通過一次扣20分,遲報一次扣20分 |
市績效辦 |
4 |
受批評及數據不實 |
被省、市政府通報批評的每次扣10分;對不勤不力被約談的每次扣10分;對躲避、推諉、變通、打折被問責的每次扣10分;弄虛作假被查實的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等情況扣10分。 |
市績效辦 |
5 |
績效管理執行不力 |
不按照績效考評指標制定原則設計考評辦法的每次扣1分;報送績效考評相關材料及時率和準確率未達到100%的,視情節予以扣分,最多扣10分。 |
市績效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