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5〕53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法制辦盤錦市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5-06-15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5〕53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法制辦盤錦市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法制辦《盤錦市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6月13日
盤錦市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服務型政府,根據《遼寧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239號)、《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建設人民滿意法治政府重點工作分工的通知》(遼政發〔2015〕6號)、《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15年市政府重點工作任務分解匯總的通知》和《關于2015年市政府績效考核指標細化分解的通知》(盤績效辦〔2015〕4號)等要求,結合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十八屆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新要求,規范行政行為,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我市向海發展全面轉型以港強市步伐,為全面建設濱海新盤錦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組織機構
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由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考核機關)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對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三、考核對象
本方案確定的考核對象為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及中省直有關單位(以下統稱為被考核部門)。
四、考核內容
按照《遼寧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分別制定縣區政府、經濟區、市直執法類及市直綜合類考核標準,確定考核內容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
(二)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
(三)加強制度建設;
(四)規范行政執法;
(五)防范化解行政爭議和社會矛盾;
(六)強化行政監督;
(七)開展依法行政宣傳培訓。
五、考核方式和時間
結合省、市政府績效考核工作相關要求,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將年度指標任務考核與過程節點目標監控相結合,以日常考核、專項考核、季度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日常考核。對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規范性文件報備、履行法定職責等工作情況,結合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復議和訴訟、行政違法投訴等方式,隨時發現問題,扣除對應分值,納入考核結果。
(二)專項考核。對重點執法領域、執法部門開展專項考核,針對其持證上崗、執法規范等問題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納入考核結果。
(三)季度考核。2015年度依法行政各項工作將按季度推進,各地區、各部門于每個季度末將工作完成情況報送市法制辦,報送結果納入考核結果。
(四)年終考核。市法制辦將于2015年12月份進行年終考核。考核內容包括:聽取、閱評依法行政工作報告;審查相關文件、會議記錄和行政執法案卷;現場測試執法人員法律知識等,綜合日常考核與專項考核進行賦分。
六、考核結果的運用
考核總分為100分,結果分為:優秀(≥90分)、達標(80—89分)、不達標(≤79分)三個等級。
被國家、省政府、市政府通報批評的部門,不予優等評定。考核評議工作情況將形成報告報送市政府及市政府績效辦,同時作為2015年盤錦市依法行政示范單位評選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