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此文件廢止)盤政辦發〔2011〕4號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修訂盤錦市防御臺風應急預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5-07-28 | |
主 題 詞: |
(此文件廢止)盤政辦發〔2011〕4號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修訂盤錦市防御臺風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濱沿海經濟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修訂后的《盤錦市防御臺風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盤錦市防御臺風預案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規范我市防御臺風工作,促進防御臺風工作有序、高效、科學地開展,及時妥善地處置因臺風、暴雨等自然災害,最大程度地減輕臺風、暴雨等災害帶來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建和諧新盤錦,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國家突發公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盤錦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各縣區臺風防御指導工作,各有關鄉鎮(街道)及行政村也可參照執行。
1.4工作原則
防御臺風工作應堅持以人為本。貫徹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堅持“防避搶”相結合;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堅持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堅持工程與非工程相結合的原因。
結合我市具體情況,必須做到:主動防范、分級負責、科學調度、果斷響應。
二、區域概況
2.1自然地理
盤錦市是1984年經國務院批準建立的省轄市。位于遼河沖積平原的最南端,地理坐標在北緯40°41'-41°27',東經121°31'-122°28'之間。西、北鄰錦州,東界鞍山,南臨渤海遼東灣。
盤錦處于華北陸臺,西為南北走向的醫巫閭山山脈,東為縱向的長白山系的千山山脈,境內成“凹”狀地質骨架,而中央凸起,西側凹陷帶為儲油氣構造,是典型的三角洲地貌,以二萬分之一比降由北向南傾斜,海拔高度在2-4米之間,地勢平坦,多水無山。屬暖溫帶大陸性半濕潤季風氣候,四季分明。氣候主要特征是:四季分明,雨熱同季,日照充足,寒暑懸殊。春季風大雨少,氣候干燥,夏季高溫多雨,秋季晴朗,降溫快,冬季寒冷,降雪少。最熱為7月,月平均氣溫22—24℃,最冷月份為1月,月平均氣溫-9—-11℃,年平均氣溫為8.4℃;平均無霜期為172天;全年平均降水量為623.2毫米。
盤錦市境內有大、中、小型河流21條,境內總流域面積3750.3平方公里。其中,大型河流4條,中型河流1條:小型河流16條。
盤錦市地處遼東灣北部,海岸線長118公里,海域面積約1370平方公里。因有多條河流入海形成了我市海域的淤泥質海岸特點,海岸線以下潮間帶灘涂資源廣闊,總面積40余萬畝。
2.2社會經濟
盤錦境內地勢平坦,氣候宜人,水陸交通四通八達,是遼寧省第二大公路交通樞紐,與沈大、京沈高速公路相連,與沈秦高速鐵路相接。本市自然資源豐富,中國第三大油田—遼河油田坐落在這里,是新興的石油化工城市。盤錦還是遼寧重要的商品糧基地和優質大米出口基地,也是河蟹養殖、造紙原料與塑料原料基地。其主導產業為石油化工、塑料、建材、電子、食品等。
盤錦市遼寧沿海經濟帶重要節點城市之一,轄興隆臺、雙臺子兩區和大洼、盤山兩縣及遼濱沿海經濟區。區域面積4,071平方公里,人口129萬。2009年地區生產總值685.3億元,全市人均國內生產總值51701元,居民消費恩格爾系數31.45%。
2.3防御現現狀及重點
盤山縣境內海防堤及防潮堤總長14.85公里,其中海防堤長6.65公里,防潮堤長8.2公里,保護范圍為東郭鎮,保護人口8000人。現有海防堤防洪標準僅為10年一遇。
大洼縣境內海防堤及防潮堤總長153.19公里,其中海防堤長61.76公里、防潮堤長91.43公里,保護范圍為遼濱沿海經濟區、二界溝鎮、趙圈河鄉、新興鎮計5個鄉鎮,保護人口7.1萬。大洼縣現有海防堤防洪標準很低,只有榮興段14.39公里海防堤的防洪標準達到10年一遇,其余均不足10年一遇。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1指揮部
根據《盤錦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為全市防御臺風工作的指揮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認真宣傳貫徹《防洪法》,依法防御臺風,提高全民防災減災意識,貫徹執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令,統一指揮本區域內的防御臺風工作。
(2)堅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結合,在抓好防御臺風工程建設的同時,督促和指導水行政部門不斷完善防御臺風預案和各項制度。
(3)部署年度防御臺風任務,明確各部門的防御臺風職責,落實任務。協調部門之間、上下級之間的工作配合,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做好防御臺風準備工作。
(4)當臺風、天文大潮可能出現較大災害時,及時掌握情況,研究對策,指揮防御臺風搶險工作,盡可能地減少災害損失。災后組織各方面力量迅速開展救災,修復水毀工程,幫助群眾盡快重建家園。
(5)不斷提高防御臺風工作的現代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建設和完善防御臺風指揮決策自動化系統,不斷提高決策指揮水平,達到防災減災的目的。
3.2成員單位職責
(1)當地駐軍:組織所屬部隊支援地方防御臺風及搶險救災。
(2)水利部門:承擔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防御臺風工程安全和監督管理;及時提供潮汛水位變化情況;組織指導抗臺風工作和水毀工程的修復。
(3)氣象部門:密切注意天氣情況,預報臺風的風力,風向及動向等,并及時向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4)公安部門:負責維護防御臺風交通、搶險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工作;防御臺風緊急期間,協助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打擊盜竊防御臺風物資和破壞水利工程設施的犯罪行為。
(5)電力部門:確保黨政領導機關、防汛抗旱指揮部、當地駐軍、公安部門、宣傳部門等重要單位以及重要水利工程設施的正常用電。
(6)各通訊運營部門:確保政府機關、防汛抗旱指揮部、當地駐軍、公安、宣傳部門等重要單位的通訊暢通;保障潮汛情況、險情、災情電報、電話、郵件、信函及時、準確傳遞。
(7)交通部門:負責搶險物資運輸車輛的調度落實工作;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潮汛期間道路清障,確保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負責水毀公路、橋梁搶修工作,提供道路通行情況信息。
(8)衛生部門:負責災區的防病、治病工作,加強災區衛生防疫,預防疾病流行。
(9)海洋與漁業部門:發布航行通告,負責臺風、大潮影響前后的出海船只返港避風,海上搜救以及海岸線漁業生產的保護工作。
(10)宣傳部門:負責組織新聞單位及時向公眾發布防御臺風信息,利用各種媒體,做好防御臺風搶險工作的宣傳報道。
(11)教育部門:負責學校的防御臺風和抗風工作,加強對校舍危房的檢查,特別要做好風暴潮后師生的安全轉移和救護工作。
(12)民政部門:安排好災民生活;及時了解掌握災情,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
3.3辦事機構
防御臺風指揮辦事機構為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是:
(1)當氣象部門發布臺風消息時,及時組織防御臺風形勢分析,研究調度方案,提出對策措施;
(2)簽發防御臺風通知,處理日常工作事務。
(3)及時向指揮部領導及成員單位通報情況,傳達上級的部署、指令、意見;
(4)檢查督促部署、指令、意見貫徹落實情況。
四、預測、預警與預防
4.1信息監測與報告
氣象部門負責做好臺風未來趨勢預報,并及時將臺風中心位置、強度、移動方向和速度,以及熱帶氣旋消息,以天氣報告或重大氣象信息快報的形式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海洋部門負責做好臺風的監測預報和海浪預測,并及時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收集臺風消息、整理災情,并及時報告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揮部。
4.2預警
4.2.1預警等級
臺風預警等級分Ⅳ、III、Ⅱ、Ⅰ四級標準,預警信號顏色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紅色,分別代表一般、較重、嚴重、特別嚴重。
4.2.2預警及發布
氣象部門負責臺風的預報、監測和跟蹤,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發布預警信號,同時視具體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市廣播電臺、電視臺及時播報預警信號和防御臺風緊急通知等。
4.3預防
(1)防御臺風檢查
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應當在汛前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防御臺風檢查,發現問題的,責成有關部門限期處理和整改。
(2)防御臺風巡查
水利部門應建立水庫、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巡查制度,交通部門應加強公路、航道和渡口、碼頭以及在建工程的防御臺風巡查工作,住建部門應加強市政公用設施、高空建筑設施、城鄉危舊房屋、風景名勝區等重點領域和部位的防御臺風巡查工作,教育部門應加強中小學校的防御臺風巡查工作,其它部門應做好相應工程或設施的防御臺風巡查工作。
五、應急響應
5.1應急響應級別與啟動條件
與預警級別相對應,應急響應分Ⅳ、III、Ⅱ、Ⅰ四級。其中ⅠV級應急響應由縣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批準后啟動,其他各級應急響應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根據本預案有關規定啟動。
5.2應急響應行動
Ⅰ級應急響應為最緊急響應,其次是Ⅱ級、III級,Ⅳ級為最低級響應。每級響應行動包含低級別應急響應的所有內容。響應行動內容包括信息報送與處理、指揮與調度、群眾轉移與安全、搶險與救災、安全防護與醫療救護、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等。
5.2.1Ⅳ級應急響應
當臺風正在發展,預計有可能影響我市時:
(1)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掌握臺風發展趨勢,做好監測,并發布通報。
(2)縣區防御臺風辦公室發出防御臺風工作通知。
(3)各縣區、相關鄉、街道辦事處根據氣象預報及防御臺風通知,及時通知所轄地居民注意避風。
(4)漁政部門通知出海船只注意避風。
(5)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要堅持24小時值班。
5.2.2III級應急響應
當臺風正向我區逼近,48小時內將影響我市時:
(1)氣象部門要加強臺風及風暴潮的預測報,每12小時向市政府辦及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通報一次臺風預報情況。
(2)各海堤段必須落實行政領導、工程技術和物料供應責任制;組織領導、搶護方案和物料供應等項工作必須責任到人。
(3)工程技術人員要根據致災部位的實際情況,提前制定搶護方案,并向搶險隊伍提前進行技術交底,一旦風暴潮發生,迅速按計劃行動。
(4)各成員單位及時通知所轄地居民、游客、出海船只、施工單位注意避風。
(5)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要根據防御臺風預案進一步檢查各項防御措施的落實情況,并處于臨戰狀態,同時向省防汛抗旱指揮部匯報落實情況及存在問題。
5.2.3Ⅱ級應急響應
當臺風在24小時內可能襲擊我市或在附近約150公里范圍內的沿海地區登陸,對我區將有嚴重影響時:
(1)氣象部門要加強臺風及風暴潮的預測報,每3小時向政府辦及防汛抗旱指揮部通報一次臺風預報情況。
(2)沿海鄉鎮等區域要劃分防御臺風搶險責任段,由鄉鎮、區域防御臺風領導成員進行承包。每個責任段都組建50-100人的防御臺風搶險隊,落實編織袋、木樁、門板、鉛絲、車船等搶險物料和機具,配備搶險隊長和技術人員,隨時待命應急搶險。
(3)衛生、醫療部門要組織好醫療救護隊待命;公安部門要做好治安工作。
(4)交通、郵電部門要確保交通、通信暢通;供電部門要確保防汛指揮系統的工作用電,物資儲備要保證及時供應。
(5)教育局要通知學校停課,工礦企業要停止生產的,有關部門應及時通知停產。
(6)部署新聞宣傳工作,通知電視臺等新聞單位要根據指揮部提供的情況和部署,適時向公眾發布災情等有關信息,做好宣傳報道工作,鼓勵動員群眾戰勝災害。
(7)由民政部門牽頭,部署各相關單位按照預案組織防災救災工作。
(8)住建部門,做好危險隱患人員和財物安全轉移;增加安全巡查密度,對場內行道樹、廣告牌、電線桿、房屋圍墻、塑料大棚等做好透風加固,并急時清除街道、道路上的障礙物。
5.2.4Ⅰ級應急響應
當臺風已嚴重影響我市并產生風暴潮時:
(1)氣象部門要加強臺風及風暴潮的預測報,每1小時向市政府及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通報一次臺風預報情況。
(2)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召集各成員單位召開緊急工作會議,就臺風路徑、未來趨勢進行研討會商,并從提高思想認識、采取措施、組織搶險隊伍等方面進行專門部署。
(3)市電視臺24小時滾動播出防御臺風工作通知。
(4)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時召開群眾轉移安置工作會議,災區政府組織救援人員搶救遇險群眾,對其進行轉移安置,采取如借住公房、搭建簡易棚、調撥帳篷、對口接收、投親靠友等多種形式,妥善安置遇險群眾。
(5)海洋局、漁政部門負責海上船只搜救協調工作。
(6)駐軍、預備役部隊、武警部隊負責組織緊急救援遇難船只和遇險群眾。
(7)交通部門負責調集應急交通工具,組織運輸轉移安置災民和財產,保證道路暢通。
(8)由民政部門制定賑災安置物資使用方案,包括簡易棚、帳篷等物資分配,以及食品供應等。
(9)傷病救治:根據災情分布形勢,衛生部門立即組成醫療衛生組,迅速調集本地區醫療救護力量,在災后初步建立起傷員救治網絡,緊急救治傷員。在災后24小時內派出防疫隊伍進入指定區域,檢查、檢測飲用水源、食品等,進行疫情調查,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病的爆發和流行。
(10)災后6小時內,各縣區指揮部、民政部門要及時到重災區、村莊巡回檢查災情,統計匯總各項救濟人數、物資總數。在10小時內區民政部門以電話、電傳、電子郵件等方式向防汛抗旱指揮部上報初步災情。
5.3信息發布與新聞報道
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通過多渠道收集臺風的消息以及預警、防風動員、措施等信息,經過審核,報市政府或省防汛抗旱指揮部批準后,由市電視臺發布。
5.4應急結束
當臺風已登陸并減弱為低氣壓,對我市不再有影響時,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市人民政府或省防汛抗旱指揮部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六、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全市通訊聯絡網要保持暢通,主要由電信部門負責;在防御臺風期間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值班人員名單要逐級上報備案;當臺風發生時與各級人員的聯系方式主要采用電臺、電話、手機及手機短信;通過電視臺及電話等方式向受臺風影響的地區發布防御臺風指令。為保證通訊暢通,除利用電臺、電話、手機聯系外,必要時可通過電視和廣播電臺發布防御臺風指令,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使避險與轉移工作組織嚴密、有條不紊、快捷安全。
6.2應急隊伍保障
堅決落實行政領導、工程技術和物料供應制度。每年汛前,鄉、街道要準備好充足的樁木、鉛絲、麻袋、草袋、編織袋等,劃定并落實物資運輸的具體路線,各受影響的鎮村都要組織好搶險隊伍,每村搶險隊人數按村屯大小來定,不得少于50人,由村書記及村主任負責召集。在發生險情時,各單位的車輛以及各家各戶的汽車、三輪車、拖拉機等統一調度使用。
6.3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部門要確保交通暢通,確保救災搶險車輛暢通,如交通設施受損,需及時組織搶修,并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通車任務。交通部門負責調集應急交通工具,組織運輸轉移安置災民和財產。
6.4電力保證
交通部門要確保交通暢通,確保救災搶險車輛暢通,如交通設施受損,需及時組織搶修,并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通車任務。交通部門負責調集應急交通工具,組織運輸轉移安置災民和財產。
6.5醫療保障
衛生、醫療部門要組織好醫療救護隊待命;根據災情分布形勢,衛生部門立即組成醫療衛生組,迅速調集本地區醫療救護力量,在災后初步建立起傷員救治網絡,緊急救治傷員。在災后24小時內派出防疫隊伍進入指定區域,檢查、檢測飲用水源、食品等,進行疫情調查,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病的爆發和流行。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要做好治安工作。
6.7物資與資金保障
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每年汛前下達通知,要求各成員單位積極儲備防御臺風物資,視情儲備樁木、鉛絲、麻袋、草袋、編織袋等搶險物料,安排搶險車輛和工具,劃定并落實取土區,組織好搶險堵口隊伍,接到臺風的預報后迅即行動,對致災部位實施搶護。
6.8資金保障
市政府依據受臺風侵襲等自然災害的具體情況,負責調撥防汛經費,并在災后由民政部門牽頭,保障救災資金的落實,加強管理和監督,防止截留、克扣、私分、擠占、濫用、挪用、貪污等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
6.9社會動員保障
由民政部門牽頭,部署各相關單位按照預案組織防災救災工作。動員社會力量投入防御臺風,有錢出錢,有物出物,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盡快恢復災區的生產生活秩序。
6.10宣傳、培訓與演習
各部門、各縣區要對群眾做好防御臺風的宣傳、防范工作,教育干部群眾養成收聽天氣和海浪預報的習慣,及時了解天氣和風浪的變化情況,做好防御臺風準備。尤其要加強對沿海居民的防御臺風教育,平時要向群眾宣傳防御臺風常識:遇到臺風,哪些人就地避險,如何避險;哪些人應當轉移,如何轉移,轉移到什么地方。做到家喻戶曉,婦孺皆知,一旦臺風來臨,能夠有條不紊,積極應對。必要時可以組織群眾搞演習,提高群眾的避險水平和能力。
七、善后工作
7.1災后救助
海洋、漁政部門組織海上船只搜救協調工作;駐軍、預備役部隊、武警部隊負責組織緊急救援遇難船只和遇險群眾;交通部門負責調集應急交通工具,組織運輸轉移安置災民和財產,保證道路暢通;由民政部門制定賑災安置物資方案,如簡易棚、帳篷物資等分配,以及食品供應等供應災民;衛生部門立即組成醫療衛生組,迅速調集本地區醫療救護力量,在災后初步建立起傷員救治網絡,緊急救治傷員;農業部門迅速安排救災農資,組織生產自救。
7.2搶險物資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7.3水毀工程修復
各部門要檢查水毀工程,制定修復計劃,并及時上報,爭取專項資金,盡快完成修復任務。
7.4災后重建
市政府領導和組織災后各項安置工作,盡快恢復生產。各有關部門要迅速組織力量,修復受損壞的電力、通訊、供水、公路、鐵路、橋梁、民房等設施。
7.5保險與補償
保險部門根據補償的試用條件和承辦機構的職責及任務,盡快做好投保單位受損的理賠工作。
7.6調查與總結
各防御臺風單位,災后要認真總結防御臺風經驗,并上報上一級防御臺風單位,按照經驗安排下一步防御臺風工作。
八、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制定,全市其他各防御臺風機構依據預案各司其職,服從上級防御臺風部門統一指揮,并在預案實施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提出修改意見,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根據反饋的意見和在防御臺風工作中的經驗教訓,適時修改更新。
8.2獎勵與責任追究
在預案啟動后,各防御臺風機構在執行預案的過程中行動及時,措施到位的,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要在精神和物質上酌情給予獎勵;對在執行預案過程中推諉扯皮、措施不到位、執行命令不及時,造成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8.3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解釋部門為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8.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由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