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此文件廢止)盤政辦發〔2010〕124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修訂盤錦供電公司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應急預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5-07-28 | |
主 題 詞: |
(此文件廢止)盤政辦發〔2010〕124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修訂盤錦供電公司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濱沿海經濟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修訂后的《盤錦供電公司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盤錦供電公司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應急預案
目錄
一、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2.1國家、政府部門法律、法規
1.2.2指導、參考、引用文件和材料
1.3 適用范圍
二、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三、事件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危險源分析
3.2 危害程度分析
四、事件分級
4.1 特別重大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
4.2 重大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
4.3 較大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
4.4 一般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
五、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5.1 應急指揮機構
5.2 應急指揮機構職責
六、預防與預警
6.1 風險監測
6.2 預警發布與預警行動
6.2.1 預警分級
6.2.1.1 一級預警
6.2.1.2 二級預警
6.2.1.3 三級預警
6.2.1.4 四級預警
6.2.2 預警發布
6.3預警行動
6.3.1 一級預警(紅色預警)
6.3.2 二級預警(橙色預警)
6.3.3 三級預警(黃色預警)
6.3.4 四級預警(藍色預警)
6.4 預警調整
6.5預警結束
6.5.1預警結束條件
6.5.2 預警結束程序
6.5.3 預警結束方式
七、應急響應
7.1 先期處置
7.2 響應啟動
7.3 響應行動
7.4 響應調整
7.5 響應結束
八、信息報告
8.1 報告渠道
8.1.1 預警階段
8.1.2 事件響應階段
8.2 報告內容
8.2.1 預警階段
8.2.2 事件響應階段
8.3 報告程序
8.3.1 預警行動階段
8.3.2 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響應階段
8.4 報告要求
九、后期處置
9.1 善后處置
9.2 保險理賠
9.3 事件調查
9.4 總結評估
十、應急保障
10.1 應急隊伍
10.2 應急物資與裝備
10.3 應急電源
10.4 備用調度
10.5 通信與信息
10.6 技術保障
10.7 經費
10.8 其他
10.8.1運輸保障
10.8.2治安保障
10.8.3醫療保障
10.8.4后勤保障
十一、培訓和演練
11.1 培訓
11.2 演練
十二、附則
12.1 預案備案
12.2 預案修訂
12.3 制定與解釋
12.4 預案實施
十三、附件
13.1 有關應急機構或人員聯系方式
13.2 規范化格式文本
13.3 相關應急預案
一、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正確、高效、快速地處置盤錦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及其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保障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可靠供電,保證盤錦供電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1.2.1國家、政府部門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電網調度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2指導、參考、引用文件和材料
《國家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
1.3 適用范圍
本規范適用于盤錦電網調度系統應對和處理因電力生產嚴重故障、電力設施(包括電網運行必需的工作場所、通信、自動化、信息網絡、調度指揮場所等)遭受嚴重破壞、重大自然災害、電力供應持續危機等對盤錦市安全和社會穩定構成或可能構成重大影響和嚴重威脅的各類大面積停電事件。
二、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調度系統安全管理,啟動事故預警機制,落實事故預防和隱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電力生產事故發生;在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中突出對大面積停電事件的預防和控制;開展大面積停電恢復控制研究,制定科學有效的電網恢復預案;開展有針對性的聯合反事故演習,提高應急處置大面積停電等事件的能力。
(二)在遼寧省電力公司電網應急指揮機構和電力調度機構的指揮和協調下,在公司處置大面積停電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積極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按照“統一調度、分級管理”的原則建立事故應急處理體系。在省電力公司的指揮和協調下,在公司處置大面積停電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負責管轄范圍內大面積停電事件的處置。
(四)在電網事故處理和控制中,將保證盤錦電網主網架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種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圍進一步擴大,防止發生系統性崩潰和瓦解。在電網恢復中,優先保證重要發電廠廠用電源、重要輸變電設備恢復,提高整個系統主干網架恢復速度。在供電恢復中,優先考慮對重點地區、重要部門、重要用戶恢復供電,盡快恢復社會正常秩序。
三、事件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危險源分析
盤錦供電公司供電服務區域為4071平方公里,受地形地質構造復雜和全球氣候變暖的影響,經營區域內各類自然災害頻繁發生,造成電網設施設備大范圍損毀,可能導致電網大面積停電。
盤錦供電公司電網由于外力破壞、盜竊盜割電力設施問題突出,運行維護人員誤操作或調度值班員處置不當等也可能導致電網大面積停電。
野蠻施工、非法侵入、恐怖襲擊等外力破壞或重大社會安全事件引發的電網設施損毀有可能導致電網大面積停電。
3.2 危害程度分析
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在嚴重破壞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和社會形象的同時,對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基礎設施造成巨大影響,可能導致交通、通信癱瘓,水、氣、煤、油等供應中斷,嚴重影響經濟建設、人民生活,甚至對社會安定、地方乃至國家安全造成極大威脅。
四、事件分級
根據盤錦電網大面積停電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將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級。
4.1 特別重大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公司特別重大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
(1)造成盤錦電網減供負荷60%以上;
(2)造成居民停電用戶數達到城市供電總用戶數70%以上;
(3)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根據電網大面積停電危害程度、搶修恢復能力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研究確定為特別重大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
4.2 重大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公司重大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
(1)造成盤錦電網減供負荷40%以上60%以下;
(2)造成居民停電用戶數達到60%以上;
(3)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根據電網大面積停電危害程度、搶修恢復能力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研究確定為重大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
4.3 較大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公司較大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
(1)造成盤錦電網減供負荷20%以上40%以下;
(2)造成居民停電用戶數達到城市供電用房總數40%以上;
(3)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根據電網大面積停電危害程度、搶修恢復能力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研究確定為較大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
4.4 一般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公司一般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
(1)造成盤錦電網減供負荷15%以上20%以下;
(2)造成居民停電用戶數達到城市供電總用戶數30%以上;
(3)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根據電網大面積停電危害程度、搶修恢復能力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研究確定為一般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
五、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5.1 應急指揮機構
5.1.1 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領導小組及辦公室
組長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員)擔任。
成員由辦公室、發展策劃部、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安全監察部、生產部、營銷部、農電部、基建部、信息通信中心、物流服務分中心、調度中心等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監部,負責人由安全監察部主任擔任,成員由安監部、調度中心、辦公室、生產部、營銷部、農電部、基建部、物流服務分中心、信息通信中心等部門(單位)人員組成。
5.1.2 所屬各單位應急指揮機構
所屬各單位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領導小組組成參照公司確定,成員名單和聯系方式上報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5.2 應急指揮機構職責
5.2.1 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職責
5.2.1.1 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1)接受遼寧省電力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統一組織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搶險救援、搶修恢復工作,落實其重大決策和部署;
(2)組織領導公司電網突發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工作;
(3)接受地方政府領導,組織力量積極參加社會應急救援工作;
(4)決定啟動、調整和終止本單位突發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
(5)組織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先期處置;
(6)負責向遼寧省電力公司報送應急信息,向社會披露應急相關信息,向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報告應急相關情況;
(7)根據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工作的需要,向地方政府提出援助請求。
5.2.1.2 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落實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領導小組部署的各項任務;
(2)收集并匯總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信息,分析研判并報告;
(3)協調公司各專業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負責與遼寧省電力公司、地方政府相關部門溝通,匯報相關應急工作;
(5)協助披露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相關信息。
5.2.2 公司有關部門職責
(1)安全監察部:牽頭組建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落實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各項指示要求,組織開展應急值班,與政府相關部門溝通協調,接收、分析、報送事件信息,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并負責應急處置過程中安全監督和管理工作;
(2)調度中心:負責電網調度工作。
(3)辦公室:負責公司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新聞應急處置、媒體應對、信息發布、輿情引導和監測,配合政府開展社會維穩工作。
(4)生產部:負責組織電網設施設備搶修恢復工作。
(5)營銷部:負責組織客戶恢復供電和支援客戶應急發電設備的調配工作。
(6)基建部:負責組織基建施工力量參加搶險救援、搶修恢復工作。
(7)農電部:負責組織農網設施設備搶修恢復工作。
(8)物流服務分中心:負責應急物資供應及運輸工作。
(9)公司本部其他部門做好職責范圍內相關應急工作,完成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5.2.3所屬各單位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接受盤錦供電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落實其布置的各項工作;
(2)組織領導本單位經營區域內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工作;
(3)接受地方政府領導,組織力量積極參加社會應急救援工作;
(4)決定啟動、調整和終止本單位應急響應;
(5)組織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先期處置;
(6)負責向盤錦供電公司應急辦報送應急信息。
六、預防與預警
6.1 風險監測
6.1.1 負責部門
公司職能部門及應急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負責各自責任范圍內的電網大面積停電風險的監測工作。
6.1.2 監測手段
在風險監測中,可通過以下方式獲取風險預警信息:
(1)在自然災害多發期,應加強與氣象、水利、地震等政府部門聯系,加強對氣象、洪水、地震等災害的監測;利用雷電定位等預報監測系統、防災減災信息系統,對災害進行預測分析;
(2)加強對重要電力設備設施運行情況的監測以及電網設施設備巡查;加強電網調度運行,通過潮流計算分析,掌握電網運行風險;
(3)公司本部各職能部門、應急辦應與氣象、水情、海洋、地震、國土、衛生等政府有關部門建立相應的社會安全事件、自然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聯動機制,實現相關災情、險情等信息的實時共享;
(4)電網調度加強電網運行信息監控,及時上報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領導小組及辦公室;
(5)在迎峰度夏(冬)等電網負荷高峰和重要活動保電前,組織開展電網安全性評價和其它形式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隱患。
6.1.3 報告程序
公司所屬各單位發現、獲得電網大面積停電風險預警信息后,及時報告公司有關職能管理部門和應急辦。
6.2 預警發布與預警行動
6.2.1 預警分級
根據可能導致的電網大面積停電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將盤錦供電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預警級別由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6.2.1.1 一級預警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發布一級預警:
(1)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或盤錦供電公司發布電網大面積停電一級預警的;
(2)經公司相關部門綜合分析,可能發生特別重大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
(3)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領導小組根據電網大面積停電風險監控情況、可能危害程度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經研究需要發布一級預警的。
6.2.1.2 二級預警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發布二級預警:
(1)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或盤錦供電公司發布電網大面積停電二級預警的;
(2)經公司相關部門綜合分析,可能發生重大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
(3)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領導小組根據電網大面積停電風險監控情況、可能危害程度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經研究需要發布二級預警的。
6.2.1.3 三級預警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發布三級預警:
(1)盤錦供電公司發布電網大面積停電三級預警的;
(2)經公司相關部門綜合分析,可能發生較大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
(3)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領導小組根據電網大面積停電風險監控情況、可能危害程度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經研究需要發布三級預警。
6.2.1.4 四級預警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發布四級預警:
(1)盤錦供電公司發布電網大面積停電四級預警的;
(2)經公司相關部門綜合分析,可能發生一般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者的;
(3)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領導小組根據電網大面積停電風險監控情況、可能危害程度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經研究需要發布四級預警的。
6.2.2 預警發布
(1)相關職能部門綜合分析電網運行風險,提出盤錦供電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預警建議,報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領導小組批準,由公司應急辦發布。
(2)公司應急辦接到上報的電網大面積停電信息以及省公司發布的電網大面積停電預警通知后,立即匯總相關信息,分析研究,提出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預警建議,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后發布。
(3)電網大面積停電預警信息內容包括危險源提示、預警級別、預警期、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等。
(4)預警信息由公司應急辦通過短信平臺、公司網站主頁、應急管理系統等固定方式及時發布。
6.3預警行動
6.3.1 一級預警(紅色預警)
(1)公司主要領導、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和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到崗到位,組成現場指揮部。應急辦組織開展應急值班。應急指揮搶修車輛和應急搶險、搶修隊伍集結,進入臨戰狀態。
(2)總值班室、調度中心及公司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關注預警事件的發展趨勢,及時收集電網運行、發電信息、自來水及電煤供應等信息上報省公司應急辦,公司應急辦根據事態發展變化及時向盤錦供電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匯報。
(3)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領導小組及時組織有關專家進行會商和評估,預測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及對電網的破壞可能程度,提出預防和處置意見。
(4)加強與政府相關部門的溝通,及時了解、報告事件信息。
(5)調度及時調整電網運行方式,按預案規定合理安排調度運行方式、采取有效預防措施,加強設備巡視、監測和值班等工作,應對可能出現的電網大面積停電事故,及時通報設備運行狀況。
(6)生產部負責(物資部配合)通知各生產運行單位根據預警情況有針對性地增加設備特巡,密切關注系統異常和變化。通知各相關單位做好電力應急裝備和儲備物資準備,保證可隨時調用。
(7)營銷部通知高危及重要用戶做好啟動應急預案和啟動自備應急保安電源的準備。95598客服熱線做好事故解釋準備工作。
(8)信通中心要加強設備運行監視,做好應急通信保障準備。
(9)新聞中心做好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
(10)公司所屬各單位主要領導、主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到崗值班。
6.3.2 二級預警(橙色預警)
(1)公司主管領導、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辦公室成員單位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到崗到位。
(2)總值班室及公司各有關部門、各單位應密切關注預警事件的發展趨勢,并將跟蹤情況及時報公司應急辦。
(3)由公司主管領導根據事態發展情況組織有關專家進行會商和評估,預測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及對電網的破壞可能程度,提出預防和處置的意見。
(4)加強與政府相關部門的溝通,及時了解、報告事件信息。
(5)調度及時調整電網運行方式,應對可能出現的電網大面積停電事故,并及時通報設備運行狀況。
(6)生產部(物資部配合)對電力應急裝備、儲備物資準備情況進行核查,準備是否充分、處于待命狀態。
(7)營銷部通知高危及重要用戶做好停電及啟動自備應急保安電源的準備。
(8)信通中心要做好應急通信保障的各項準備。
(9)各有關部門應按管理職責主動向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匯報事件發展變化趨勢和應急準備情況。
(10)公司所屬各單位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到崗值班。
(11)各生產運行單位根據預警情況有針對性地增加設備巡視次數,密切關注系統異常和變化。
6.3.3 三級預警(黃色預警)
(1)公司副總工程師、應急辦成員單位主要領導和相關管理人員到崗到位;調度中心、信通中心、變電運行工區等有值班任務的部門負責人到崗值班,其他有關部門人員待命。
(2)總值班室、所屬各單位應繼續關注預警事件的發展趨勢,并將跟蹤情況及時報公司應急辦。
(3)必要時,按應急領導小組批示,由副總工程師組織有關專家進行會商和評估,預測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及對電網的破壞可能程度,提出預防和處置的建議。
(4)調度應根據時間變化趨勢和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調整電網運行方式,應對可能出現的電網大面積停電事故。
(5)生產部做好應急搶修隊伍的組織及搶險準備,會同物資供應部門做好電力應急搶險裝備和儲備物資的準備。
(6)營銷部通知高危及重要用戶做好啟動自備應急保安電源的準備。
(7)公司所屬各單位主管領導到崗值班。相關單位領導及搶修等人員待命。
6.3.4 四級預警(藍色預警)
(1)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到崗到位。
(2)總值班室及公司各有關部門、各單位應密切關注預警事件的發展趨勢,并將跟蹤情況及時報公司應急辦公室。
(3)調度及時調整電網運行方式,應對可能出現的電網大面積停電事故。督促相關發電廠加強設備巡檢和維護,按照相關預案和要求調整機組出力,做好非正常運行的準備并及時通報設備運行狀況。
(4)生產部(物資供應公司配合)對電力應急裝備、儲備物資準備情況進行核查,準備是否充分、處于待命狀態。公司搶修車輛由公司應急辦統一調配。
(5)營銷部要督促各單位通知高危及重要用戶做好停電及啟動自備應急保安電源的準備。
(6)信通中心要做好應急通信保障的各項準備。
(7)各有關部門應按管理職責主動向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匯報事件發展變化趨勢和應急準備情況。
(8)公司所屬各單位主要領導、主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到崗值班。應急搶險、搶修隊伍在家待命,并保證能立即集結。
(9)各生產運行單位根據預警情況有針對性地增加設備巡視次數,密切關注系統異常和變化。
6.4 預警調整
公司應急辦根據預警階段電網運行及電力供應趨勢,預警行動效果,提出對預警級別調整的建議,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后發布。
6.5預警結束
6.5.1預警結束條件
當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或盤錦供電公司發布預警結束通知或經過預警行動,事態發展已經得到控制且不滿足預警條件時,可以結束預警。
6.5.2 預警結束程序
公司應急辦根據收集的相關信息,及時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匯報,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結束條件決定預警結束。
6.5.3 預警結束方式
公司應急辦根據公司應急領導小組預警結束命令,發布預警結束通知。
圖1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預警流程(略)
七、應急響應
7.1 先期處置
(1)各級調度、所屬各單位立即開展電網事故調度處理,迅速開展電網設施設備搶修工作,盡量縮小和減輕事故影響,全面了解事件情況,及時報送相關信息;
(2)公司各有關職能部門、應急辦密切關注事件發展態勢,掌握所屬各單位先期處置效果; 督促做好重要用戶應急供電工作;
(3)公司調度中心及時調整電網運行方式,保證電網安全。
7.2 響應啟動
(1)所屬各單位根據電網大面積停電實際情況啟動本單位應急響應,應立即向公司應急辦報告。
(2)公司應急辦接到相關報告后,立即會同相關部門,了解相關信息,分析研究,根據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提出對事件的定級建議,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經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啟動相應等級應急響應。
7.3 響應行動
7.3.1 公司響應行動
(1)電網大面積停電處置領導小組領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2)應急辦啟動應急值班,開展信息匯總、分析、報送工作,及時向電網大面積停電處置領導小組匯報。
(3)應急辦與政府有關部門聯系溝通,定時匯報相關情況。
(4)各工作組按照處置原則和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7.3.2 所屬單位響應行動
開展應急值班,按照本預案處置原則及本單位現場處置方案開展應急救援、搶修恢復和信息報送工作。
7.4 響應調整
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處置領導小組根據事件危害程度、救援恢復能力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按照事件分級條件,決定是否調整事件響應級別。
7.5 響應結束
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由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終止事件響應,并發布終止命令。
(1)電網主干網架基本恢復正常接線方式,電網運行參數保持在穩定限額之內,主要發電廠機組運行穩定;
(2)停電負荷恢復90%以上;
(3)重要變電站、用戶及影響較大的公共設施、企業恢復供電。
(4)無其他對電網安全穩定存在重大影響或嚴重威脅的各類事件。
圖2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流程(略)
八、信息報告
8.1 報告渠道
8.1.1 預警階段
公司應急辦向省公司應急辦報告;生產、調度等管理部門向公司有關職能部門報告。
8.1.2 事件響應階段
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領導小組向省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領導小組報告;相關職能部門向公司職能部門對口報告。
8.2 報告內容
8.2.1 預警階段
向省公司報告預警發布和預警結束情況;電網運行情況、電網設施設備受損情況、已造成的減負荷情況、停電影響的重要用戶、已采取的措施、事態發展情況等信息。
8.2.2 事件響應階段
(1)向公司報告啟動、調整和終止事件應急響應情況;
(2)向公司報告電網設施設備受損、電網運行、搶險救援、次生災害、人員傷亡情況,對電網、用戶的影響,已經采取的措施及事件發展趨勢;
(3)向公司報告應急隊伍、應急物資、應急裝備需求等信息;
(4)向省公司應急辦、盤錦市經信委報告以下基本情況:事件信息來源、時間、地點、基本經過、影響范圍、已造成后果、初步原因和性質、事件發展趨勢和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信息報告人員的聯系方式等。
8.3 報告程序
8.3.1 預警行動階段
向省公司調通中心等職能部門匯報專業信息,向公司應急辦匯報綜合信息。
8.3.2 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響應階段
(1)向省公司有關職能部門匯報專業信息,向省公司應急辦報告綜合信息;
(2)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相關規定,經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處置領導小組批準向省公司應急辦、盤錦市經信委等政府部門報告綜合信息,各職能部門將專業信息報省公司和市政府各相關對口部門。
8.4 報告要求
(1)發生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后,應按照有關規定立即上報;
(2)向省公司和政府及相關部門匯報信息,必須做到數據源唯一、數據正確;
(3)收到重大及以上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報告后,公司應急辦、相關部門應立即核實,向公司領導匯報;應急辦履行相關手續后立即向省公司應急辦、市經信委報告;
(4)預警響應階段執行每天一次定點零報告制度;
(5)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響應階段執行每天兩次定點零報告制度;
(6)根據省公司臨時要求,完成相關信息報送;
(7)根據市政府各主管部門的臨時要求,完成相關信息報送。
九、后期處置
9.1 善后處置
(1)貫徹“考慮全局、突出重點”原則,對善后處理、恢復重建工作進行規劃和部署,制定搶修恢復方案。
(2)認真開展設備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避免次生事故的發生,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
(3)整理受損電網設施、設備資料,做好相關設備記錄、圖紙的更新,加快搶修恢復速度,提高搶修恢復質量,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秩序。
9.2 保險理賠
各有關單位及時核實、統計設備損失情況,經相關部門核實后,由財務部牽頭按保險公司相關保險條款索賠。
9.3 事件調查
盤錦電網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之后,根據分級水平和嚴重程度由電監會、國家電網公司、東北電網公司、遼寧省電力公司、地方政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盤錦供電公司配合調查組工作,事件調查應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客觀、公正、準確、及時地查清事件原因、發生過程、恢復情況、事件損失、事故責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責任處理意見。
9.4 總結評估
公司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結束后,應急辦對使用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救援處置過程進行全面地總結、評估,找出不足并明確改進方向,及時對應急預案的不足之處予以修訂。
十、應急保障
10.1 應急隊伍
各供電分公司、送電工區、修試工區等基層單位應建立固定的檢修和搶修專業隊伍,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調遣,負責保電、供電搶修工作。
盤錦供電公司、各供電分公司在保證正常生產運作的同時,完善搶修隊伍的配備,加強事故救援隊伍建設,通過日常技能培訓和模擬演練等手段提高各類人員的業務素質、技術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聘請電力生產、管理、科研、安監等方面的專家,組織研究應急處理方案,發現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意見。
10.2 應急物資與裝備
盤錦供電公司、縣(區)供電公司在積極利用現有裝備的基礎上,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事故搶險和應急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和裝備。各應急指揮機構應掌握各專業的應急救援物資和裝備的儲備情況,并保證救援裝備始終處在隨時可正常使用的狀態。
10.3 應急電源
公司加強應急電源系統建設,配備不同類型、不同容量應急電源車、應急發電機等;并加強應急電源的日常維護和保養,保證應急電源可以立即投入使用。
10.4 備用調度
加強盤錦電網備用調度系統的建設,做好興隆臺變備用調度系統的管理和運維,保證緊急時刻備用調度能順利啟用。
10.5 通信與信息
盤錦供電公司各級調度通訊系統要保證系統微波、光纖、郵電外線、直通電力程控、載波等多種通訊方式的暢通無阻,及時準確傳達上級和電力公司指揮部的各項命令。
盤錦供電公司信息負責保證公司信息平臺正常運行,確保各項數據安全。調度中心負責SCADA系統正常運行,確保相關數據正確。
各級指揮部門、搶險救災部門應保證通訊備用電源的充足。
10.6 技術保障
(1)開展大電網理論和技術研究,采用新技術、新裝備提高電力系統安全穩定控制水平。加強電網建設和改造,強化電網結構,提高電網安全運行水平。開展電網大面積停電恢復控制研究,統籌考慮電網恢復方案和恢復策略。
(2)加強電力應急理論和技術的研究,提高電網大面積停電監測與預防能力,進一步提高電網企業的應急管理水平。
(3)加強應急指揮中心和應急平臺建設,依托調度自動化及管理信息系統,實現應急信息的交換與共享。
10.7 經費
各單位應急專項經費由盤錦供電公司統一安排,用于應急體系建設、應急指揮中心建設和維護、應急搶修隊伍建設、應急物資和裝備采購。
10.8 其他
10.8.1運輸保障
各基層單位必須備有車輛日夜備用。緊急狀態下,所有車輛均歸基層應急機構統一調度。
10.8.2治安保障
治安保衛工作由保衛部門負責。為保證應急措施的順利實施,保衛系統應加強治安管理力度,加強防范措施。制定專門的工作方案,嚴格按治安保衛條例執行。相關人員應加強值班巡邏,配合、協助搶險工作的順利進行。
10.8.3醫療保障
依靠地方的醫療衛生救援系統,加快對受傷人員的搶救。
10.8.4后勤保障
后勤服務中心準備必要的住宿點及生活必需品,以保證值守人員和搶險人員、搶修人員晝夜住宿及生活之需。
備足必需的防雨、防汛、防凍以及穿、用、應急照明等后勤物資,以保證可能發生的臨時急需之用。
十一、培訓和演練
11.1 培訓
盤錦供電公司、各供電分公司應認真組織員工對應急預案的學習和演練,并通過專業人員的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救援的業務知識水平。
11.2 演練
應急機構至少每年協調組織一次公司范圍的大面積停電聯合演練,著重加強公司各部門間以及電網、相關電廠和重要用戶間的協調應急能力。各供電分公司應根據自身特點,每年組織本公司范圍內的應急演練,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十二、 附則
12.1 預案備案
本預案報市經信委、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備案。
12.2 預案修訂
根據應急相關法律的制定和修訂以及管理體制變化,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對本預案進行補充、完善,修訂期限原則為2年。
12.3 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盤錦供電公司負責制定和解釋。
12.4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十三、附件
13.1 有關應急機構或人員聯系方式
(1)公司應急組織機構(略)
(2)公司應急領導小組人員及聯系方式(略)
(3)公司應急辦聯系方式(略)
(4)公司應急值班電話(略)
(5)遼寧省電力公司、盤錦市政府部門及電力監管機構聯系方式(略)
13.2 規范化格式文本
13.2.1 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報告(略)
13.2.2 應急發電設備調集情況(略)
13.2.3高危客戶、重要用戶停電及應急供電情況(略)
13.2.4變電站停運及恢復情況(略)
13.2.5輸電線路停運及恢復情況(略)
13.2.6 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影響公司城區供電及恢復情況(略)
13.3 相關應急預案
與本預案相關或相銜接的應急預案包括《盤錦供電公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相關專項預案以及所屬各單位的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和相關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