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此文件廢止)盤政辦發〔2016〕60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綜合執法局關于城區機動車停車場建設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6-04-26 | |
主 題 詞: |
(此文件廢止)盤政辦發〔2016〕60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綜合執法局關于城區機動車停車場建設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綜合執法局《關于城區機動車停車場建設管理實施方案》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4月22日
關于城區機動車停車場建設管理實施方案
盤錦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為深化創建全國文明城,打造“全域旅游”城市,落實《盤錦市城區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要求,進一步推動城區停車場建設管理工作,緩解城區日益突出的停車設施供需矛盾和解決停車秩序混亂問題,促進機動車有序停放,確保交通順暢,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惠民便民”的理念,按照“規劃統籌、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嚴格監管”的原則,通過規范整改、配套興建、資源共享等措施,推進停車設施規劃建設,提高停車管理水平,緩解城區停車難和停車秩序混亂問題,達到“減阻滯、治擁堵、保暢通”目標,提升市民滿意度,引導綠色通行,發展智慧交通,促進智慧城市建設。
二、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按照“兩年強力推進,五年全面改觀”的要求,堅持“超前規劃、合理建設、分期推進、共同參與”的工作方式。創新模式,完善機制,全面推進城區停車設施建設經營產業化、管理規范化、監管智能化,形成以規范整改現有停車場為主體、共享社會公共停車場資源為補充、路側停車泊位為調節輔助的靜態交通體系,倡導免費停車,引導綠色出行,構建城區停車設施有序建設與管理的良好格局。
(二)具體目標
1.近期目標(2016年5月—2017年12月)。重點解決雙臺子區、興隆臺區(含遼河油田礦區)范圍內商業繁華區、集貿市場、火車站、汽車站周邊街路停車難和停車秩序混亂問題。重點解決步行街、鉆井市場、雙臺子商業城、渤海路、東風市場、興隆二百周邊以及油田大商新瑪特、興隆四百等區域停車混亂阻礙交通等問題。
2.中期目標(2018年1月—2019年12月)。構建以規范整改現有停車場為主體、共享社會公共停車場資源為補充、路側停車泊位為調節輔助的靜態交通體系。
3.遠期目標(2020年后)。以科技創新為前沿,本著“先地上、后地下”的原則,發展立體式停車。
三、工作原則
(一)科學規劃,整合資源。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合理布局、節約用地、適度超前規劃,堅持規劃、建設、管理協調推進,注重整合、統籌、優化各類資源,有序推進城區停車設施的規劃建設。
(二)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倡導公益性停車,運用市場杠桿調節靜態車輛流動速度,引入社會資本投入停車設施建設。按照市場運作、自主經營和“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實行投資、建設、經營、管理一體化,強化政策扶持和激勵引導作用,形成多渠道建設、多元化投資、規模化經營的停車產業化格局。
(三)市級統籌,共同參與。堅持全市統一規劃、統一政策、統一標準,項目實施由市級統一規范管理,市、區相關部門配合,社會各界共同參與,充分調動各類停車設施建設主體的積極性,鼓勵引導現有停車泊位資源共享,深挖容納停車泊位潛能。
(四)健全機制,規范管理。按照“統一管理,協調一致”的要求,建立城區停車設施現代化信息管理平臺,完善日常管理工作機制,提高停車資源利用效率,實現整體、規范、有序管理。
四、工作內容
(一)出臺總體規劃和詳細性規劃
1.按照機動車停車場和停車泊位進行類別劃分:
一是公益類:主要指機關、醫院、學校、企業等臨街企事業單位的停車場和路側非收費停車泊位。該類停車場要充分保障其公益性,實現適度對外開放、資源共享。
二是收費類:主要指服務于各類商務辦公和商業經營場所、向社會開放的收費性停車場、路側收費性停車泊位等。該類停車場以社會投資為主體,重點布局在中心城區的商業區、集貿市場、火車站、汽車站。
2.針對收費管理的機動車停車場和路側停車泊位價格進行地段劃分:一是中心城區的商業區、集貿市場、火車站、汽車站為一類地段;二是學校、醫院為二類地段;三是住宅小區周邊為三類地段;四是城市周邊區域為四類地段。
通過類別和價格區段的劃分,制定近期和中期停車管理規劃,逐條街路制定詳細性規劃,并在運行過程中堅持中心城區“逐步遞減”的原則,通過規劃控制實現車輛流動性增強和交通順暢的目的,真正做到還路于民。
(二)運行實施
城區停車設施的規劃建設管理按照“規范配建、擴容改造、創新統籌”的方式,整體推進,因地制宜、逐步實施。
1.建設運營:發揮市場主體作用,吸引社會資本參與。
一是路側停車泊位設施:對需要價格作為調節杠桿的擁堵路段,采用招投標模式,由中標單位自主投資、建設和經營,執行規定的收費標準和建設標準。
二是配建臨街停車場:臨街機關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停車場地資源自主投資或引進社會資本合作建設,自主或委托專業公司經營管理。停車泊位資源納入全市停車管理信息系統統一管理。
三是城市公共用地可采用融資模式引進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投資者經營一定期限后由政府收回。
四是深挖停車資源,發展立體停車模式。對現有地下停車場改變使用用途,責令產權單位進行恢復改造。對正在營運的地下停車場進行規范管理,并納入全市停車管理信息系統。對具備條件的地段和區域,鼓勵社會投資建設停車樓等立體停車設施。
2.政府引導監管。由停車場管理主管部門負責制定統一的停車設施專項規劃和建設實施計劃,制定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和鼓勵停車設施建設的政策措施,建立統一的停車信息化管理平臺和智能誘導系統。動員各類建設主體,分階段分年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和協調停車資源開放共享。
3.專項經費管理,按照收支“兩條線”原則,對停車場以及停車泊位公開招投標收取的資金,按照一定比例列入全市停車場管理專項資金,用于全市停車場管理改造等費用支出。
五、實施步驟及措施
(一)試點與維護階段(2016年—2017年)。此階段為公共停車設施建設管理起步推進階段。一是面向社會宣傳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制定并實施中心城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和建設計劃,出臺扶持性政策文件;制定機動車停車場和停車泊位配建標準。二是建立城區停車資源信息化管理平臺和智能誘導系統。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車輛泊位對外開放。三是重點解決中心城區,特別是興隆臺區和雙臺子區商業繁華區域的停車難問題。以步行街和鉆井市場周邊為試點,借鑒興二街解決占道經營管理模式經驗,挖掘現有停車資源,引入資質合格、整合能力強、實力雄厚的物業公司,探索社會投資、物業化管理、政府監管的工作模式,試點期間收取費用的20%上繳財政。待試點成功后,在兩區選址采取招投標方式予以推廣。管理過程中,通過價格杠桿調節停車秩序,在鼓勵免費停車的基礎上,針對車輛繁華地段采取短時免費,長時加倍收費的階梯式計費方式,加強車輛停放的流動性,減少靜態停車飽和量,增加區間動態行車數量。
(二)建設攻堅階段(2018年—2019年)。此階段為公共停車需求滿足階段。針對新開發項目的停車需求,通過提高停車場和停車泊位配建標準,由中心城區商業繁華區向外圍擴展,重點解決學校、醫院、老舊小區、學區房周邊區域停車難問題。攻堅階段達到需求目標。通過實施中心城區公共停車設施建設計劃,基本解決現有停車供需矛盾。制定全域停車設施建設計劃,深挖停車資源,以倡導免費停車為前提,逐步緩解老舊小區配建車位不到位,學區房停車位緊張以及占道停車等問題。構建科學合理的城區停車設施體系和高效的停車資源調度管理系統,推動停車設施建設管理產業化發展。
(三)鞏固引導階段(2020年)。此階段為公共停車需求管理階段。一是結合中心城區功能,通過價格調節杠桿作用,逐步引導和控制中心城區機動車停車需求。為符合城市發展需要,逐步遞減路側停車泊位數量。在中心城區停車場飽和的前提下,結合地域實際情況發展立體化停車。二是推進停車設施建設向外圍區域轉移,滿足城市交通發展需要;結合城市公共交通系統同步新建和完善規模化換乘配套停車設施,促進城市公交化出行、綠色出行。
六、組織保障
停車設施建設管理由市政府統一組織領導,建立統一、協調、高效、權威的工作體系,停車管理辦公室設在市綜合執法局,負責組織轄區內公共停車設施建設計劃的落實、日常監管及建設備案工作,負責城區停車信息管理平臺和智能誘導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各相關責任單位按照《盤錦市城區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試行)》的職責分工,配合落實城區機動車停車場建設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