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6〕110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賦予區縣經濟區市級同等行政職權工作方案任務分解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6-07-28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6〕110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賦予區縣經濟區市級同等行政職權工作方案任務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盤錦市賦予區縣經濟區市級同等行政職權工作方案〉任務分解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7月27日
《盤錦市賦予區縣經濟區市級同等行政職權工作方案》任務分解方案
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要求,現就《盤錦市賦予區縣經濟區市級同等行政職權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制定任務分解方案如下:
一、取消審批事項及市級權力下沉相關內容
1.取消一批審批事項。依法取消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束縛企業生產經營、影響就業創業的行政審批事項。
牽頭領導:
牽頭單位:市編辦、市法制辦
配合單位:市直相關部門,區縣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6年7月底前
2.全面下沉市級行政權力。將《市政府部門權責清單》中市直部門擁有而區縣、經濟區沒有,但區縣、經濟區能夠代替市直部門行使的職權全部賦予區縣、經濟區。主要包括投資審批、工程建設、重點行業許可、社會事業管理等方面的職權。
牽頭領導:
牽頭單位:市編辦、市法制辦
配合單位:市直相關部門
完成時限:2016年7月底前
二、相關保障措施
3.設置區縣、經濟區審批專用分章和非審批類事項辦理專用分章。由市直賦權部門刻制“XX部門行政審批專用章(1)—(6)”(用于審批事項辦理)和“XX部門非審批類事項辦理專用章(1)—(6)”(用于非審批類事項辦理)。分章(1)—(6)分屬雙臺子區、興隆臺區、大洼區、盤山縣、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直賦權部門要將經法定程序刻制的專用分章送區縣政府、經濟區管委會,由區縣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分送區縣直、經濟區管委會相關部門管理、啟用。
牽頭領導:
牽頭單位:市直各賦權部門
完成時限:《工作方案》下發后15個工作日內
4.擬定《專用分章使用說明》。市直賦權部門圍繞賦權事項擬定《專用分章使用說明》,明確所刻制專用分章的使用范圍、規范用權的相關要求等內容,并將《專用分章使用說明》報市編辦。
牽頭領導:
牽頭單位:市直各賦權部門
完成時限:《工作方案》下發后7個工作日內
5.在審批專用分章設置方面,待市行政審批局成立后,由市行政審批局刻制“盤錦市行政審批局審批專用章(1)—(6)”。將審批權劃轉至市行政審批局的市直部門審批專用分章收回并封存,區縣、經濟區統一使用市行政審批局刻制的審批專用分章。
牽頭領導:
牽頭單位:市行管辦、審批權劃轉至市行政審批局的市直部門
完成時限:市行政審批局成立后15個工作日內
6.完成市級下沉權力交接工作。市編辦協調市直賦權部門完成同區縣、經濟區的權力交接工作。在未完成權力交接、啟用專用分章之前,保持現有事項辦理方式和辦理流程不變。
牽頭領導:
牽頭單位:市編辦
配合單位:市直各賦權部門,區縣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工作方案》下發后15個工作日內
7.賦予區縣、經濟區文件閱覽方面相應權力。對于省政府發至市政府的文件,由市政府辦公室在嚴格遵守保密要求的基礎上,通過網上辦公平臺等方式直接轉至區縣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對于省直部門直接發至市直部門的文件,由市直部門分送區縣政府及相關區縣直部門、經濟區管委會。各區縣、經濟區比照省對市提出的要求,認真執行相關文件規定,同時將貫徹落實情況反饋至市政府及市直相關部門。
牽頭領導:
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市直各賦權部門,區縣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長期推進
8.協調省直部門為區縣、經濟區開設端口。由市直賦權部門協調省直對口部門為區縣、經濟區開設端口,實現端口下移,方便基層辦理業務。
牽頭領導:相關分管副市長
牽頭單位:市直相關部門
配合單位:區縣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根據工作需要及時推進
9.加強培訓指導。由市直賦權部門設置賦權后的培訓指導期,在培訓指導期內,做好對接權部門的“傳、幫、帶”工作,提升區縣、經濟區接權能力;對于個別專業性較強的工作,由市直賦權部門進行“代辦”、“幫辦”,防止出現“權力懸空”現象。
牽頭領導:各分管副市長
牽頭單位:市直各賦權部門
配合單位:區縣、經濟區接權部門
完成時限:賦權后1—3個月內(根據工作需要可適度延長)
10.嚴格監督管理。市縣兩級監察、督查部門(經濟區相關部門)加強對賦權工作推進和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消極應對、措施不力、進展緩慢的部門及人員進行及時糾正,嚴肅問責。
牽頭領導:
牽頭單位:市監察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區縣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長期推進
11.各區縣、經濟區要主動增強監管意識,制定出臺監管辦法,嚴格落實監管責任,構建事前預防、事中檢查、事后查處的全過程監管鏈條。
牽頭單位:區縣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長期推進
三、工作要求
12.加強組織領導。市直相關部門,各區縣政府、經濟區管委會要深刻認識此次賦權工作的重大意義,摒棄部門利益,服從改革大局,建立“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機制,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此次賦權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牽頭領導:
牽頭單位:市直相關部門,區縣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長期推進
13.密切協調配合。市直各部門、區縣(經濟區)之間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研究解決改革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各區縣、經濟區要及時總結接權用權方面的成功經驗做法,加強橫向交流,形成全市“一盤棋”共推改革的工作格局。
牽頭領導:
牽頭單位:市直相關部門,區縣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長期推進
14.規范權力運行。各區縣、經濟區要推進承接的全部審批事項進駐本級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實現集中辦理;要積極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加快建立本地區行政審批局;要積極推進網上審批進程,逐步實現全部審批事項網上審批;要進一步規范審批程序,減少審批環節,切實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
牽頭單位:區縣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按照市、區縣(經濟區)工作部署適時推進
15.進一步明晰市縣兩級事權劃分。根據取消審批事項及向區縣、經濟區賦權情況,及時調整市、縣兩級相關部門“三定方案”和市、區縣(經濟區)《權責清單》,進一步將市直部門能夠下放的事權全部下放至區縣、經濟區,并結合市、區縣(經濟區)即將編制的《公共服務事項目錄》,進一步明確市縣兩級的職能定位和事權劃分。
牽頭領導:
牽頭單位:市編辦、區縣經濟區
配合單位:市、區縣(經濟區)相關部門
完成時限:按照市、區縣(經濟區)工作部署適時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