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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主題分類: 市政府辦文件
發文機關: 盤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標  題: 盤政辦發〔2017〕44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推動國資國企“四資聯動”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文字號: 發布日期: 2017-04-06
主 題 詞:

盤政辦發〔2017〕44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推動國資國企“四資聯動”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04-06 瀏覽次數:341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盤錦市推動國資國企“四資聯動”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4月5日       

 

盤錦市推動國資國企“四資聯動”改革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切實破除體制機制障礙,提高國有資源、資產、資本、資金(以下簡稱“四資”)等生產要素整合運用效率,有效發揮國資國企盤活資源、活躍經濟、服務發展功能,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和影響力,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根據“四個著力”“三個推進”要求,以市第七次黨代會精神為引領,搶抓國家大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入推進實施新一輪東北振興戰略和深化國資國企改革重要機遇,立足國際化視野,對標先進地區,進一步創新政府資源配置方式和投融資體制,依托國有集團公司,加快促進資源資產化、資產資本化、資本證券化“三化共振”,綜合運用市場和行政手段推進“四資聯動”,構建“大國資、大運作、大管控”的國資發展新格局,實現資源有償、資產盤活、資本升值、資金流動,提升國有資源配置效率,放大資源、資產經濟效益,為推進我市建設國際化中等發達城市提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市場為導向。樹立全市“一盤棋”思想,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深度挖掘政府掌控下的資源使用價值,以國有集團公司為平臺,促進資源聚合,優化資源配置,實現國有資源、資產充分利用。

  ——堅持以企業為主體。科學界定政府、企業權力邊界,確立企業市場主體地位,按照同一產業向“優勢企業”集中的原則,推動區域經營性國有資產深度聯合重組,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提升國有資產運營效率,提高國有資本聚集和轉化能力。

  ——堅持以效益為中心。轉變企業經營機制,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推進資產經營與資本運營有機融合,利用國內外兩種資源、兩個市場,運用多種投融資方式,借力多層次資本市場,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堅持積極穩妥推進。按照“摸清家底、分類整合、內促治理、外引資本、完善監管”的總體路徑,穩步推進改革,逐步構建科學、合理、規范的公共資源配置和運作長效機制,推動國有“四資”規范轉化、有序流動,實現“四資聯動”、高效運作。

  (三)工作目標

  充分發揮政府、部門、市場和企業等各方面作用,解決國有資源浪費、資產低效、資本缺位、資金分散等問題,探索形成一套具有地區特色的推動“資源轉化為資產、資產轉化為資本、資本轉化為資金”途徑,力爭經過3—5年的有效整合和持續運作,實現“四資聯動”新格局、新突破。

  ——建立健全產權管理、資源有償使用等各項制度,構建更加合理、高效的資源配置機制,實現資源向可經營性資產的有效轉化,力爭向企業劃轉資產1500億元以上,市場化配置資源能力明顯增強。

  ——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構建科學合理的集團管控模式,整合和高效利用各類資源,全面提升各集團公司資產經營和資本運營能力,促進資本向資金轉化,形成“四資”良性運轉機制。

  ——引入央企、民企、外企等戰略投資者,推進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股權多元化發展取得顯著成果,完成5家以上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放大國有資本功能,提高國有經濟活力,實現國資國企的跨越式發展。

  ——建立有效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運作機制,推動國有資本合理流動、有序進退、優化配置,全面提高國有資本利用效率和處置能力。盤活處置國有資產50億元以上,國有股權變現收益30億元以上,資本證券化水平顯著提高,爭取3—5家國有企業掛牌新三板或上市融資。

  ——建立更加符合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國有資產監管機制,實現國有資源統一儲備、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國有經濟布局結構不斷優化,國有資源配置效率顯著提高,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充分發揮。

  二、整合各類政府資源,推動國有資源資產化

  整合政府掌控下的自然資源、社會事業資源和經濟資源,深度挖掘資源價值,依托國有集團公司,探索改進資源配置方式,通過科學包裝、分類整合、引入市場機制等手段,著力把政府掌控的資源轉化為具有使用價值的資產,以市場化途徑實施運作,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一)系統梳理全市資源,建立公共資源動態管理機制

  1.全面摸清底數。開展公共資源清查工作,系統梳理現有政府配置公共資源的數量和范圍、各項資源產權歸屬、市場化配置等情況。重點對全市土地、海域、濕地、地熱等國有自然資源;住建、交通、水利、港口、衛計、文廣、旅發、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管理的城市基礎設施、水利設施以及道路、港口、醫療、文化旅游、行政辦公等社會事業資源;財政部門管理的政策性專項資金,各部門掌握的專利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以及多年沉淀下來的經營性國有資產等經濟資源進行全面梳理,明確資源底數。(牽頭單位: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農委、市水利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旅發委、市文廣局、市衛計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港口與口岸局、市土儲中心、市國資委,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7年9月30日)

  2.建立臺賬管理。創新管理方式,對各類資源情況實施規范管理,建立完善的資源申報、登記、調整制度,實現公共資源動態管理。(牽頭單位: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農委、市水利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旅發委、市文廣局、市衛計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港口與口岸局、市土儲中心、市國資委,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7年9月30日)

  (二)深度挖掘潛力,提升公共資源使用價值

  加大管理資源的價值研究,創造條件,激活資源,提升資源價值和資本潛能。

  3.加強自然資源價值研究。對于自然資源,建立明晰的產權制度,明確所有權、使用權等產權歸屬關系和權責,在政策允許的條件下,適度擴大部分自然資源使用權的出讓、轉讓、出租、擔保、入股等權能。加快完善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重點做好土地、鹽田、濕地、海域和水等資源的價值研究,完善自然資源及其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實現由價值向使用價值轉化,加強國有資源性資產管理。(牽頭單位: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農委、市水利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土儲中心,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7年9月30日)

  4.挖掘社會事業資源使用價值。對于社會事業資源(主要指非經營性國有資產),在政策允許的條件下,創新使用方式,探索通過有效組合、出租出借、委托經營、特許經營、冠名權有償使用、分類運營等方式實施盤活利用,將非經營性國有資產轉化為經營性國有資產。(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農委、市水利局、市旅發委、市文廣局、市衛計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港口與口岸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7年9月30日)

  5.做好經濟資源價值提升。對于經營性國有資產、無形資產等經濟資源,通過科學包裝、創新利用方式等措施提升價值。厘清權屬關系,做好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明晰資產價值。同時,做好企業存量資產的價值梳理,全面掌握經營性資產情況。(牽頭單位:市國資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各集團公司,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7年9月30日)

  6.發揮企業挖掘資源價值的主動性。各集團公司要結合企業發展定位,積極尋找公共資源,特別是要聯合相關部門深入挖掘目前政府擁有、控制或掌握的經營性、壟斷性或特許經營性的資源,通過市場化包裝、運作,釋放資源使用價值。(牽頭單位:各集團公司,配合單位:市直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7年9月30日)

  (三)推進公共資源整合,實施向國有集團公司劃轉

  打破部門限制,加強資產整合、盤活的前瞻布局和頂層設計,根據各類資源的市場屬性、經濟潛力和可操作的成熟程度,科學合理分類,分批次向各集團公司劃轉,實施企業化、市場化運作。

  7.分類實施劃轉。積極整合、盤活各類資產,進行有效分類和合理劃轉。對于與各產業集團關聯緊密的資源、資產,如旅游景區土地、農墾土地、葦場土地等資源、資產,要按照“主業相同、產業相近、行業相關、優勢互補”原則進行系統梳理,劃入關聯類集團公司實施資產運營;對與各產業集團關聯度不高的資產,劃入市國投集團集中運作,通過包裝整合、培育提升、出售變現等方式予以處置;對于可利用的財政政策性資金,依托市國投集團、金控集團平臺,探索資金金融化運作方式,在滿足基本財政目標的前提下,發揮財政資金的示范、杠桿作用,實現綜合效益最大化。對于暫不宜劃入各集團公司運作的資源資產,實行部門直接管理,待具備條件后向各集團公司劃轉。力爭自2017年起,每年向企業劃轉資產規模達到300億元以上,壯大企業資產規模,通過企業化運作處置實現資源、資產的有效利用。(牽頭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直相關部門、各集團公司,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完成時限:長期推進)

  8.創新劃轉方式。對政府機構、事業單位劃轉的國有資產,在采取無償劃轉的同時,積極研究通過作價入股、協議轉讓等有償方式實施劃轉。對尚未開發利用的資源、資產,如土地資源、水資源、海域資源等,在確權基礎上,探索通過使用權出讓、轉讓、租賃、授權經營等有償使用方式劃入集團公司。各集團公司要完善相關資質,具備承接資源、資產的市場主體資格。(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農委、市水利局、市海洋與漁業局,配合單位:市土儲中心、市公管辦、各集團公司,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完成時限:長期推進)

  9.確保劃轉資產權屬清晰。按照“歸屬清晰、權責明確、流轉順暢”原則,加強劃轉資產的產權管理。支持企業對劃入資產進行確權,完善相關手續,幫助企業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確保劃入資產達到評估入賬條件,充實企業有效資產。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要配合做好本區域內相關資源、資產的產權界定等工作。(牽頭單位:市國資委,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規劃局、市土儲中心、市公管辦等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完成時限:長期推進)

  三、提高資產運營能力,促進資產向資本轉化

  對標國內先進地區,創新集團公司管理體制機制,打造一批市場化資產承接主體,通過實施劃轉資產分類處置、提升企業運營能力、培育核心子公司增強盈利能力等手段有效開展資產經營,著力將國有資產轉化為可流通、可交易、能夠在市場運營中創造價值、增值的“資本”,靈活開展產權多元化改革,以存量吸引增量,實現資產資本化運作。

  (一)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培育資本運作主體

  完善企業管理制度,建立市場化運營機制,促進劃轉資產有效運作。

  10.大力推進公司制改革。以建立現代產權制度為核心,積極推進集團公司所屬全民所有制企業公司制改制,進一步優化國有企業組織制度,培育產權清晰、能夠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市場主體,為開展資本運作奠定基礎。(牽頭單位:市國資委,配合單位:原企業主管部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各集團公司,完成時限:2017年6月30日)

  11.健全法人治理結構。推進董事會建設,強化監事會職責,著力規范董事長、總經理行權行為,充分發揮董事會的決策作用、監事會的監督作用、經理層的經營管理作用、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快形成權責對等、運轉協調、有效制衡的國有企業決策、執行、監督機制,滿足進入資本市場要求。(牽頭單位:市國資委,配合單位:各集團公司,完成時限:2017年12月31日)

  12.提升集團管控能力。加強集團管控體系建設,合理確定管控模式和治理機制,重點建立財務、人力資源、組織、供應鏈、資產、內控等制度,形成內部約束有效、運行高效靈活的經營管理機制,提升企業規范化、集約化、精細化管理水平,促進資產和資本的順暢流動、有效配置。(牽頭單位:市國資委,配合單位:各集團公司,完成時限:2017年12月31日)

  13.做好資本運營人才培養和引進工作。各集團公司要根據資本運作需要,建立專門工作機構,加大內部資本運營人才的培養力度。同時,創新選人、用人機制,注重發揮人才市場、獵頭公司作用,采取靈活方式,吸引資本運營專業人才。建立完善人才激勵和約束機制,對具有豐富實踐經驗、業務水平過硬的高層次資本運營人才要不拘一格大膽使用;對精通專業知識、熟悉國內外市場動態、掌握國際談判技巧的復合型高素質人才,探索實行協議薪酬。(牽頭單位:市國資委,配合單位:各集團公司,完成時限:2017年12月31日)

  (二)推動企業提質增效,提升資產經營能力

  實施企業整合重組,合理高效配置資源,進一步突出主業,提升專業化經營運作能力,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14.推進劣勢企業與低效資產退出。緊扣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主線,加大對劃入資產的處置力度,針對資產狀況、變現能力等不同情況,通過公開轉讓、清算注銷、破產關閉等方式,推進低效資產處置和企業退出。對適宜進行產權交易的資源、資產,通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統一進行交易,轉化為資金。(牽頭單位:市國資委,配合單位:市公管辦、各集團公司,完成時限:長期推進)

  15.開展不良資產批量處置工作。利用市國投集團、金控集團平臺,加大與國家、省資產管理公司合作力度,接收我市企業不良資產,通過債務追償、債權轉股權等方式實施處置,釋放盤活我市沉淀在資產管理公司的國有資產,實現收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投資多元化。(牽頭單位:市國資委,配合單位:市國投集團、金控集團,完成時限:長期推進)

  16.打造一批核心子公司。借鑒各地同行業成熟企業運營經驗,做好劃入資產的經營管理,突出企業主業,加大優質資產整合力度,科學設定業務板塊和商業模式,提升盈利能力。重點以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和資源配置效率為中心,推動優質資產向重要產業、重要領域和關鍵企業集中,向中高產業鏈條集中,培育打造一批具有較強盈利能力的專業子公司,進一步優化國資布局,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增強資本運作能力。(牽頭單位:市國資委,配合單位:各集團公司,完成時限:長期推進)

  (三)加快產權多元化步伐,推進資本化運作

  牢固樹立開放發展和資本經營理念,以生產經營為基礎,以資本運作促進發展,建立與國際接軌的運行機制,推動國資國企加快做強、做優、做大。

  17.推進國有股權多元化改革。以市文旅集團為試點,在母公司層面推動市、縣區、經濟區多個國有主體的股權改革,實現多元化、集約化國有股權運作,促進全市旅游資源的統籌利用。待試點經驗成熟后,逐步向各集團公司推廣,以產權為紐帶,聯通各方資本,形成一體化發展新模式。同時,抓住國家引導中央企業加強與地方合作的契機,探索與央企合作開展股權多元化改革,利用存量資本,吸引增量資本,增強推動地區發展的動力和活力。(牽頭單位:市國資委,配合單位:各集團公司,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8年12月31日)

  18.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有效利用劃轉資產,增加國有股權資本,發揮種子資本作用,以行業互補、資源協同為前提,吸引各類戰略投資者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打造一批體制新、機制活、競爭力強的混合所有制企業。特別要抓住國家在東北地區開展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的政策機遇,以競爭類企業核心子公司為重點,積極做好試點爭取工作。自2017年起,力爭每年實現國企引資20億元以上。(牽頭單位:各集團公司,完成時限:2020年12月31日)

  (四)完善國有資產監管機制,加快向管資本轉變

  準確把握國資監管機構職責定位,真正確立國有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釋放企業發展活力,為資本運營提供保障。

  19.推進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轉變。圍繞增強監管企業活力和提高效率,科學界定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管的邊界,著力管好國有資本布局、規范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重點加強對國有資本運營質量及監管企業財務狀況的監測,強化對國有產權流轉環節的監管,依法依規、及時準確披露國有資本整體運營等情況,確保國有資產安全運營和保值增值。(牽頭單位:市國資委,配合單位:各集團公司,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7年12月31日)

  20.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機制。建立經營性國有資產監管全覆蓋工作體系,統一制度規范、資產統計、考核評價。建立政府、經濟區管委會與集團公司之間的委托代理關系,將集團公司全資、控股、參股企業中的國有資本統一授權給集團公司經營和管理。創新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支持集團公司參與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牽頭單位:市國資委,配合單位:各集團公司,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7年12月31日)

  21.建立健全國有資本收益管理制度。科學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立足國資布局優化和產業結構調整,統籌安排資金使用,充分發揮預算的分配、調節和監督職能,保障改革成本,增強國有資本控制力,助推企業改革發展。(牽頭單位:市國資委,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7年12月31日)

  22.建立完善的監督、考核和風險防范機制。創新監管方式,通過科學設定投融資計劃,規范投融資管理,實施動態考核等舉措,提高企業資本運作的主動性和規范性。加強投融資規模和債務風險管控,建立動態監測機制,重點做好企業對外投資、融資成本、資產負債率等關鍵指標管控,確保各集團公司“舉債有度、用債有效、還債有信、管理有力”,維護地區金融生態安全。(牽頭單位:市國資委,配合單位:各集團公司,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7年12月31日)

  四、有效開展資本運作,促進資金有序流動

  充分利用當前國家推動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有利時機,加大企業資本運作力度,綜合運用上市運作、發展基金、推進債轉股、實施債券融資等手段,提高資本證券化水平,促進資本向資金轉化,降低企業負債率,保障企業發展需求。

  (一)推動國有企業上市,提高國資證券化水平

  23.支持、引導和促進國有企業上市。各集團公司要加大上市工作的謀劃力度,積極引進第三方機構加強上市研究,著力提高利用資本市場運作資金的能力。市文旅集團紅海灘旅游、市鑫誠集團港口物流等主業資產要積極爭取率先上市或掛牌,逐步帶動集團公司整體上市。市市政集團、水務集團、農業集團、葦海集團、金控集團要依托經營性資產,加快培育具有上市潛質的核心業務資產,爭取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遼寧股權交易中心等場外交易市場掛牌。支持各國有集團公司對接倫敦證券交易所、香港證券交易所等國際性證券交易所,爭取上市及融資。建立和完善上市后備企業儲備庫,密切關注國家轉板機制工作進展,指導各集團公司提前做好基礎工作,引導企業抓住轉板機遇盡快上市。2017年,各集團公司要重點做好上市基礎準備工作,力爭5年內,3—5家企業掛牌新三板或上市融資。(牽頭單位:市國資委,配合單位:市市政集團、水務集團、文旅集團、農業集團、金控集團、鑫誠集團、葦海集團,完成時限:2020年12月31日)

  24.鼓勵各集團公司與上市公司合作。各集團公司要重點結合自身特色產業板塊和行業定位,加大對外合作力度,積極尋找上市公司參股或并購集團子公司。優先選擇引入與企業產業布局、發展戰略相匹配,產品和服務有較強關聯度,以及擁有先進發展理念、管理模式和較強資本運營能力的上市公司作為戰略投資者,參與并購入股,借助上市公司平臺釋放國有資本價值。(牽頭單位:市國資委,配合單位:各集團公司,完成時限:長期推進)

  (二)充分發揮股權運作作用,撬動社會資本投資

  25.利用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支持國有企業發展。一方面,利用引導基金直接投資或由市國投集團借助引導基金成立股權投資基金投資等途徑充實國有集團公司資本金,助推集團公司盡快組建或重組子公司,布局相關業務板塊。重點支持市金控集團成立遼東灣中融小額貸款公司,整合成立盤錦市融資擔保公司,以及發起成立其他金融機構。另一方面,根據各集團公司發展戰略規劃,有序設立各類產業發展基金,依托基金與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投融資,促進相關產業發展和支持重點項目建設。(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國資委,配合單位: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旅發委、各集團公司,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完成時限:長期推進)

  26.積極推動國有資本以股權基金形式參與非國有經濟發展。支持各集團公司按照全市國有資本功能定位和發展戰略,對符合發展戰略、具備可持續發展預期、投資回報率高的非國有企業進行股權投資。鼓勵國有資本圍繞產業鏈、價值鏈,通過相關業務整合、產業鏈上下游業務互補等方式,參與非國有企業發展,形成具備較強競爭力的混合所有制企業。(牽頭單位:各集團公司,完成時限:長期推進)

  27.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通過投資補助、基金注資、擔保補貼、貸款貼息等方式,優先支持引入社會資本的項目。鼓勵社會資本投資或參股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公共服務等領域項目,引進資金和技術,提高項目收益水平和運行效率,減輕財政負擔。同時,抓住國家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融資方式創新的契機,探索包裝符合條件的PPP項目通過資產證券化方式實現市場化融資。(牽頭單位: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集團公司,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完成時限:長期推進)

  28.推動市場化債權轉股權。各集團公司要主動篩選具備債轉股條件的資產、債務,積極對接主要債權銀行,爭取將相關債務納入債轉股范圍。探索以債轉股形式積極引入央企、大型民企、外企等多元化主體作為戰略投資者持有國企股份,依托大企業在管理、資金、業務上的優勢,實現借力發展。(牽頭單位:各集團公司,完成時限:長期推進)

  (三)鼓勵國有企業利用資本市場融資,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29.支持國有企業發行公司債券、企業債券。組織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積極申請發行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公司債券,擴大債權融資規模。密切關注國家相關推動公司信用類債券產品的創新政策,積極引導國有企業加以利用。同時,支持國有企業赴境外發行債券,探索ABS等新型融資方式,獲得低成本資金。(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國資委,配合單位:各集團公司、市人民銀行,完成時限:長期推進)

  30.推進存量資產證券化。各國有集團公司要發揮融資功能,針對供排水收費權、蘆葦收益、應收賬款、商業地產以及土地等資源,研究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優化企業經營指標,盤活存量資產。(牽頭單位:各集團公司,完成時限:長期推進)

  31.探索其他融資渠道。鼓勵各集團公司與保險資金、社保基金等長期投資者合作,通過債權、股權投資以及資產支持計劃等多種形式,為全市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新型城鎮化、養老健康等重點項目提供融資服務。同時,加強與金融租賃機構、融資租賃機構合作,在嚴格控制成本前提下,適度擴大租賃融資規模。積極利用信托投資公司的融資工具,發揮信托股權融資功能,聚集更多社會資金。(牽頭單位:各集團公司,完成時限:長期推進)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盤錦市推動國資國企“四資聯動”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市國資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農委、市水利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衛計委等部門,以及各集團公司,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為成員單位,統籌負責全市國資國企“四資聯動”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國資委,負責協調推進工作。

  (二)強化政策支持。各相關部門要制定支持國資國企“四資聯動”的系列政策措施,重點在土地、市場準入、稅收優惠、財政資金、人才保障、品牌創建等方面對國有企業予以大力支持。加強涉企收費管理,促進企業減負增效,助推集團公司做強、做優、做大。

  (三)加大宣傳力度。充分發揮廣播電視、網絡、報紙等媒體作用,加強對先進地區好做法、好經驗的學習借鑒,及時發布政策文件、報告工作進展。加強面向社會的普及性宣傳,重點加強與域內企業家的互動交流,確保改革舉措迅速得到廣泛認可,營造“四資聯動”良好氛圍。

  附件:盤錦市推動國資國企“四資聯動”改革任務分解表


  附件

  盤錦市推動國資國企“四資聯動”改革任務分解表

序號

任務名稱

任務分解

(主要時間節點形象進度或階段性量化指標)

完成時限

牽頭單位

責任單位

分管領導

一、整合各類政府資源,推動國有資源資產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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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梳理全市資源,建立公共資源動態管理機制

全面摸清底數。開展公共資源清查,系統梳理現有政府配置公共資源的數量和范圍、各項資源產權歸屬、市場化配置等情況。重點對全市土地、海域、濕地、地熱等國有自然資源;住建、交通、水利、口岸、衛計、文廣、旅發、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管理的城市基礎設施、水利設施,以及道路、港口、醫療、文化旅游、行政辦公等社會事業資源;財政部門管理的政策性專項資金,各部門掌握的專利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以及多年來沉淀下來的經營性國有資產等經濟資源進行全面梳理,明確資源底數。

2017年9月30日

市發改委

市科技局

市財政局
市國土資源局
市住建委

市交通局

市農委

市水利局
市海洋與漁業局
市旅發委

市文廣局

市衛計委

市工商局

市質監局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市港口與口岸局

市土儲中心

市國資委
各縣區政府

經濟區管委會

郭  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