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此文件已失效)盤政辦發〔2017〕116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推進“多證合一”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7-09-29 | |
主 題 詞: |
(此文件已失效)盤政辦發〔2017〕116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推進“多證合一”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于推進“多證合一”改革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9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推進“多證合一”改革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多證合一”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41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多證合一”改革的實施意見》(遼政辦發〔2017〕99號)精神,進一步深化我市簡政放權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市政府決定于2017年10月1日起在全市推行“二十六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加快推進商事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在我市“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基礎上,加快推進“多證合一”改革,在更大范圍、更深層次提升便利化水平,推動政府職能轉變,釋放更大改革“紅利”,努力營造便利寬松的創業創新環境和公開透明、平等競爭的營商環境。
二、基本原則
(一)需求導向。全面梳理我市信息采集、記載公示、管理備查類一般經營項目涉企證照事項和企業登記信息能夠滿足政府部門管理需要的涉企證照事項,明確整合證照事項清單,突出提高改革的普適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讓社會看得到、聽得懂、能監督、好參與。
(二)高效便捷。嚴格執行登記程序和登記要求,確保改革依法有序開展。實行“一表申請、一窗受理、一網歸集”的工作模式,創辦企業只需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以下簡稱登記機關)提交一次申請,即可領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正常開展經營,從而大幅度縮短企業從籌備開辦到進入市場的時間,降低企業的制度性成本。
(三)協同推進。依托信息共享交換平臺,相關部門利用平臺實現企業信息互聯互通和共享應用。積極推行全程電子化登記模式,打造“互聯網+”模式下的政務服務體系。通過信息化手段滿足部門業務辦理和監管過程中的信息需求,有效解決企業辦理證照“部門多次跑、材料重復交、辦理時間長”等問題,真正實現“讓信息多跑路、讓企業少跑腿”。
(四)分類實施。區分不同證照的涉企范圍、業務流程、管理要求等,因證施策,先易后難,分批推進。堅持大局“求同”局部“存異”,鼓勵各縣區、經濟區提出拓展創新建議,促進實現更多證照合一。
三、重點任務
“多證合一”改革適用范圍: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外商投資企業和港澳臺投資企業。
按照能整合的盡量整合原則,在全市實行“五證合一”的基礎上,將信息采集、記載公示、管理備查類一般經營項目涉企證照事項,以及企業登記信息能夠滿足政府部門管理需要的涉企證照事項,進一步整合到營業執照上,實行“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此次整合20項涉企證照事項,在全市實現“二十六證合一、一照一碼”(清單詳見附件)。
堅持“多證合一”與推進“一照一碼”營業執照應用相結合,打通改革成果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各相關部門要在各自領域認可、使用、推廣“多證合一”營業執照,更好的應用各自相關信息系統,按照省政府要求做好與省級層面和其他市的對接工作,推進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在不同區域、不同行業互認和應用。對被整合證照所涵蓋的原有事項信息,不得再要求企業提供額外的證明文件,使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成為企業唯一“身份證”,使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成為企業唯一“身份代碼”,實現企業“一照一碼”走天下。
堅持便捷準入和嚴格監管相結合,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探索市場監管新模式。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強化部門主動監管和認真履職意識,明確監管責任。建立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機制,充分發揮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作用,不斷完善政府部門間信息共享與聯合懲戒機制,強化企業自我約束,降低市場交易風險,減少政府監管成本,提高經濟運行效率。
四、登記流程
(一)一表申請。實行企業信息一次采集,從嚴控制個性化信息采集。現有企業登記申報信息能夠滿足相關部門業務辦理和監管需要的,由登記機關通過信息平臺推送至相關部門,相關部門不再另行重復采集。
(二)一窗受理。登記機關受理申請材料后,一并錄入企業登記信息和補充采集信息,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登記,發放營業執照,并通過信息平臺將信息推送至企業申辦的涉企證照事項所屬部門。
(三)遠程備案。申請人到登記機關辦理企業設立登記時,在申請表上勾選本企業需要辦理的涉企證照事項。相關部門要在1—3個工作日內接收、認領信息,自動完成備案,并做好信息在本系統的導入、整理、分配和應用工作。
(四)一網歸集。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遼寧)為依托,在“五證合一”改革信息共享機制的基礎上,搭建“多證合一”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或數據交換中心。相關部門改造升級各自的業務信息系統,通過平臺實現部門間信息互聯互通和共享應用。
五、方法步驟
(一)加強宣傳引導。“多證合一”改革前后,各縣區、經濟區,各部門要通過報刊、網絡、電視、廣播等多種方式對“多證合一”改革政策進行全面準確解讀,對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加以推廣,對相關熱點難點問題及時解答和回應,引導企業和社會公眾充分知曉改革內容、準確把握改革政策、自覺應用改革成果,形成推動改革落地見效的良好氛圍。
(二)加強窗口建設。“多證合一”改革后,登記機關窗口壓力將進一步增大,各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通過合理調整、優化機構和人員配置,配足配強窗口人員,加強窗口軟硬件設施配備,確有必要時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提高窗口服務能力。
(三)開展業務培訓。各縣區、經濟區,各部門在加強各級登記窗口建設的基礎上,要進一步強化窗口登記人員業務培訓,確保每一名窗口登記人員的能力素質滿足工作需要。
(四)夯實改革基礎。各縣區、經濟區要及時編制服務指南、示范文本、流程圖等,確保做好改革前的基礎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多證合一”改革工作的統一領導,建立“多證合一”改革協調推進機制。各相關部門要把改革的實施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密切配合,通力協作,積極提供業務和信息化方面的必要保障,確保“多證合一”改革運行順暢,取得實效。
(二)加強部門協調。登記機關負責“多證合一”改革的統籌推進,針對改革實施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加強與各相關單位的溝通協調,建立協同推進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強業務指導,督促各單位全面推進改革。各涉改部門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確保改革順利實施,同時加強監管平臺的運用,實現信用監管和聯合懲戒。
(三)加強問題處理。在改革實施過程中,各縣區、經濟區,各部門對信息采集、記載公示、管理備查類一般經營項目涉企證照事項要進一步主動梳理并提出整合意見,及時報市工商部門,使得企業登記信息能夠滿足政府部門管理需要的涉企證照事項進一步整合到營業執照上,深化“多證合一”改革。同時,對改革實施中遇到的業務問題、技術支撐問題要及時溝通市工商部門,促進問題得到有效處理,確保改革順利實施。
(四)加強督查考核。各縣區、經濟區,各部門要將“多證合一”改革落實情況納入政府工作考核內容。相關部門要組織聯合督導,對改革進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多證合一”改革取得扎實成效。
附件:盤錦市新納入“多證合一”改革事項清單
附件
盤錦市新納入“多證合一”改革事項清單
序號 |
涉企證照事項名稱 |
事項內容 |
依據 |
涉及部門 |
1 |
開戶許可證 |
存款人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位開立專用存款賬戶實行核準制度,經中國人民銀行核準后由開戶銀行核發開戶登記證。 |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 |
市人民銀行 |
2 |
對外貿易經營者 備案登記表 |
從事貨物進出口或者技術進出口的對外貿易經營者,應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以下簡稱商務部)或商務部委托的機構辦理備案登記。 |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辦法》 |
市商務局 |
3 |
國際貨運代理 企業備案登記證 |
申請設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申請人應當向擬設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所在地的地方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地方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后,轉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合作主管部門審查批準。 |
《國際貨運代理業管理規定》 《國際貨運代理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 |
|
4 |
再生資源回收 經營者備案 |
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后30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向登記注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同級商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機構備案。 |
《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說明〉的通知》 |
序號 |
涉企證照事項名稱 |
事項內容 |
依據 |
涉及部門 |
5 |
房地產經紀機構 備案證書 |
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到所在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 |
《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 |
市住建委 |
6 |
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并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
7 |
旅行社服務網點 備案登記證明 |
旅行社設立專門招徠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詢的服務網點(以下簡稱旅行社服務網點)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登記手續,并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
《旅行社條例》 |
市旅發委 |
8 |
旅行社分社備案 登記證明 |
旅行社設立分社的,應當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登記,并自設立登記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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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藝術品經營單位備案 |
設立從事藝術品經營活動的經營單位,應當到其住所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領營業執照,并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15日內,到其住所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備案。 |
《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 |
市文廣局 |
10 |
道路客運經營者 設立分公司報備 |
道路客運經營者設立子公司的,應當按規定向設立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經營許可;設立分公司的,應當向設立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備。 |
《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 |
市交通局 |
序號 |
涉企證照事項名稱 |
事項內容 |
依據 |
涉及部門 |
11 |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 設立分公司報備 |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設立子公司的,應當向設立地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經營許可;設立分公司的,應當向設立地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備。 |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 |
市交通局 |
12 |
從事貨運代理(代辦) 等貨運相關服務的 經營者備案 |
從事貨運代理(代辦)等貨運相關服務的經營者,應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并持有關登記證件到設立地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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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出入境檢驗檢疫 報檢企業備案 |
進出口商品的收貨人或者發貨人辦理報檢手續,應當依法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備案。 |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 |
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
14 |
原產地證申報 企業備案 |
出口貨物發貨人申請領取出口貨物原產地證書,應當在簽證機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按照規定如實申報出口貨物的原產地,并向簽證機構提供簽發出口貨物原產地證書所需的資料。 |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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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保險專業代理分支 機構經營保險代理業務備案 |
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在設立、撤銷分支機構5日內,應書面報告中國保監會。 |
《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 |
市保險協會 |
16 |
保險經紀分支機構經營保險經紀業務備案 |
保險經紀機構在設立、撤銷分支機構5日內,應書面報告中國保監會。 |
《保險經紀機構監管規定》 |
序號 |
涉企證照事項名稱 |
事項內容 |
依據 |
涉及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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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農作物種子生產 經營分支機構備案 |
種子生產經營者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載明的有效區域設立分支機構的,專門經營不再分裝的包裝種子的,或者受具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子生產經營者以書面委托生產、代銷其種子的,不需要辦理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但應當向當地農業、林業主管部門備案。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
市農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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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氣象信息服務企業備案 |
氣象信息服務單位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其營業執照注冊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備案,并接受其監督管理。 |
《氣象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
市氣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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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中華人民共和國 海關報關單位 注冊登記證書 |
除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海關規章另有規定外,辦理報關業務的報關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到海關辦理注冊登記。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單位注冊登記管理規定》 |
盤錦海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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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保安服務公司 設立分公司備案 |
保安服務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向分公司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 |
市公安局 |
注:已在全省實施的“六證合一、一照一碼”是: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質監部門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部門的稅務登記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社會保險登記證、統計部門的統計登記證、公安部門的印章刻制備案證明。